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玉堂春》的故事在明代就已成型了吗?《玉堂春》源于何处?

戎马意秋声


京剧《玉堂春》是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一出传统戏,也是京剧青衣花旦演员大都能演的一出唱功戏。但不同演员不同流派演出的风格、韵味却各有千秋。

从《女起解》又名(苏三起解)到《玉堂春》一名(三堂会审)至《监会团圆》的戏出有多种不同的剧本。京剧表演艺术大师梅兰芳、荀慧生先生曾均有不同演法。

京剧《玉堂春》剧情讲述:明朝时,名妓苏三,和吏部尚书子王金龙(原“花部”初演,名为王景隆)结识,改名玉堂春,誓偕白首。王在妓院钱财用尽,被鸨儿轰出院外。苏三私赠银两使回南京。王走后,鸨儿把苏三骗卖给山西商人沈燕林作妾。沈妻皮氏与人私通,毒死沈,反诬告苏三。县官受贿,判苏三死罪。解差崇公道提解苏三自洪洞去太原复审。途中苏诉说自身的遭遇,崇加以劝慰。三堂会审,巡按恰是玉堂春原与誓偕白首之王金龙。王见玉堂春后不能自持,被陪审的潘必正和刘秉义看破,与王耍笑了一回。结果平反了冤狱,王金龙、玉堂春破镜重圆。

“玉堂春”的故事,在明代已经成型,出自明末冯梦龙先生“宋元明话本及拟话本”自作“三言”之一的《警世通言》卷之《玉堂春落难逢夫》。在戏曲舞台上,明未已有编本《玉镯记》、《完贞记》等。此剧主要流传是清代乱弹(花部)的作品,昆曲(雅部)在舞台上即有演出。但作者难考,剧本已失传。据载,在清代各地方剧种均有该剧的演出。京剧《玉堂春》始演,应是源于清嘉庆年间“三庆班”的演出。

京剧《玉堂春》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在旧时社会戏曲沿袭下来的糟粕、污秽多为在唱词中可见,虽经诸多编导和表演艺术家努力删除修改,但旧痕,故迹,仍无荡尽,确实有损于苏三境界与形象。

现今在《玉堂春》剧中,已删除《嫖院》一折,在剧情中极为贴切地揭示苏三这一青楼女子坎坷、颠沛、悲惨、凄楚的生平境遇及其幽怨、缠绵、悱恻、愤懑的心情。在苏三唱词里,演员大胆剔除与细心润色。如“十六岁开怀是那王公子”,改为“初次结交是王公子”。再如“关王庙赠银,神案底下叙一叙旧情”,改为“我与他山盟海誓诉衷情”等。使唱词含蓄文雅又不伤原意,颇见编导、艺术家们苦心孤诣之意匠。

此剧由《起解》始,包括《会审》、《探监》、《团圆》四拆,“苏三”唱功十分繁重,计有二黄散扳、反二黄慢板、导板、原板、摇板和西皮导板、慢三眼、快三眼、二六流水、摇板、散板多种板式,粗略统计自始至终演员约有300多句唱腔(词)。其中最脍炙人口的唱是演员展示其宽广、充裕的音域,善于运用顿音、休止、切分等技巧强调节奏的参差错落起伏变化。把“玉堂春含悲泪忙往前进”~“来生变犬马当报还”~“此一去有死无有生”等几处大拖腔,表达得逶迤婉转,层次丰富。

京剧《玉堂春》通过苏三这一角色,反复交待与陈述自已坎坷生平与悲惨境遇,旨在揭露、抨击封建社会旧官场的黑暗、肮脏与残酷无情。

广大观众、戏迷觉得对此戏虽是司空见惯,但京剧《玉堂春》的别开生面却更加丰富了剧情并使人物形象颇有新意之感。





国粹繁荣绚丽日


《玉堂春》是京剧一出名戏,梅程尚荀张各派名家都曾有过精彩演绎,尤其是其中《苏三起解》(苏三离了洪洞县)一折更是与《三家店》一折并称“男女起解”。各地方剧种也将这出戏搬上舞台,进行了各具特色的演绎。

梅兰芳与萧长华二先生合作《玉堂春》带妆照

正如人们所熟知的那样,《玉堂春》讲的的是山西名妓玉堂春与王三公子(王三公子即王景隆,剧中作王金龙,他的父亲就是明代名臣王琼,曾仕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历任户部、兵部和吏部尚书)相逢烟花之中,但鸨母一斗金却将她卖给沈燕林,玉堂春不从,由此引发了一段官司。这出戏最直接的出处自然是明代冯梦龙编订的《警世通言》卷24《玉堂春落难逢夫》(旧刻名为《王公子奋志记》,与这个略有不同。另主要抄录冯著的《情史》卷2《玉堂春》亦载此故事,疑京剧剧名即取于此),另外昆曲《玉堂春》也早在清初就被搬上舞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玉堂春》作为一出剧在明代就已成型,明代的《完贞记》和《玉镯记》演绎的都是这个故事。

祁彪佳

凭笔者目力所及,未寻得《完贞记》明确的线索,一传其为《玉镯记》轶名,但祁彪佳《远山堂曲品》著录该剧,称其主人公为王顺卿,“较《玉镯》稍胜之”,照这个意思来看其与《玉镯记》并非同一本书,只是讲的故事和《玉镯记》相同。至于《玉镯记》,祁彪佳的《远山堂曲品》亦有著录(注意:此《玉镯记》与西路评剧中的《玉镯记》不同,那部剧又名《夜宿花亭》,取材于《珍珠记》,另有一部传统戏讲贾知县嫁祸刘松的故事,也叫《玉镯记》),作者是李玉田(一作朱玉田),《舶载书目》记其名为《王顺卿丽情玉镯记》,日本有藏本。

史依弘主演《玉堂春》海报

参考书目:

祁彪佳:《远山堂曲品》

齐森华:《中国曲学大辞典》

孙世基编著:《中国越剧戏目考》

吕天成:《曲品》

上海艺术研究所中国戏剧家协会上海分会:《中国戏曲曲艺词典》

回答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胡一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