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峯超纖董、監事會遲遲不換屆遭問詢 已任期屆滿超3個月

網 10月15日消息,近日,A股上市公司華峰超纖(300180)收到深交所的問詢函,問及董、監事會遲遲不換屆等多個疑問。據瞭解,華峰超纖董、監事會已任期屆滿超3個月。

據瞭解,華峰超纖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屆監事會於2018年6月24日三年任期屆滿,至今未完成換屆。深交所提出質疑,要求該公司說明:

董事、監事任期屆滿仍未完成換屆的原因,董事會、監事會運行是否正常,董事、監事是否能夠正常履職,現任獨立董事人數低於董事會席位1/3的合規性,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規範運作是否受到不利影響,以及董事會、監事會的具體換屆安排。

今日午間,華峰超纖針對深交所的問詢予以回覆。華峰超纖稱,自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屆滿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隨即開始了下一屆董事會人選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特別是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搜尋和考察,並安排了部分獨立董事候選人參加獨立董事培訓以便更好的履職,由於上述提名工作一直在進行中,故而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屆滿未立即舉行改選。

同時,在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就任前,原董事、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職務,2018年6月24日到2018年10月15日,董事會共召開了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1項議案,監事會共召開了3次會議,審議通過了6項議案,董事會、監事會運行正常,董事、監事均正常履職,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規範運作未受到不利影響。

另外,針對深交所關於“董事會不將本次臨時提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合規性及合理性”,華峰超纖表示是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

其表示,公司收到股東提出臨時議案時為2018年9月30日下午,鑑於10月1日至7 日為法定節假日,公司董事會無法完成《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關於董事、監事資格認定的法定程序並實際無法按照相關規則在 2日內予以公告。

且公司將另行召開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監事會換屆事項,併發布相關公告,尊重和保護了股東的提案權,未損害股東利益,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合規性未受到影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