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12月起 改爲「每月一交」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昕 通訊員/何文浩)過去兩個月繳一次電費的習慣要改改了!25日,筆者從南方電網廣東惠州供電局獲悉,從2018年12月1日起,惠州市所有用電客戶的抄表時間和繳費週期將統一調整為每月一次。

惠州供電局方面介紹,按照上級有關通知要求,從今年12月開始,惠州市所有用電客戶將由原來的單、雙月抄表(每兩個月抄一次表)統一調整為每月抄表,該局將於每月電費發行後對系統預留手機號碼的用電客戶進行短信告知。

在按月抄表的同時,也是從今年12月開始,惠州市所有用電客戶繳費週期統一調整為每月繳清電費,每月的6日至19日為正常的電費繳交週期。市民可採用銀行代扣方式繳交電費,也可選擇支付寶、微信、各網點自助繳費終端等方式繳費。

同時,為方便市民及時獲知每月電費信息、停電信息等,如未定製短信服務或聯絡手機有變更,請及時到惠州各供電營業廳或致電95598定製短信服務或變更聯絡手機,免費享受快捷優質的用電短信提醒服務。

筆者獲悉,電費抄繳由“兩月一次”改為“一月一次”,其變化的背後是為落實數字中國戰略,加快惠州智慧城市建設,而早在今年6月,惠州全市範圍內已經實現了智能電錶全覆蓋,全面開啟了表碼自動採集、電費自動發行的升級智能電網服務。

技術更新和服務升級,為惠州全市供電用戶進行每月電費抄表結算創造了條件,在方便客戶瞭解每月用電情況的同時,有利於供電部門掌握用電規律,引導全社會科學用電、節約用電,為創造資源節約型社會貢獻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