故事:追蹤曾老闆

1.跑路

11月30號,是一家叫"宏盛"的客戶付款的最後期限,這天,老劉早早來到辦公室,指示文員黑牡丹趕快聯繫對方,催要貨款。

稍後,黑牡丹報告,宏盛曾老闆手機關機,廠裡電話無人接聽。

這個結果並非毫無徵兆,但一旦證實了,老劉還是無法接受,愣在那裡半天回不過神。幾分鐘後,他清醒過來,吩咐黑牡丹:"通知祁經理,讓他趕快到廠裡來,叫司機肥仔在車上候著,祁經理一到就出發,去宏盛!"

近期,老劉開發了一款MP3面殼公模,為加強銷售,特地聘請了業務員小祁,對外稱祁經理。這款MP3面殼,每套成本在3元左右,老劉和小祁約定,售價4元,提成0.15元;現款現貨,概不賒欠。

宏盛是小祁一手開發的客戶,曾老闆前後拿了幾次貨,量雖不大,卻一次比一次多,看得出來,很有增長潛力。7月初,曾老闆告訴小祁,他接到一筆4萬臺的出口大單,客戶支付30%定金,貨到岸後方才支付剩餘款項,因此,資金相當緊張,原材料採購只能首付30%,剩餘70%需要月結。

彼時,市面上已知的同款MP3面殼供應商超過十家,相互間競爭激烈,4元的價位已呈現跳水之勢,曾老闆只要求70%月結,而沒有借量壓價,應該說姿態頗高。老劉和小祁研究後認為,這單生意雖有風險,但沒理由不做。

在曾老闆的再三要求下,老劉又做了讓步,合同上敲定的付款方式為雙月結,7月份送貨,9月底結款。時間一到,黑牡丹打電話過去,曾老闆說手頭很緊,要求延遲至10月中付款,態度相當誠懇。

10月中打電話,曾老闆說在上海開展銷會,月底才回。月底打電話,又說在重慶出差。隨後幾次聯繫,曾老闆總以各種藉口推託。

到了11月中,老劉實在忍無可忍,乾脆撕破臉皮,親自打電話過去質問,曾老闆說了許多好話,並大談"理解""寬容"之類,最後保證11月30號一定結款,絕對不會再放鴿子。

在長達兩個月的催款過程中,老劉隱隱感到不妙,但還心存僥倖,覺得對方未必就會賴賬,不過一時週轉不開罷了,自己不也常遇到這樣的事情嗎?豈料曾老闆最後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了。

2.傷不起

老劉一行趕到宏盛,碰到房東正在貼招租啟事。房東罵罵咧咧,說曾老闆真****,欠了三個月房租不說,還借走兩萬塊錢沒還。房東一看就知不是易相處的人,曾老闆不但欠下房租,還能從他手上借走兩萬,果然有手段。

這時,陸續有供應商趕來,現場聚集了不少苦主。人群中,一個做包裝盒的年輕人高聲叫罵:老子借錢開的廠,剛有點起色就攤上這檔破事,叫我逮住姓曾的,非千刀萬剮了他!一問,宏盛欠他6萬多。有個芯片代理商,中年婦女,聽說曾老闆跑路,當場癱在地上,哽咽著半天說不出話,經打聽,宏盛欠其50萬之巨。

此情此景,令老劉深藏於心的自責和對小祁的埋怨多少消弭了些。

小祁把老劉拉到一邊,說有次送貨過來,曾老闆要肥仔幫忙拉東西回家,他的住址肥仔應該知道。肥仔說曾老闆家在新田花園,具體位置還有印象。老劉手一揮,走,去他家裡找他。

到了新田花園,肥仔沒費勁就找到地方,6棟2單元302.

