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成全愛狗人士做狗
兇手王某某如果在衝入狗主人陳某家中之後只是單純地將狗殺死洩憤,那麼事情就真的到此為止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我們可以試想一下,狗主人陳某面對突然衝入家中並且將寵物狗殺死的王某某必定不會善罷甘休,其與王某某發生爭執繼而發生肢體衝突的概率極大。在這種情況下,多半會為此與王某某發生衝突,繼而大打出手。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之中出現傷亡的概率還是相當大的。因此,我認為題目中的假設成立的可能性不大。
單純地就事論事,如果王某某真的只是殺死了陳某家中的寵物狗,那麼在法律上該行為屬於治安範疇的故意損毀財物或是刑事範疇的故意毀壞財物罪。明確王某某的行為究竟屬於違法還是犯罪其關鍵在於被殺死寵物狗的價值,假如狗的價值在5000元以內的那麼王某某的行為就僅僅是治安違法,但假如狗的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話王某的行為就屬於刑事犯罪。所謂狗的價值並不是簡單地把購買寵物狗的價格與狗主人的飼養成本相加,而是需要通過物價部門進行核價。寵物狗這一類東西的價值與其血統存在著緊密關聯,狗主人必須要提供被殺寵物狗的血統證明,否則物價部門只能按照草狗的價格來進行核准。
我們假設一下被殺的寵物狗其價值低於5000元,那麼王某某的行為屬於故意損毀財物。對於該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當然了,由於王某某殺害寵物狗的行為系因雙方之間的糾紛引發,按照該法第九條之規定,警方可以對此事進行治安調解。王某某隻要向狗主人賠償損失並且取得了對方的諒解,在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基礎上警方可以不對王某某的行為進行治安處罰。
但是,如果說被殺寵物狗的價值達到了5000元,那麼王某某的行為就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通常情況下,警方一般會受理治安案件進行調查,只有當核價結果出來以後符合刑事立案的標準的前提下才會轉立刑事案件。因此,在核價結果出爐之前,王某某依然有機會可以與狗主人一方協商和解。不過,一旦警方對於此事正式刑事立案以後,即便王某某對狗主人一方積極賠償取得了對方諒解,該行為也僅僅只能作為一種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不能因此而免於刑事處罰。
通城丹妹
殺人償命,況且是一案三死一傷,不論是此前該男子心中是承受了多大的委屈,可是人命大於天,再多的理由也無法承擔其所犯的罪責,故意殺人罪肯定是逃脫不掉的!
不過這樣也好,以命抵命雙方也算是有了個痛快的解決。可如果真和題主提得那樣只殺死了條狗,那事情的發展相必後果是極難預料的。
首先,狗家的主人肯定會不依不饒,從事件發生的過程當中不難看出狗主人也是一素質低下的主,人家為狗叫擾民之事已三番五次的上門調解,可仍不見有任何效果。現在你二話不說上門就把他狗給打死了,依他那種睚眥必報的性格不搞得個天翻地覆肯定不會罷休,不叫該男子以命抵命就算是燒了高香了,從此他的日常生活絕對是毫無寧日可言!
其次,退一萬步講狗主人突發善心放該男子一馬,可是輿論的聲音照樣會將其淹沒,尤其是所謂的愛狗人士更是不把你人肉死暫不罷休。前不久江蘇南京發生的摔狗案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南京的童先生因一泰迪咬了自己的小兒子一口,借酒性一怒之下將狗摔死在地,可誰知就是這一摔卻摔出了一個永無寧日,愛狗人士將童先生一家瘋狂人肉出來且發出死亡威脅,儘管童先生已誠懇道謙並取得狗主人的諒解,可愛狗人士仍不肯放過其家人,甚至把主意打到他大兒子身上,童先生妻子忍受不了這無休止的騷擾不惜以死抵命,用自己命來換狗的一命,只求愛狗人士能放過其家人,萬幸的是經過搶救已轉危為安,否則還不知能釀成多大的人間悲劇!
