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獨立意見

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5日召開。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參加了本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審閱了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以下簡稱“本次資產重組”或“本次交易”)的相關文件,現基於獨立立場就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一、我們已經在董事會召開之前,認真審閱了與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議案相關的材料,並針對材料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充分的溝通。我們對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所涉及需要事前認可的議案給予了事前認可。

二、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相關議案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及方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涉及標的資產的交易對價以中瑞世聯資產評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所確認的評估結果為依據,由公司與交易對方協商確定,公司本次股份發行價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交易的定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作價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評估機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評估機構及其經辦評估師與公司、交易對方、標的資產,除本次交易涉及的業務關係外,無其他關聯關係,亦不存在現實的及預期的利益或衝突,評估機構具有獨立性。評估機構及其經辦評估師所設定的評估假設前提和限制條件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遵循了市場通用的慣例或準則、符合評估對象的實際情況,評估假設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評估的目的是確定標的資產於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為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提供價值參考依據。本次評估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與行業規範的要求,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實施了必要的評估程序,對標的資產在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所選用的評估方法合理,與本次評估的評估目的具有相關性。公司以標的資產的評估結果為參考依據,經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不構成關聯交易,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相關議案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六、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有利於公司進一步提高資產質量,擴大業務規模,提升市場競爭力,增強盈利能力,有利於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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