老劉和小祁站在樓梯拐角,肥仔上前敲門。敲了半天,門後探出一張中年女人的胖臉,臉上寫滿了不耐煩。肥仔說找曾老闆,女人說剛搬來一個星期,不認識什麼曾老闆,話音未落,砰一聲把門關了。

老劉問肥仔,這女人可是曾老闆的老婆?肥仔搖搖頭。老劉不放心,說不會弄錯吧?肥仔說不會錯,兩人差得遠著呢,曾老闆的老婆像風乾的鹹魚,這肥婆像新灌的臘腸,差十萬八千里呢。一向嘴拙的肥仔損起人來可夠毒的,老劉和小祁對視一眼,禁不住笑了。

可以確定,曾老闆對跑路早有預謀。老劉決定報案。

轄區派出所的周警官聽完老劉講述,兜頭潑下一盆涼水:"你們這事屬於經濟糾紛,不可能立案。"

老劉和周警官比較熟稔,講起話來口無遮攔:"什麼經濟糾紛,純粹就是詐騙,你想想,不是詐騙,幹嗎到期不付款,還搬廠搬家停電話?"

周警官解釋:"詐騙的認定需要兩個要素,主觀上有意圖,客觀上有後果,缺一不可,不是你說是就是的。"

老劉氣呼呼地說:"明擺的事情,這都不是詐騙,還有什麼是詐騙!"

"老劉,我理解你的心情。"周警官苦笑了一下,"說實在話,我個人完全認同你的看法,但法律講的是事實和證據,目前來看,這起事件的性質是沒有按約定付款,屬合同糾紛。"

老劉很沮喪:"這麼說,就拿他沒辦法了?"

周警官說:"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他。"

老劉心說,人都跑了,起訴有個屁用。

回到廠裡,黑牡丹出主意說:"老闆,派出所不管,還有調查公司嘛,要不要諮詢一下?"

老劉對"調查公司"這個行當印象並不佳,但情急之下,也只好試試了。老劉在報紙上找到一家,撥電話過去,對方言之鑿鑿:"恭喜老闆,你找對人了,婚外情和債務是本公司強項,自本公司成立以來,已經替成千上萬的客戶解除了煩惱……"

老劉半信半疑,問:"現在人跑了,不知道在深圳還是別的地方,你們也能找到?"

對方信誓旦旦:"這樣說吧,只要那個欠錢的傢伙沒死,只要他還在地球上,就一定能找到,請相信我們……"

關於費用,對方說先收一萬塊調查啟動金,餘下的等找到人再說。老劉問能不能少點,對方說這價格已經是全市最平,沒得少了。老劉嫌貴,推說再考慮考慮,就把電話掛了。

不一會兒,對方打電話過來,說費用好商量,如果手頭實在緊的話,可以先收8000塊,不等老劉言聲,又說5000塊也行,就算交個朋友。老劉懶得聽他囉嗦,直截了當說不勞你費心了。

當晚,老劉徹夜難眠。十幾萬貨款說沒就沒了,自己這小工廠傷不起!報案不受理,打官司行不通,調查公司不靠譜,怎麼辦?

求人不如求己,這事必須得有個說法!

3.出師不利

第二天,老劉召集小祁幾個開會,宣佈自行追查曾老闆下落,盡最大可能挽回損失。並強調了兩條紀律:曾老闆跑路一事只限於在座的人知道,不能擴大影響,以免引起員工和供應商人心浮動;追查行動儘量在不影響現有工作的前提下進行。

小祁拋出一個問題:曾老闆究竟還在不在深圳?

這個問題老劉一早考慮過,因此胸有成竹地說:"4萬套MP3物料,無論是轉手倒賣還是自用,都不可能在短期內處理掉。因此,我認為曾老闆目前還在深圳,而且,我估計以後也不會離開深圳。"

小祁問:"根據呢?"

老劉侃侃而談:"大廠不可能採購來路不明的物料,小工廠小作坊不在乎,管你偷的搶的照買不誤,但它們採購的數量少,價錢又壓得特別低,曾老闆轉手賣給它們,費事不說,還賺不了幾個錢。他搞這麼多物料,最大的可能還是自用。既是自用,深圳這麼大,隨便換個地方重新開張就是了,犯不著跑得遠遠的。從曾老闆的手法看,他是個詐騙老手,這種人信奉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他不會離開深圳的。"

隨後,老劉指派黑牡丹去電信營業廳,把曾老闆最近兩個月的通話清單打出來。很快,黑牡丹打電話回來,說電信有規定,機主本人才能打印通話清單;不是機主本人,有其身份證也行;沒有身份證,就需要公安機關開具證明。

老劉要黑牡丹在營業廳等著,自己馬上去找周警官把證明開好送過去。

派出所裡,周警官聽聞來意後,兩手一攤:"老劉啊老劉,案子都沒立,我怎麼給你開證明,領導也不會批啊。"

老劉說:"我們又不是幹壞事,領導不批,你私人給我開一個不就得了。"

"你想砸我飯碗是吧?"周警官哭笑不得,"派出所是我私人開的嗎?"

