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原董事長宋偉傑受審

華聲在線8月14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何金燕 通訊員 湯研科 曾芬芬)今天,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宋偉傑(副廳級)受賄案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宋偉傑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被告人宋偉傑,男,1966年2月27日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學歷,湖南省桃源縣人,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副廳級)。曾任湖南省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因涉嫌受賄罪,經婁底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7年12月15日被刑事拘留,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於同年12月29日被逮捕。

公訴機關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宋偉傑利用擔任湖南省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鄒穎等六個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公司債券發行、建設項目及綠化工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被告人程偉建(同案處理)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所送人民幣共計1082.1593萬元。案發後,涉案贓款757.25萬元被依法扣押。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宋偉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依法行使控辯權,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的親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餘人旁聽了庭審。

因案情重大、複雜,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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