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社保由稅務部門收繳,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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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明年社保由稅務部門收繳,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有影響嗎?

答案是沒有實質性的影響,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純屬反應過度。社保有兩種,城鎮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保。城鎮職工社保參保人分為單位參保人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城鄉居民參保人分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明年1月1日起,社保費用改由稅務部門徵收,受直接影響的是職工社保單位參保人,震懾和約束的是那些沒有依法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目的是促使他們不再敢肆無忌憚地按最低標準或打折為員工繳納社保,侵害員工合法權益。自己承擔所有社保費用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受影響,居民社保參保人也不會受影響。

1、靈活就業參保人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有權自願參保,自願選擇繳費檔位。至於參保不參保,選擇什麼繳費標準,社保機構也好,稅務局也好,人家不會管,也管不著。參保人在繳費政策框架內是有自由選擇權的,比如可以選擇按當地社平工資的40%,60%,70%或100%作為繳費基數。雖然各地可以選擇的繳費檔位標準有所不同,但都不是按一刀切的硬性規定繳費。參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繳費標準,並允許階段性變更。比如當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是5000元,靈活就業人員可選繳費檔位為60%,70%或100%,那麼選擇按3000元、3500元,或5000元作為繳費基數是你的權利,完全尊重個人意願。以前是這樣,明年改由稅務局收費,還是這樣。同理,居民社保參保人也不會受影響。

2、單位參保人繳費

依據社保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有法定義務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繳納社保,所以是強制險,由不得單位,也由不得你自己。一來必須交,二來繳費有硬性標準,不遵守就屬於違法。繳費基數應當為員工的實際薪酬,並按當地社平工資的40%或60%(各地不同)作為繳費基數的下限,員工收入低於下限的,按下限標準繳費。社平工資的300%(各地相同)作為繳費基數的上限。員工收入超過下限的,按上限標準繳費。例如,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為5000元,如果繳費下限為社平工資的60%,那麼就是3000元。如果薪酬低於3000元的員工,就按3000元作為繳費基數繳費。繳費上限為社平工資的300%,也就是15000元。如果薪酬高於15000元的員工,就按15000元作為繳費基數繳費。繳費單位參保人繳費沒有自由選擇權。

在實踐中,不少非機關事業單位,非國企單位並未遵守社保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了節省人工成本,有的不給員工交社保,有的按最低標準交社保,有的打折交社保,有的拖欠社保費,侵害了員工的應得權益。尤其是養老金和醫保待遇,當然也包括生育福利、失業金和工傷權益。比如養老金的計發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少繳少得,不繳不得,其他四險也是一樣,先盡繳費義務,才能享受權益。今年3月,國家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宣佈明年起,由稅務部門徵繳社保,而不是從前的代收。就是為了震懾和整治這些違法亂象的。稅務部門掌管著用人單位的主要經濟信息和數據,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監管力度會大大加強。這也是社保制度建設里程的必然。

明年社保由稅務部門收繳,對這些單位和單位裡的參保人的影響最大。對之前的守法單位沒有影響,對靈活就業人員沒有影響。該通知印發後,很多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老闆在咬牙,他們和稅務打交道,不是一年兩年了,深深知道稅務局的力度,明年的人工成本要有明顯增加了。單位社保費用和個人社保費用會明顯增加了。另一方面,我們看到企業的負擔的確不輕,希望國家在不影響參保人權益的前提下,進一步降低社保繳費費率,減輕企業負擔,社保制度更能得以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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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雲在草青青


根據國家最新公佈的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從2019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將由稅務部門代收代繳。

這樣社保部門徵收的,只剩下居民自己交納的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繳納的是,國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所以,也會有稅務部門徵收。

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後,對於企業是一個巨大的約束,以前的時候由於信息溝通不充分,導致企業社保費申報一種工資,個人所得稅申報另一種工資。這樣統一納入稅務部門徵收之後,會提升徵管效率,徵收更為簡單。

黑龍江省國地稅合併後第一號文件,就是要求企業對養老保險進行清繳工作。畢竟黑龍江省養老壓力非常大。



今年我們國家又提出將個人所得稅進行改革。改革完成之後,將建立涉及全民年度的收入監控體系。對於一年內收入超過6萬元的,徵收個人所得稅。不會是跟以前一樣年收入12萬以上的人員,個人主動申報了。

如果這樣的話,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將要依照自己的收入水平,照實交納社保費了。

