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如何計算?

十月一


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因此,筆者將加班工資的計算歸納為:

平時延時加班工資的計算、休息日加班工資的計算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三種來分析。

為了讓廣大朋友更加清楚各種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筆者在這裡舉個例子,該案例涵蓋以上三種加班工資的計算,筆者將結合案例、法律法規規定來給大家分析加班工資究竟如何計算:

案例如下:

劉某於2014年6月入職某公司,崗位為噴油領班,工資2500元/月,工作時間為8:00-17:00,中午12:00-13:00為吃飯時間。2016年11月,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2017年1月,劉某向重慶市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間平時延時加班工資、休息日(週六、週日)加班工資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焦點:

1.平時延時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休息日(週六、週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關於加班時間的法律規定及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除(三)》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本案中,劉某提供上班打卡記錄等材料,證明存在加班事實,經計算,劉某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共計延時加班1331小時,共計週末加班146.5天(其中調休89天),實際週末加班57.5天,法定節假日加班3天。

二、關於職工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 / 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本案中,劉某的工資為2500元/月,所以小時工資為:2500元/月 / 21.75天/月 / 8小時。

三、關於加班工資計算的法律法規規定及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本案中,公司應當支付劉某的加班工資如下:

延時加班工資=延時加班小時數*小時工資*150%=1331小時*(2500元/月/21.75天/月/8小時)*150%=28685元;

休息日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天數*日工資*200%=57.5天*(2500元/月 / 21.75天/月)*200%=13218元;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天數*日工資*300%=3天*(2500元/月/21.75天)*300%=1034元。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留言,也歡迎大家在評論中發表自己不同的觀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