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瓜索賠1萬:一個瓜三條人命,兩家庭瞬間瓦解,雙方錯在哪了?

文/馬進彪

9月1日,在秦皇島海港區海陽路上的凱東超市中,一名男性員工突然拿了一把刀從後門衝了出來,對著剛從超市出來的老兩口猛捅十多刀,老兩口瞬間倒地身亡,事發後,嫌疑人趙廣軍(男,45歲,黑龍江人)自殺身亡。一位超市附近的居民告訴記者,兩位老人因為對在超市買的一個西瓜不滿意,剛開始,趙廣軍同意賠償30元,後來又漲到300元,但是老太太仍不願意,非要1萬元的賠償。(新浪新聞9月8日)

1個瓜索賠1萬:一個瓜三條人命,兩家庭瞬間瓦解,雙方錯在哪了?

一個西瓜,三條人命,兩個家庭,瞬間瓦解。顯然,這樣的悲劇是不該發生的,因為在超市購物難免有不合意的時候,而此時,一般來說超市方面應當主動站在消費者角度上考慮問題,從而以主動的姿態化解問題,使雙方達成滿意結果。

而從這個案子來看,超市一方已經表達了很大的誠意,同時,也做出了巨大的讓步,超市一方願意因為這個西瓜給老兩口300元的賠償,應當說超市一方做出的讓步,已大大超出了所有消費者客觀的心理預期。

1個瓜索賠1萬:一個瓜三條人命,兩家庭瞬間瓦解,雙方錯在哪了?

但這位老太太卻並不滿意,非要一萬元的賠償,顯然,這是一種極不合理的要求,因為一個西瓜即使再加上老兩口打車的錢也到不了這個數。但這位老太太敢提出這樣高得離譜的賠償,一定有她的心理成因,但這個心理成因到底是什麼呢?

其實,這個心理成因,就是這位老太太在現實生活中佔小便宜東方不敗的長勝紀錄。從新聞挖崛可以發現,同住一個小區的居民表示,二人經常去凱東超市買東西,“他們兩人以前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和大家斤斤計較,還開口罵人,小區的居民都和他們不太合得來”。可見,同住一個小區的人都躲著這兩位愛佔便宜的“常勝將軍”,因此也可以說,長期愛佔小便宜並總能勝人一籌,這本身就不是什好徵候,如果老太太有過失敗的紀錄,興許倒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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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話說回來,難道超市方面的趙廣軍,就因為老太太不講理就可以殺她嗎?顯然,這是極不理性的行為,因為與消費者之間發生了雙方無法解決的問題時,應當及時聯繫相關的社會公共機構。而對於這件事來說,老兩口一定是不佔理的,所以趙廣軍走到哪都是有理的一方,但遺憾的是,趙廣軍太不理智了,有理而無智,害了自己。

因而,從這個悲劇的因果關係來看,起碼有兩個層面應當引起社會的深思。一是對於愛佔小便宜的人,在日常生活的接處中,人們到底是一味無原則地遷就,還是要放棄情面而給予明確的警示?二是超市的管理方面,在遇到這種明顯敲竹槓行為的時候,到底是以個人的暴力來處理,還是應當交由制度性程序來處置?顯然,這才是同類事件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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