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阻止廣場舞大媽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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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流行的廣場舞讓那些曾經足不出戶的大媽們著實火了一把,她們不僅在民間吸引了大眾的眼球,更是在電視上也獲得了人們的喝彩。從娛樂和健身方面,廣場舞讓那些大爺大媽們有了一個去處,有了對生活的激情,也豐富了他們的生活。而且現在很多年青人也加入到了這個行列,成為一道風景,一種時尚。

這個自娛自樂的健身節目本是件好事,如果擾民就不應該了。我們在生活中常見到公園裡,廣場上,還在小區裡,或許是隻要是空閒地方都有跳廣場舞的人群。不論是好聽的樂曲還是他們有模有樣的舞姿都吸引著路人駐足觀看。

在這個人群中,也有個別的人不注意影響,不管是小區還是什麼場所,只要發現是空閒地就放曲跳了起來。其實,針對一些不注意影響的一類人群,不管是大媽還是少女,都明文規定,那就是有些地方是不能跳舞的,如列烈士陵園附近,學校附近等等。這其實也是個常識,如在烈士陵園附近跳舞,那是對逝者在不尊重,這個應當明白。還有就是在學校附近,你想,孩子們在上課,這裡卻載歌載舞,能不影響孩子上課嗎?

還有在小區,如果影響到人們的休息或正常生活了,這不僅是不道德的,還可以被舉報。到時,可愛的大媽們就不要怪人家不客氣了。

當然,如果她們確實擾民了,先進行勸說,告知達到擾民的程度了,最好不要發生言語或行為上的衝突,畢竟處於中年或老年的她們對自尊是很看重的。如果勸說無效,再警告實行舉報,相信在一般情況下她們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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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瑞典警察對中國遊客無理取鬧的執法過程,我覺得只有像西方國家這樣敬畏和遵守法制,才能實現真正的和諧社會。

近些年來,我們的社會在關愛和照顧弱勢群體上有了長足的進步,可是讓大家萬萬沒想到的是,所謂的弱勢群體現在完全翻轉成了蠻橫無理的群體,當然是少數人和打著“弱勢群體”旗號的人,“我弱我有理、我窮我蠻橫”成了他們的座右銘,他們或倚老賣老,以弱賣弱,枉顧道德和法律,鬧基層、打罵孩子和年輕人、騷擾別人正常休息和工作。這種弱勢群體中的惡勢力如果再不進行遏制的話,整個社會的三觀盡毀。

廣場舞大媽可以肆意高聲放音樂,騷擾晚上做作業的孩子,打擾上夜班白天在家休息的工作人員,甚至跑到烈士陵園驚擾安息在那裡的革命先烈,甚至有些無德老人大言不慚地說“烈士們看到我們現在的幸福生活應該更開心”,正所謂無恥沒下線啊!

法制社會當然應該依法治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是弱勢群體還是年邁老人,再值得同情或關愛的身份都不是你違法亂紀的擋箭牌。政府要重視這種逆文明現象,鼓勵執法部門大膽執法、嚴格依法合規,對於胡亂造謠的媒體或自媒體要予以嚴懲,這樣才能創造一個人人守法遵紀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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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阻止不了的,一大部分人的生活需要這個!社區負責合理安排場地,安排時間,明確專人負責,儘量避免擾民現象。這個對市民安全沒有威脅。老夫認為,對於這種健康向上的東西,應該好好誘導發展,絕對不能封殺!這比養狗不管要強多了,養狗不管、打牌賭博、吸毒、私藏管制刀具等的危害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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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勸告熱衷跳廣場舞的老人,最好找個人少的地方,沒人的地方,靜靜心,安安靜靜優雅的在那悄悄的舞,實在沒有必要大聲喧譁,大動干戈,找熱鬧嘈雜的人流處去舞!我也是老人,我就是這樣的,人到了一定的年齡,動作身材都很走樣,實在不好看,更沒有必要去炫耀喧譁,多照照鏡子省視自己,自覺、自律、自重、自愛,免得去招人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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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總體上看是好的,老人們有了活動現場,又能夠活動活動手腳,但是得有個前提,就是必須要在城市廣場或者是公園廣場裡跳,不能影響別人,在住宅小區裡的空地上跳是不行的,小區需要安靜的居住環境,因為有夜班的工人,有心臟不好的病人,有幼小的嬰兒怕吵鬧,你們跳得滿身汗,考慮考慮這些人都是怎麼過來的,別損人利己!所以有人說是廣場舞是社會的一大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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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傳和管理引導。完全能做到!要想扼止砍殺廣場舞幾乎是不可能的!也沒有那個必要,畢竟,它更多的是正面的東西,有相當一部分人的生活需要它!與其相比對社會負面影響更大的賭博,吸毒,……詐騙,治安等等,那才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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