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三鹿」田文華減刑的看法

今天在悟空回答上看了田文華的這一系列由入獄到減刑的過程的報道,心中五味雜陳,感慨萬千.我堅決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正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深入我心由來已久,"三鹿事件"傷天害理,始作湧者已經到了得到正義的宣判,當事人適得其反,去了自己該去的地方我圖個心安理得,願歲月靜好.可現在的這一系列報道,又讓我心生畏懼,有點忐忑不安了.

我對“三鹿”田文華減刑的看法

1"2008年中國奶製品汙染事件(或稱2008年中國奶粉汙染事故、2008年中國毒奶製品事故、2008年中國毒奶粉事故)是中國的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事故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團生產的奶粉的嬰兒被發現患有腎結石,隨後在其奶粉中被發現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根據公佈數字,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使用嬰幼兒奶粉而接受門診治療諮詢且已康復的嬰幼兒累計39,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892人,此前已治癒出院1,579人,死亡4人,另截至到9月25日,香港有5人、澳門有1人確診患病。"

2三鹿奶粉造成的慘狀又出現在我腦海中,導致了多少家庭不再讓孩子吃國產奶粉,淡粉色變,各大與奶粉有關的企業紛紛停產,接受整頓檢查,全國50%乳製品企業滯產.甚至給乳製品出口帶來了空前的打擊和挫折.嚴重影響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甚至當年有多個國家明文禁止購買中國乳製品。至今翻看這則報道仍心有餘悸.

3痛定思痛,沸沸揚揚的三鹿的事件後,緊鑼密鼓的企業整頓席捲全國,要求各行各業的規範化運作的整頓鋪天蓋地,無孔不入.任何不按程序製造的產品都有嚴格檢查,相關部門不放過一點蛛絲馬跡,全國人民也義無反顧地開始了舉假,報假,打假活動,群眾對造假給社會帶來的災難的事件零容忍態度.從而形成了良好追求產品質量,提倡物有所值,對廉價產品持懷疑態度的消費觀念."吃一嶄,長一智"確實在此事件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很多企業在粗製濫造的開端,都有相關人員以三鹿事件來舉例,當頭棒喝.

4 "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三鹿前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為引用)

大概是"長春長生"事件,讓"三鹿事件"再起波瀾,董事長田文華又被"拋頭露面"了一回了.記憶中她當年確有痛心疾首的一面,我想應該是經過自我反省,勞動改造和法制教育,有了改過自新的表現與積極貢獻的行為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個準則,判刑量刑都是在這個原則下落實執行的後果,沒有誰能凌駕和超越法律之上."三鹿前董事長田文華再獲第三次減刑,減刑期限為一年半,而在此前,媒體並未有過相關報道"。個人認為也無可厚非,只要減刑的事實依據為真,判定的合理合法.雖然,沒有即時報道.一樣地顯示了法律的公平與公正和嚴肅性.反過來說,進入監獄就是囚犯,而一個囚犯的減刑沒有必要驚天動地,即時報道吧,再次引起社會的強烈關注吧.梳理一下減刑過程,我又平靜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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