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禍,茂名高州交警查獲隔夜酒駕司機

根據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勢”專項行動工作部署,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持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嚴厲打擊酒駕、超員、超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9月19日上午10時許,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如常在省道280線+165公里路口設卡,一輛號牌粵K52**G的普通摩托車引起民警注意,該車駕駛員不戴安全頭盔,車尾扎著一個超寬的不鏽鋼架,存在安全隱患;民警攔下該車後,遠遠便聞到司機身上散發出濃濃的酒味,民警告知駕駛人涉嫌酒後駕駛及其它的交通違法行為,並立即對機動車駕駛人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5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詢問駕駛人莫某得知,因前一天晚上在朋友在家中喝了許多白酒後,又大量飲啤酒,直到凌晨1時多鍾才回家,以為睡一覺起來第二天就沒事了,沒想到昨晚喝的酒,早上駕車外出便被交警查獲。


“隔夜酒”惹禍,茂名高州交警查獲隔夜酒駕司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人莫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款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

最終的處罰結果讓該名駕駛人對自己的僥倖心理和行為後悔不迭。

特別提醒:酒駕行為並不是根據司機喝酒的時間來判定,只要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離喝酒的時間過去多久,再開車仍屬酒駕!因此,酒後多長時間可以開車,完全取決於每個人代謝酒精的能力。血液酒精含量衰減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人在醉酒後經過一段事件,體內的酒精含量仍可能存在,千萬不要覺得自己酒醒了,就駕車外出,不能有“喝酒隔夜就不是酒駕”的錯誤認識,切勿以身試法,僥倖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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