話說到這個份上,老劉知道開證明已無可能,從電話號碼入手已行不通。看來,只有到新田花園去碰碰運氣了,曾老闆既然在那裡住過,不可能不留下一些蛛絲馬跡。

4.再度受挫

星期天中午,新田花園6棟2單元3樓。

"砰,砰,砰。"小祁不緊不慢地敲著門,敲的是301的門。開門的是個妖冶的穿睡衣的年輕女人,女人很不滿:"幹啥呀,幹啥呀,大中午的還讓不讓人睡了。"

"大姐,打擾你了。"小祁深鞠一躬,把女人嚇了一跳,"我從東莞過來找親戚,他給我留的地址是302……"這套說辭是事先準備好的。

女人大聲嚷嚷:"有病啊,你親戚住302你敲我的門幹啥,沒看這是301嗎?"

"抱歉,大姐,實在抱歉!"小祁又鞠一躬,"我剛問過,現在302住的是別人,你知不知道我那親戚什麼時候搬走的,搬去哪裡了?"

小祁始終笑臉相對禮貌周全,女人不好意思再發飆,語氣和緩下來:"對門兩口子看著不咋順眼,我在這兒住了大半年,都沒跟他們說過話。"女人想了想,又說:"一樓士多店有個麻將室,對門的娘們常去打麻將,你去那兒問問吧。"

兩人下樓直奔士多店,老劉買了一包煙外加兩罐可樂,然後向老闆娘打聽:"住2單元302的女人,常來你這裡打麻將的那個,聽說搬走了是嗎?"

"你說的小金吧,是搬走了。"

"搬去哪裡知道嗎?"

"不知道。"

"她老公呢,你熟不熟?"

"不熟,聽小金說,他們家老曹是開工廠的。"

"老曹?"老劉吃了一驚,"那男的不姓曾嗎?"

"可能記錯了,我這兒來來往往的人多,一句話哪能記那麼清。"老闆娘不敢肯定。

如果"曾老闆"不姓曾,而是姓曹,那他在生意往來中為什麼要用假名字?聯想到周警官說的詐騙認定兩要素,主觀上有意圖,客觀上有後果,假名字不正代表主觀上有意圖嗎?從士多店出來,老劉立即打電話諮詢周警官,周警官說,用假名字簽署合同,之後又不履行合同,不按協議支付款項,這就涉嫌詐騙了,立案沒有問題。

不過老劉明白,僅憑老闆娘一面之辭,尚無法確定"曾老闆"到底姓曾還是姓曹,立案無從談起。但有一條線索逐漸明晰起來,曾老闆搬家肯定要請搬家公司,新田花園管理還是很嚴格的,外來車輛進出門崗那裡應該有記錄,找到搬家公司,興許就能找到曾老闆的新住址。

老劉和小祁來到花園管理處。一個鼻樑上架著黑框眼鏡的圓臉姑娘,以為兩人是來打聽房源的租房客,笑臉相迎,待老劉說明來意後,姑娘熱情沒了,一口回絕:"不行!"

小祁做業務出身,一貫自來熟的性格,見狀開玩笑說:"給點面子嘛,這是我們老闆。"

姑娘不買賬:"誰也不行,住戶隱私怎麼能隨便透露呢?!"

"這都哪跟哪呀。"老劉很不高興,盯著姑娘的胸牌說,"如果姓名也是隱私,程小姐,你告訴我,起名字還有什麼意義?"

程小姐一時語塞,半晌才說:"上來就打聽人家的名字,誰知道你們想幹什麼。"

小祁有點氣急敗壞:"姐姐,你看我們像幹壞事的人嗎?再說,知道一個人的名字又能幹什麼壞事?"

程小姐沒有半點鬆口的意思:"反正我不能說。"

氣氛有些尷尬。老劉習慣性地點上一支菸,這個舉動,給了程小姐名正言順逐客的機會,她義正詞嚴地說:"這裡不許抽菸,請你們出去抽!"

