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支持信息化与工业化(以下简称两化)融合项目,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具体包括:支持经工信部、广东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统称省级以上项目)。重点支持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服务机构,及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二、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
1.对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2.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试点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3.对经工信部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4.对帮助我市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贯标服务机构,每通过评定1家奖励5万元。每家服务机构每年奖励额不超过150万元。
5.对经工信部评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
6.对经省经信委评定的“互联网+”创建小镇项目,每个配套支持200万元。
7.对经省经信委评定的“互联网+”试点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
8.对首次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平台服务商,每家奖励200万元。
9.对首次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商,每家奖励150万元。
10.对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项目,每个奖励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市注册的法人企业、社团组织或机关事业单位。
2.项目单位成立时间满1年。
3.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已正式启动贯标。
4.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贯标试点企业。已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且证书未失效。
5.帮助我市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贯标服务机构。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7年度完税证明;社团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机关事业单位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相关评定文件。
6.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
7.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参照《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提交本企业近3个月内在广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上开展评估所形成的评估材料《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8.申报单位为贯标试点企业的,需提交已启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10月9日—10月24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0月24日—10月30日。
閱讀更多 深創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