相對來說,照實交納社保費退休待遇也越高,更容易實現較高的養老保險替代率。美國的養老金覆蓋94%的就業人口。而我們職工養老保險覆蓋不到40%的就業人口。

主要缺陷還在於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的隨意性上。

不過,即使要推行這種政策,也要建立一定的磨合期。因此,暫時來看,還是會按照現有的徵繳模式,個人主動繳納,影響是不大的。


暖心人社


沒有任何影響。

1、只是收費的地方是稅務部門。至於稅務和人社(社保)部門工作的銜接、轉換另當別論。

2、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繳納只有養老和醫療保險。養老基數只有2檔(社平工資的60%和100%),跟本人實際收入關係不大。醫療保險也是社平工資的固定比例。只是每月的基數增加。以湖南為例,去年基數4491元/月,今年就要飆升到5500元/月了,相應繳納的實際數額就多了。統計局的數字你懂的(雖然註明了不包含私營企業)。


湖月山人


明年社保由稅務部門收繳,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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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講職場


現在都知道,社保關乎著我們的養老和醫療報銷,2019年起,你的社保又將有一個大變化,那就是稅務部門要統一徵收我們的社保費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一個改革將對我們產生一系列的影響。

一、結束社保費“分徵”局面

以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在2011年依然沒有明確規定社保費的統一徵收機構,只籠統提出,“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由於沒有統一的規定導致各省份的徵管模式不一樣。2019年起各項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此舉結束了五項社會保險在不同地區分別由社保經辦部門和稅務部門徵收的局面,統一了徵收體系,結束了“分徵”的局面。

二、解決漏繳、少繳社保問題

那一改革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有意味著什麼呢?“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提高了徵繳力度,有利於將社會保險費基向個人所得稅的稅基靠攏,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像某些私營企業會出現不給員工上社保或者少上社保的情況,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雖然一時的繳納社保費用,自己到手的工資是多了些,可從長遠的角度來說,你的社保權益是受到損害的,至少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變少。

三、需考慮減輕企業社保負擔

稅務是垂直管理體系,稅務部門徵收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對社保徵繳的干預,確保社會保險的獨立運行。

不過,就現行體系來說,社保費向稅務部門統一徵收轉變,還需要考慮以下問題——

一是,五險徵收力度加大,市場主體的遵繳率提高,基金收入必定會增加,而部分地區或部分行業、企業的繳費負擔可能會加重,因此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還應繼續在路上;

二是,自僱就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沒有僱主代扣代繳,需要稅務部門做好信息管理和經辦服務,以免這些群體出現社保斷繳問題。

,目前,社保費率繼續階段性降低。自2018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19%的省(區、市),以及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9%的省(區、市),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可階段性執行19%的單位繳費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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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社保由稅務部門代徵,不是什麼新鮮東西,在很多單位早已試點多年,那麼2019年初,國家層面全面推動社保由稅務部門代徵,會帶來哪些變化呢?可以說,變化是巨大的。

1、試點期間的代徵,只是形式上的代徵,只是初級形式的代徵。

企業履行申報交費義務,可是,對企業申報的金額誰來負責檢查?稅務部門的工作職責裡還沒有,於是社保部門難辭其咎,整出來一個社保年檢,如果發現基於工資總額計算的社保應納數額和實交數額有差額,就認為企業交費不足,社保年審通不過,要求補交社保費,完全沒有力度嘛,最後不乏渾水摸魚之例。作為未納入試點的企業,當然得過且過,能逃一天是一天,最好多逍遙幾年。

2、2019年開始全部納入社保代徵,這個不會流於形式,社保部門和稅務部門職責會劃分清楚。

假如社保代徵跟稅款代徵(代財政徵收)同時納入徵管工作,無差別對待,打通財務、稅務、社保數據鏈條,以徵稅的力度來徵社保,企業就得顫抖了。當然少不了法律或者部門條例的硬規範,以後我們看到的稅法文件會不會成為財稅民20XX年XX號,期待這樣的新事物。

但是在執行中,還有很多問題亟待進一步明確。

1、流動就業人員往往就某個作業內容或者工作跟僱傭方簽訂協議(大部分口頭),工作結束協議解除。而社保申請時間大約需要一個月,還沒辦理成功就離職,如此往復。

2、另外政策層面還應該明確農村合作醫療和居民醫保與社保是否可以等同,是否可以替代。是否需要重複交納,如果重複交納,報銷時可否重複報銷等等。

這些問題不能解決,廣大流動工作者也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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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家正在稅務改革,各省市地稅局正和國稅正在合一,成立各市稅務局,改革完成後具體方案會落實實施。

關於明年社保由稅務部門收繳,現在我還沒有看到具體方案,對靈活就業是否有影響,現在還說不好,待具體方案下發後執行時才能知道。

靈活就業人員,只要按章納稅,及時繳納社保就可以了。


Alin94890740


這種繳費基數,明年一大批人失業。絕對的。工廠成本上浮很多,個人到手也少。。東莞現在99%是按照最低基數3000擋來的,明年上浮。一般工廠員工算4500元來10%就是450元 公司繳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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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支持!早就應該這樣了,民營的老闆就是為了榨取剩餘價值,太黑心,不是不給交社保,就是按最低基數繳費,太不像話,國家早該出手保護打工者了


手機用戶1265369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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