老劉二人只得悻悻出去了。

5.最新發現

追查行動處處碰壁,派出所周警官不提也罷,管理處小丫頭竟也不給面子,老劉內心無比沮喪。

"要不,讓周警官來一趟?"小祁試探地說。

老劉和周警官只是熟人,連朋友都談不上,周警官不可能為老劉冒"公權私用"的風險,儘管這風險幾乎為零。小祁涉世不深,還不能參透兩個詞:情分,本分。老劉不願點破這層關係,敷衍說:"這點小事我們自己搞掂算了,別麻煩周警官了。"

小祁一聲嘆息:"唉,大臉姐姐太難說話了。"

老劉想,自己是受害者,理應博得同情,獲得幫助,為什麼會被人家趕出來?這隻能說明溝通有問題。程小姐雖然一副大義凜然的嘴臉,卻未必是不講道理的人,只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不信她不給這個方便。想到這裡,他對小祁說:"走,再去會會程小姐。"

程小姐見二人返回,大驚小怪道:"你們怎麼又來了!?"

"程小姐,剛才怪我們沒把事情說清楚,請你原諒。"老劉誠懇地說,"我們打聽的這個人,是個騙子,他騙了我們的貨跑掉了……"

"是嗎,有多少?"程小姐瞪大了眼睛,迫不及待地問。

"十幾萬。"

"他還騙了很多人,加起來有一兩百萬。"小祁補充說。

"這麼多,太可恨了!"

老劉沉痛地說:"如果不找到這個人,十幾萬的貨款就要不回來,我的小廠就會垮掉,不但我多年的心血付諸東流,員工的飯碗也都保不住。創業不易,我不能讓工廠倒在騙子手上,我一定要找到這個人!"

"真是的,你們幹嗎不早講?"程小姐埋怨道。

"不是愛面子嗎,被人算計了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老劉有些不好意思。

"說吧,怎麼可以幫到你們?"程小姐爽快地說,跟先前判若兩人。看來世上不缺熱心人,缺的是溝通。

老劉說:"我們懷疑這個人籤合同時用的是假名字,可又沒有證據,因此想在你這裡查查入戶登記上用的是不是真名字。另外,我們還想找到幫這人搬家的搬家公司的車牌號。"

很快有了結果,可惜,住戶登記表上登記的是金××,用的可能是曾老闆老婆的名字,是真是假也不能確認。記錄顯示,曾老闆是11月17號晚上搬的家。根據這個時間段,又在外來車輛進出登記表上找到疑似搬家公司的車牌號,共有五個,老劉一一抄寫下來。

程小姐滿懷歉意地說:"剩下的我就幫不上你們了,要想找到這家搬家公司,恐怕得到車管所去打聽。"

老劉真誠地說:"你做得夠多了,謝謝你,真的謝謝你!"

授人玫瑰,手留餘香,程小姐臉上洋溢著快樂的笑容,看上去很美。

離開新田花園時,老劉無意中看到門崗房簷下掛著兩個大大的攝像頭,心裡一動,趕緊招呼小祁:"走,我們再到管理處去一趟。"

小祁不明就裡:"還去幹什麼?"

"看到那兩個東西沒?任何車輛經過大門時都逃不過它們的火眼金睛。"老劉手指攝像頭,解釋說,"搬家公司用的不外乎那種1.5噸的廂式車,很好辨認,這樣我們就能把五個號碼縮水成一個。"

老劉把最新的發現對程小姐說了,請求調看錄像。程小姐一本正經地說,錄像帶都鎖在櫃子裡,鑰匙在經理那裡,調看錄像得經理批准,她可沒這個權力。末了,又補了一句:"我們經理很不好說話喲。"

老劉想了想,說:"要不,你和經理說說,晚上大家一起吃頓飯。"

程小姐哈哈大笑:"沒那個必要!你們等著,我這就叫他過來。"說完,向同事借了電瓶車,騎上走了。

老劉滿心疑惑,還是電瓶車的車主解開謎底,原來,經理是程小姐的男朋友。老劉這才放下心來。

很快,經理和程小姐一起過來。經理少年老成,說話滴水不漏:"按規定,外人不得擅自調看錄像,考慮到你們情況特殊,就破一回例吧。"

