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摘人家水果吃,不料中毒身亡,這種情況意外保險會理賠嗎?

最近有一個事情比較火:說的是一個遊客在出遊期間,偷摘果農的水果,吃過之後被毒身亡,而家人卻上訴當地農民,說起噴灑農藥卻沒告知,屬於間接過失殺人,需要給予一定的賠償。我們且不說這個誰對誰錯,假如死者生前買了意外保險,那麼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


偷摘人家水果吃,不料中毒身亡,這種情況意外保險會理賠嗎?

故事背景:

國慶期間,某地一行十幾人去鄉下玩,路過一片果園的時候,看到果園裡面的水果熟了,就有人按耐不住想摘幾個嘗下。按理摘幾個嘗下也就摘了,農民也都是好說話的人,也不會因為幾個果子產生什麼摩擦。但這事巧就巧在,農民剛給果樹噴了藥,這些遊客們摘了果子之後沒洗也就一擦然後就給吃了,晚上回去表現出了中毒症狀,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了。之後遊客家屬們就把這片果園的主人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農民給果園噴藥後並未按照提醒有農藥的標示,否則人也就不會吃水果中毒而死。

網友對此看法不一:

有網友表示支持遊客,畢竟死者為大,私自拿幾個果子吃罪不至死。果農這算是間接過失殺人,應該予以賠償。但是也有網友表示,農民伯伯辛辛苦苦種的水果,自己都不捨得吃,就等著成熟了摘了賣錢,辛苦一年就靠這點水果過日子了。遊客到農村玩在不經過農民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摘水果,被藥死了就是活該。要是手老實點,或者嘴勤快點問一問也不會因為噴藥中毒死了。


偷摘人家水果吃,不料中毒身亡,這種情況意外保險會理賠嗎?

偷吃果子中毒死亡屬於意外嗎?能否得到理賠?

我認為這個遊客假如購買了壽險或者意外險,那麼是可以獲得理賠的,我這樣說並不是說我贊同他的做法,我們現在說的是意外保險的事情,而不是它本身偷竊之事。

前面遊客侵佔他人財產,屬於犯法在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後面關於保險理賠方面,遊客偷吃的主觀意願不是自殺,死亡是屬於意外情況,而意外險的定義就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本身疾病導致,所以意外險可以理賠身故責任以及治療期間的意外醫療費用;另外壽險的話也可以賠償一部分,因為被保險人發生了死亡。

當然我們也不能助長這種不良作風,無知並不能掩蓋違法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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