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公司開出最嚴「三違」罰單

□姚中林 劉慶路 報道

本報微山訊 10月2日,山東能源棗礦集團新煤公司下發分析處理通報,對違反該公司安全生產“二十條禁令”的嚴重“三違”責任人、班組長、區隊長、專業管理人員等通報問責。這也是今年9月份以來,新煤公司開出的第4例嚴重“三違”罰單。

據瞭解,這4例嚴重“三違”罰單,連帶追責100餘人,累計罰款逾10萬元,其中3名區隊管理人員受到免職、撤職處分,為該公司成立以來最嚴厲“三違”罰單。

為做好年底特殊時期的安全管理,新煤公司確立“制度管礦”的管理定位,把“初始即嚴、嚴上加嚴、一嚴到底”的“嚴管之責”貫穿於安全管理的始終,下發安全生產“二十條禁令”,落實“五級追責”制度,讓職工談“違”色變,樹立不敢“違”、不能“違”的意識。

該公司從嚴控人的不安全行為入手,劃出20條嚴禁觸碰的“安全紅線”,對觸碰者一律從重、從快、從嚴處罰,重複違章者加倍處罰。並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對所在班組負責人、區隊負責人、專業科室負責人、專業副總直至分管副礦長“五級追責”。

“嚴是愛,松是害。罰款不是目的,重在營造嚴管安全的氛圍。”該公司經理楊傳常說,通過出臺安全生產“二十條禁令”和“五級追責”制度,把以往執行不力的口頭警告變成了貨真價實的經濟或行政處罰,不僅讓當事人深受觸動,更在全礦產生了強烈影響,樹立了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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