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三十,那又怎樣?我準備去豆瓣閱讀寫書了!

人的一生就是一個成長過程。成年之前忙的是接受教育,成年之後,才真正地進入了一個成長的繁忙時節。而婚後十年又是一個人最關鍵的十年,也是最富有戲劇性的十年,在這個階段中,每一個人都躲避不了成長所帶來的摔打與磨礪,人就是在那些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一個接一個或偶然或必然的、瑣碎又繁雜甚至令人啼笑皆非的“麻煩“之中逐漸成長起來的。而二十世紀的最後十年,是人們的情感思維模式,從傳統轉向開放的十年,人們在這忙亂而豐富的十年中,或許會眼花繚亂、手足無措、迷茫困惑,但最終他們懂得了如何對待自己、對待別人、對待社會、對待往後的成長了。

——謹以此書先給我偉大的父親母親

《裸婚十年》是我的在豆瓣寫的第一本書,希望看到的親們支持,不想被經濟打敗,也不想被焦慮摧毀。

女人到了三十多歲,對生活總會有一些感懷。未諳世事的時候,感覺三十歲是個遙遠的話題,不知不覺中也踏入了這個年齡,心中有太多的感觸。

在渴望自己成長的同時,又害怕歲月無情。

裸婚十年,告別了對愛情、對婚姻的設想和期盼,在日日瑣碎卻平淡的生活中,體味了人生甘苦。

十年,歲月湧動……

用十年,告別青春和夢;

用十年,經營家庭婚姻;

用十年,陪伴兒女成長;

用十年,完成自我修行;

——80後林默裸婚十年成長劇

第一章 五年婚姻告急

不知不覺間,這段婚姻已經持續五年了。

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時常掩飾在粉底下的幾點雀斑分外扎眼,年少的時候為什麼一點都不怕老,總認為那是遙遠的事情?林默苦笑著,畫上了淡淡的妝,今天週末,該回老家看禾兒了。

從十年前離開家鄉去安城上大學,北上南下,結婚生子,從來沒想過自己的孩子有一天也會成為留守兒童,會骨肉分離,那不別人家,不是電視劇裡才會發生的事情嗎?

這些帶故事的詞,想想都讓人犯怵,這麼多年來,竟也習慣了。

初秋時節,蜿蜒的盤山路,樹木蔥鬱,繁花盛開。如果可以控制住大腦不去想眼前的苟且,生活多值得期待啊。

從安城到秦南縣城,約兩個小時的車程,林默加快了油門……

熟悉的山村,別緻的院落,眼前便是林默生活了十幾年的家。因為剛下過雨,午後的陽光夾雜著泥土的氣息。這就是“孃家”,這就是“故鄉”,此時尤為親切。圩垸,是她出生,成長和夢開始的地方,當然,林默相信,這裡,也將會成為女兒成長和夢開始的地方,多年後,也將成為禾兒記憶裡最美的時光。

到家,母親一如既往,熱心得張羅著熱騰騰的飯菜。

孩子還在睡覺,林默脫了鞋趴在女兒身邊。

迷迷糊糊,女兒抱著自己,鬆開,再抱一下。

“媽媽,媽媽,媽媽……”攬著女兒入懷,看著眼前的不滿三歲的可人兒,鼻頭有點酸,女兒正是懂事的年紀,但凡自己多一點能力,都不願把女兒送回秦南老家,麻煩年邁的雙親。

懷裡的小傢伙高興的,抱緊媽媽。是啊,不管生活如何刁難,因為孩子,她都不能輕言放棄。

陽光從窗口灑進來,滿滿的照在床上,禾兒坐在床上開心的玩著玩具,不時地回頭看看媽媽笑,母親說,林默每次回來的時候,禾兒都很乖,一點都不麻煩,很好帶。

“寶貝,再有幾個月,你就3歲了,媽媽再回來陪你。”

禾兒認真的聽媽媽說話,肉嘟嘟的笑臉笑的好看極了。

林默拉著女兒的小手,用力攬在懷裡,不捨的感覺油然而生,記得禾兒剛長乳牙時候,上下四顆,每次抱著,都會立馬湊上媽媽的臉,張嘴咬鼻子,使出吃奶的勁,很疼,可是林默每次都很配合的,然後看著寶貝女兒的咯吱的衝著自己笑,萌傻萌傻的可愛的緊。

“飯好了,都快來吃飯。”不一會功夫,母親就弄出了一桌好菜。

“把禾兒也抱過來吧,給娃蒸了水蛋。”

“長大了,每天都要吃的。”

“雞蛋不敢多吃的,那個膽固醇比較高。”

“我知道的,所以都是讓你爸去村裡買的土雞蛋,自己家雞下的蛋,放心,我們禾兒一天吃一個,長大聰明。”

母親爽朗的笑著。

……

一家人其樂融融吃完飯,看電視。俗話說,上有老,下有小,就是最好的日子。應該就是這樣吧?