當然,世間沒有這麼多的如果,慘案已發生悲劇已釀成,再明智的言語在法律面前也是顯得蒼白無力,唯有願逝者安息,活著的人好好的,生命不易且請珍惜!
期待271513825
昨天的一條微博熱搜,看過的人應該都是觸目驚心吧。因為狗叫搭上全家性命,先回顧一下事情的經過。
事情發生在寧波,男子王某因為鄰居家的狗狗一直叫喚,吵到他了,影響休息。男子也有上門交涉,但是一直沒有解決。所以十號的下午,發生了大家都不願看到的一幕,男子因狗叫再次上門討說法,這次還是沒有解決。隨後回到家裡拿刀捅了鄰居一家人,一家三口搶救無效已經死亡,狗主的母親還在搶救中……
不知道大家看了這些是什麼感受,但是我在熱搜出來的那一刻。是無比的惋惜和痛心,這件事不管是誰的錯,現在搭上的幾條命都是可惜的。不管是是殺人者還是被殺者。
又是一件因狗而起的惡性事件,好像因為不文明養狗,而產生的矛盾已經很多了,之前西安的遛狗不牽引,嚇到小朋友導致大打出手。
還有網紅Saya遛狗不牽引,狗狗生撲孕婦,有矛盾後大打出手,導致孕婦流產的事情
大家應該都知道。
不管是男子殺人還是孕婦流產,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在事情的剛開始,大家都可以多一點理解。也不會是這種結果。今天我不站養狗人,也不站不養狗的人。養狗人中太多都是能做到文明養狗,如果非要這些人也頂著罵名,因為養條狗而抬不起頭,你覺得公平嗎?
做得不好的那些養狗人,不得不說不止你們反感,我們養狗人也反感。因為他們的不作為,要我們一起捱罵,一起被各種diss。有時候我就想不明白了。養條狗好好管理它有這麼難嗎?
遛狗牽引就像你出門穿衣服一樣,你能管理好自己。同樣的你的狗你也必須管理好,狗狗可以不懂事。但是你身為狗主人你不可以,如果連牽引、不隨地大小便,都做不好那你不配養狗。
有人說狗叫控制不了,狗狗和孩子一樣,可能哭起來都控制不了。但是不給別人帶來麻煩這件事,想必大家都明白吧。孩子哭了家長都會哄好,狗狗叫了要麼安撫,要麼檢查他哪裡不舒服,放著任它叫你算合格的主人嗎?說到這裡可能會被很多養狗的人罵,但是我要說我也是養狗人,有時候確實因為養狗給鄰居帶來了麻煩。每次都會第一時間給鄰居表示歉意,並且注意再注意,小心再小心,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
在這裡我也感謝我鄰居小哥的不殺之恩,養狗那家狗叫是不對,面對男子的討說法。不去解決也是不對,但是還是那句話“罪不該死”。男子的做法過於偏激,就算不考慮對方的生命,也要考慮自己的,畢竟殺人要償命。
如果當時男子殺的是狗也不敢保證,狗主人會不會還擊,從而升級然後結果可能還是一樣。但是男子如果控制好自己,哪怕是把狗殺了也不會搭上自己的性命。
這個回答獻給不文明養狗人,文明養狗和不養狗的,分享給你身邊那位不文明養狗人吧!純手打希望可以關注一下!
