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領域
支持信息化與工業化(以下簡稱兩化)融合項目,推動工業互聯網發展。具體包括:支持經工信部、廣東省經信委評定的兩化融合類試點、示範項目(以下統稱省級以上項目)。重點支持經工信部、省經信委評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服務機構,及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
二、資助金額
每個項目獎勵額不超過500萬元。其中:
1.對經工信部、省經信委評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每家給予20萬元經費支持。
2.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試點企業,每家獎勵50萬元。
3.對經工信部評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範企業,每家獎勵50萬元。
4.對幫助我市試點企業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貫標服務機構,每通過評定1家獎勵5萬元。每家服務機構每年獎勵額不超過150萬元。
5.對經工信部評定的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項目,每個獎勵50萬元。
6.對經省經信委評定的“互聯網+”創建小鎮項目,每個配套支持200萬元。
7.對經省經信委評定的“互聯網+”試點項目,每個獎勵50萬元。
8.對首次入選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的平臺服務商,每家獎勵200萬元。
9.對首次入選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的工業互聯網解決方案商,每家獎勵150萬元。
10.對省級工業互聯網產業示範基地項目,每個獎勵5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1.項目單位為在深圳市註冊的法人企業、社團組織或機關事業單位。
2.項目單位成立時間滿1年。
3.經工信部、省經信委評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試點企業已正式啟動貫標。
4.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貫標試點企業。已獲得《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且證書未失效。
5.幫助我市試點企業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貫標服務機構。
四、申請材料
1.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2017年度完稅證明;社團登記證、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或機關事業單位登記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2017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相關評定文件。
6.單位名稱變更通知書;
7.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參照《工業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評估規範》,提交本企業近3個月內在廣東省兩化融合評估系統上開展評估所形成的評估材料《企業兩化融合評估報告》。
8.申報單位為貫標試點企業的,需提交已啟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的證明材料。
五、申請時間
1.網上填報受理時間:10月9日—10月24日。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10月24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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