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大讲堂第二期:一起来说说共有产权住房那些事!

自《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以来,本网接到很多购房者的来电。共有产权住房是什么?怎么申请?等问题均是购房者关注的焦点。本期,针对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将一一解答。

1、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本市居民和各类人才供应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2、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使用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3)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4)其它需满足的条件。

备注: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共有产权住房。

3、如何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联审。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市人才、公安、人社、民政、工商、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联审。

(3)终审。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联审反馈信息终审并公示,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反馈审核通知单。

4、如何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轮候与公开摇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销售,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组织销售。销售程序如下:

(1)市住房保障部门发布销售通告,内容包括房屋位置、房源数量、销售均价、产权份额、项目基本情况及登记时间、地点、方式等;

(2)申请人持资格审核表到规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登记平台办理购房登记报名手续。

登记报名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200%的,按登记实际人数摇号;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房源套数200%的,按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参加摇号人数控制在房源总套数的200%。

(3)市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示。

(4)申请人按摇号顺序选房,放弃选购的,按顺序递补。

5、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可以交易?

(1)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足5年的

购房人不得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同意,由代持机构按照原购买价格回购,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2)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①经代持机构同意,购房人可按届时市场价格转让所持房屋产权份额。

代持机构拥有优先购买权,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与购房人按产权份额分割销售收益,相关交易环节税费按产权份额各自负担。

②购房人可按届时市场价格,一次性购买政府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

提示:①5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计算

②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

下面这些知识你一定要知道!

1、对于已经有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资格名额的人,可以直接购买共有产权房?

已取得经适房、限价房购房资格的保障对象,在资格有效期内,可以按照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程序直接登记报名参加摇号。

已取得公租房租住资格的保障对象,不能直接参加共有产权住房登记报名摇号,应退出公租房保障后,重新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

2、不论我的资格是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都可以买其中任意一类保障房?

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经适房、限价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其中之一;

取得限价房购房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限价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其中之一;

取得公租房购房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只能配租公租房,不能购买经适房、限价房、共有产权住房。

3、共有产权房什么时间开始实行?

《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自2018年9月14日开始施行。《细则》发布后,市级相关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已经开始项目规划选址和前期准备工作,土地招拍挂后,达到预售条件后方可销售。预计最快明年6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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