11月17號晚的錄像上,果真發現一輛典型的搬家公司的廂式車,車牌號碼顯示得清清楚楚,並且,車身上用大大的字體塗著廣告:無論海角與天涯,搬家請找好易達;下面是聯繫電話,有手機,有座機。

不得不承認,這真是打豬草撿到金元寶,運氣好到沒話說了。

6.鎖定

從最初的無影無蹤,到眼下的依稀可辨,找到曾老闆下落已是指日可待。當然,中間還隔著一層窗戶紙,搬家公司好易達。老劉在電話裡問清地址後,於週二中午帶著小祁趕過去了。

好易達位於寶安城中村的一條背巷裡,老劉他們趕到的時候,只有一個女孩趴在桌上打瞌睡,小祁使勁敲桌子,女孩才醒過來,嘴角還掛著口水。見兩個陌生男人站在面前,女孩嚇了一跳,說話都有點結巴了:"啊,你們,你們找誰?"

小祁說:"找你老闆,他在嗎?"

"老闆在隔壁洗頭。"

"把他叫過來。"

女孩走到門口,扯著嗓子喊:"孫哥,有人找你。"

老闆磨蹭半晌才過來,這是個矮胖的光頭男人,還沒進門就抱怨連天:"啥世道啊,洗頭都洗不安生……"

老劉上前一步,說:"找你打聽件事,上個月17號,新田花園6棟2單元302的住戶搬到哪裡了?"

光頭歪著腦袋上下打量老劉,輕佻地說:"你是誰呀?"

小祁說:"這是我們老闆,新田花園搬家的那個人,是個騙子,騙了我們的貨跑掉了。"

"不記得了,上個月的事情我哪記得。"光頭說,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沒有登記留底嗎?"老劉追問。

這時,隔壁髮廊的小妞站在門口嚷:"孫哥,還按不按了,不按我下鍾了。"

"按,按!"光頭慌慌地回應,然後氣憤地對老劉說,"你們和別人有過節,別扯上我,我只是個搬家的!"說完轉身想走。

老劉一把揪住他,惡狠狠地說:"你現在不說,是不是等我找警察過來你才說?到時候告你個知情不報,有你好果子吃!"說完,把光頭一推,衝小祁揮揮手,"走!我們走!"

光頭軟了:"有話好好說嘛,別動不動就叫警察。"

老劉棋行險招,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光頭要是一根筋倔到底,還真不好辦,派出所又不是自家開的,叫警察,哪裡叫去?

"咱醜話說前頭,地址我這裡有,告訴你可以,到時候出事了可跟我沒關係,咱做小生意的經不起折騰。"光頭一副怨婦的神情。

曾老闆新住址是:龍崗區布吉鎮布龍路X號604.

好傢伙,一下子從寶安跑到龍崗,中間隔了整個深圳市。曾老闆絕對想不到,新住址這麼快就被鎖定。真應了那句大俗話:"狐狸再狡猾,也鬥不過好獵手。"

7.擒獲

現在面臨選擇:私了,還是公了。

私了,就是自行組織人力抓獲曾老闆,逼迫其退賠貨物;公了就是向警方報案,一切走法律程序。在12月5號當晚的聚餐會上,小祁、黑牡丹還有肥仔,一致主張私了,主張公了的只有老劉一個。

小祁說:"曾老闆充其量就是個詐騙犯,不是搶劫犯,更不是殺人犯,我們多叫幾個人去,還怕搞不掂他,我看沒必要報警。"

黑牡丹附和說:"就是,就是,派出所根本不作為,上次報案人家理都沒理,這次還能指望上?"

肥仔也說:"只差最後一步了,自己搞掂算了,省得費那個事。"

老劉問小祁:"假設私了的話,抓到曾老闆後怎麼辦?"

小祁乾脆地說:"要不賠錢,要不退貨,就這麼簡單。"

老劉又問:"曾老闆要是不聽話,既不賠錢也不退貨呢?"

小祁想了想,說:"那,就找個地方關起來,打他一頓,再餓幾天,不信他不聽話。"

老劉連連搖頭:"非法拘禁!人身傷害!受害者成了加害者,有理變成無理。"

黑牡丹很洩氣:"只能指望派出所了?"