“禾兒,要乖啊,要聽姥姥,爺爺話。”禾兒不會叫外公,一直叫父親“爺爺”。

“不乖。”

“不乖媽媽打屁屁。”

“媽媽不打,媽媽不打哦。”奶聲奶氣的禾兒,理直氣壯的反駁。

山裡樹多,河多,蚊蟲也多,禾兒身上有很多疙瘩,有些都被抓破了,剪完指甲,輕輕地塗上藥。

“抹藥藥,抹藥藥。”禾兒也學著大人模樣塗藥。

“寶貝,下個月,媽媽就接你回我們家好不好?”

“好啊。”林默告訴寶貝,可是她比誰都清楚,這一去,最少該是兩年,等再存點錢,給禾兒裝一間最漂亮的兒童房,把禾兒接回來讀小學。

明年底,應該可以交房了。

那套二線城市的學區房也花光了他們所有的積蓄。

吃完飯,林默開始收拾房間,禾兒跟姥姥去田裡玩了,母親忙農活的時候總是會把禾兒帶上身邊。

話說,禾兒初學會的“蘿蔔、玉米、白菜、茄子、辣辣……”都是土生土長可視物。

不大的臥室,因為長久沒住的緣故,窗臺,書架也都有點黴氣。

幾本日記整整齊齊的躺在書櫃角落,林默很小的時候,就有了記日記的習慣。舊時光會悄然而至,這種感覺,如同你偶爾盯著手錶,然後驚喜地發現時光在滴答滴答流逝,提醒我們來時的路。當然,這世界上最反覆無常的事情也莫過於一個孩子的記憶,保留了什麼,丟失了什麼都很難預料。

十幾年前,圩垸,地處秦南山隅,五年級開始林默便上了寄宿學校,每週末回家,徒步八公里山路。對,就是窗前這條盤山路,林默清楚的記得它的每一個彎道,每一塊石頭,每一段路上的故事。

林曉北,林默的胞弟,禾兒的舅舅,絕對難以想象那胖帥小夥,也曾跟屁蟲一樣的存在。

楊牧,林默人生中的第一個重要的朋友,但在大學畢業後神一般失去了蹤跡,五年了沒人聯繫上他。

泛黃的日記本,赫然在目:“我不在乎地位、名聲與金錢,我的夢想是揹著畫夾,過四海為家的生活,讓別人的日子也充滿溫情的生活,所以在我們的心合二為一之前,我是不會離開舞臺的。”許久以前,林默對楊牧說過這話,經年以後,林默便再說不出同樣的話。

隨後,一家人在野外,在田間路上,逗娃玩,鄉間的風隨意地吹著,嬉戲打鬧,慢下來,生命竟如此美好! 如果當時沒有離開圩垸,沒有去安城讀書,沒有北漂,沒有遇到夏世傑,沒有結婚生子留在安城,而是跟茜茜一樣畢業後就回到圩垸,住在這個世外小城,生活又會是什麼模樣。

很多時候我們懷念一個人,一個地方,其實就是懷念另一種生活的可能。

電話響了,是淺姐。

“林默,繪本我收到了,我很喜歡。聽說你回老家了,那好好休息兩天,帶娃也辛苦的。”

“淺姐,你客氣,喜歡就好,等我回安城過去看你和小寶。”

廖清淺,林默最好的朋友,亦師亦友,她是她的導師,是她最欣賞的女人,博學多才,知性優雅,今年剛生二胎。

”世傑,怎麼沒回來?你自己開車,路上一定要小心,再說你腿也不是很方便。”

“他有點忙,下次吧,我們一起回。”長大了,就是這樣,時間成了最好的朋友,有委屈也不願跟別人說,只想自己消化。

週末很快過去,林默決定接爸媽去城裡住段日子,即使是租的房子。

“默啊,你看,禾兒東西都收拾好了,禾兒,來,姥姥抱。”

眼前的兩大包,是女兒全部的家當。

“我抱娃。你再檢查下,看看東西都帶齊沒:奶粉,衣服,早教機充電線,麵條鍋,米粉,對,還有那個驅蚊的,還有佩奇車……”

“齊了,齊了,不行再買,城裡方便的。”

“買不又得花錢,帶著帶著。”節約慣了的母親,事無鉅細的操心著。

“爸,你也跟我們一起去吧。”林默叫著,父親好不容易停下手裡的活。

“不去了,你們租的房子也不大,你媽去就好了,娃兒正調皮著,你看緊,別磕著摔著了。“

林默拗不過父親,父親是木匠,辛苦操勞了一輩子,不苟言笑,不抽菸不喝酒不吃肉不打牌,把兩兒女送上了大學,接著帶自己的娃,快五十多的人還不得閒,每天干活到很晚,一生勞累命,一歇下來就生病,這就是農村人說的“勞病”吧。

她總想啊,圖啥啊?

年少我們不懂事,最討厭故鄉山高路遠,窮鄉僻壤;多年以後,最戀故鄉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飯一蔬,一人一物。並不是人老了就容易懷舊,而是暫時的別離,教會我們很多,幫助我們認清自己,更有力量去承載人生的溝溝壑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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