肥仔說:"嗨,想省事都省不了。"

老劉說:"其實,報案是最省事的辦法。上次警方不立案有不立案的理由,這次不一樣,我們補充了證據鏈,有了一系列人證和物證,警方不可能再置之不理。我已經諮詢過周警官,立案完全沒有問題,他還建議我們聯合其他受害者一起報案。"

眾人歡呼起來。

"關鍵時刻,我們還是要相信公權力。"老劉語重心長,"曾老闆行騙,屬於違法作惡,我們繞開法律私了,就是以違法對違法,用惡的辦法對付惡,如果大家都以惡對惡,以暴制暴,這社會不就亂套了嗎?大家有目共睹,現在不單是生意場上,整個社會都暴戾之氣日盛,我們不能助長這種風氣。"

老劉被自己感動得不行。心想,周警官要是在場就好了,相信不但要摘下他的"法盲"帽子,相反,還要贈予他"普法積極分子"稱號呢。

12月9號,週五,傍晚。一輛麵包車徐徐開來,停在布龍路135號樓下。車裡坐著六個人,周警官和他的兩個同事,老劉,小祁,肥仔。

遠遠望去,6樓燈光全部亮著,這意味著曾老闆家裡有人。按周警官安排,眾人呆在車上,先由小祁過去按門鈴以確認目標是否在家,他熟悉曾老闆的聲音。

門鈴響後,很快有個男聲問:"誰?"果然是曾老闆。

"送水。"小祁拿腔拿調地說。

"沒叫。"

"麻煩你開一下門。"

"咔嗒",大門開了。小祁撐住門,朝麵包車招手,這是曾老闆在家的信號。

車上的人魚貫而下,躡手躡腳衝上6樓,貓在曾家大門兩邊。周警官朝大門指了指,做了個敲門的手勢。按預案,還是由小祁完成這項任務。小祁拿出棒球帽戴上,然後把帽簷往下拉了拉,低低地遮住半個臉,鎮定自若地站在貓眼前。

"送水。"小祁一邊敲一邊喊。

曾老闆先從貓眼朝外望望,然後打開門,怒氣衝衝地訓斥道:"你這人咋回事,不是說了沒叫水嗎?"

小祁一聲不吭,上前用身體卡住門框,曾老闆情知不妙,趕緊關門,兩人一時僵持不下:外頭的想進去進不去,裡頭的想關門關不上。說時遲那時快,兩邊的伏兵一擁而上,曾老闆抵擋不住,嚇得轉身就跑,在客廳中央被老劉一行從後面撂倒按在地上。

"各位大哥,家裡的錢你們儘管拿走,千萬別傷人。"曾老闆趴在地上,喘著粗氣說。

曾太太聞聲從廚房出來,看到這個陣勢,嚇得把手裡的鍋鏟朝地上一扔,拼命叫:"打劫呀,打劫呀……"

"警察!"周警官掏出證件晃了晃。曾太太不再叫喊,抽抽搭搭地哭。

周警官的兩個同事進去後衝向其他房間,還有廚房、廁所,挨個察看,最後確認屋裡沒有其他人。

老劉蹲下來,拍了拍曾老闆的腦袋,嘲弄地說:"我倒想看看,你能躲到什麼時候。"

曾老闆掙扎著抬起頭,看是老劉,氣焰囂張起來,虛張聲勢地說:"好大的膽子,我要告你們,告你們入室綁架。"

"抓你的是警察!我只負責帶路。"老劉輕蔑地說,只差吐口唾沫在他臉上。

警方對曾老闆展開偵查,最後證實,"曾老闆"不姓曾,也不姓金,姓曹,在布吉還有工廠。當然,同寶安的廠子一樣,法人用的都不是他本人的名字。曹姓老闆這一次在寶安騙取了價值近兩百萬的MP3組件,已經全部轉移到布吉的工廠。曹姓老闆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法庭認定詐騙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執行兩年,贓物退回,並罰款二十萬元。

本來,按法庭判決,老劉大概只能拿回八成左右的貨款,還要虧2萬多塊。但眾多苦主一致認為,鑑於老劉的付出,他理應得到全額賠付,這2萬多塊由眾人分攤給他。老劉也不客氣,欣然笑納了大家的好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