也希望通過這點小力量,能有一點小的改變。
#你身邊有不文明養狗人嗎#
瘋狂的小狗CrazyDog
寧波狗吠殺人案,如果殺死的是狗,可能後果更嚴重。
我們知道,這次是殺的人,三死一傷,狗沒事,這樣案子,故意殺人罪,幾乎沒有任何懸念,而且會被判死刑,一人做事一人當,儘管很多人同情這個兇手,但畢竟是三條人命,死刑我覺得是肯定的了,他被判死刑,但是家人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如果殺的是狗,那麼狗奴就會上天了,我們拿某市警察打死咬人的金毛說事,一條金毛咬人,有人報警,警察到現場打死了金毛,後果很嚴重。我們認為警察打死狗是為民除害,但狗奴卻利用此事,大鬧起來。
第一就是人肉,打狗的警察被人肉,在網上被攻擊謾罵,第二是上門騷擾,說是找到了打狗警察的家,然後上門人肉,事實上,還是誤傷了別人,搞錯了對象。弄的人家倒黴不止。
如果這次是殺狗,會是什麼結果,其實可以想象,還是兩個結果,一個是人肉,關鍵是不止他個人被人肉,他的家人老婆孩子都會被人肉,另一個是上門騷擾,花圈輓聯必不可少,攻擊謾罵不在話下,紅漆刷牆也是大概率,殺狗償命,一命抵一命,這家人就要大倒黴了。
韓東言
如果男子殺死的是那條狗,那麼他現在肯定正陷入人狗大戰的官司當中,鄰居家絕不會輕饒了他的,不但要讓他賠償損失,估計很有可能還會讓他給狗守欞呢。
從整個事件來看,犯罪男子之前已經和養狗這一家子進行過多次的交涉,但都沒有成功,由此我們可以推斷,這一家子養狗的人,肯定也是自私自利的極端愛狗者,喜歡把自己養狗的樂趣建立在影響他人的基礎上,他們但凡有一點的公德心,我想鄰居提醒一次兩次他們就應該感到慚愧了,自然而然會注意。
遺憾的是,他們沒有聽從勸告,歷經犯罪男子的多次勸告依然我行我素,直至讓犯罪男子忍無可忍走上了極端。而這一家人也最終為自己的蠻橫付出了慘重的代價。這是一個讓人心痛的悲劇,也是一個完全可以通過自身約束避免的悲劇,甚至連給臉都不需要,可為什麼最後發展到如此極端的地步呢?
我們無意指責養狗者的過錯,因為他們已經為自己的怎麼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通過此事,希望能夠讓整個社會反思,生活中,為什麼經常會出現因為養狗而發生的爭執和衝突呢?其實根本的原因就是,有些所謂的愛狗者,嚴重無視社會公德,順著自己的心,養著狗在小區裡,想幹嘛幹嘛,不自省不反省,有時咬了人或影響了他人不但不理虧,反倒還講出一嘴的歪理。
那些缺少公德的愛狗者們,享受養狗之快的同時,務必為他人著想,莫做人人喊打的低素質者。
元芳有看法
寧波因狗吠而殺死三個人的這個男子,如果他衝進對方的家中,殺死的是狗而不是人,那麼結果可能會是另外一種樣子,但是也不樂觀。
首先,這個犯罪嫌疑人他多次和狗吠主人交涉未果,也就是說人家根本不聽他那一套,從這裡可以看出來,那一個被殺的這一家三口人也不是善茬兒,如果能夠聽從人家的建議,或者聽從人家的意見,很可能就不會有這樣的事了,但是他不聽,就說明這幾個人很可能也不是說好惹的。假如現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他自己衝進人家的家裡,有可能被打,或者是被殺。
其次,王某某如果到人家家中去進行殺狗行動,那麼有可能會讓自己成為犯罪人,而對方卻不負任何刑事責任。我想他到人家家裡去打工,人家會願意嗎?人家肯定要制止他,兩個人有可能會發生爭鬥,由於他到人家家裡去打狗,所以說他就是有過錯,對方對他的這個反擊有可能,那就會變成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話,把他打傷了,或者把他打壞了,都不會負責任何責任。
第三,如果他到對方家中打狗,即使不會出現犯罪行為,或者是刑事行為。那麼也極有可能會是兩個人的矛盾逐漸激化。你想他們因為狗叫,就會產生這麼大的矛盾,他去打狗的話,雙方的矛盾會積攢的越來越多,對方的很可能會對這個人更加欺負。
這件事情本來有一個最好的解決辦法,那就是人家提出你的狗叫,影響人家的生活了,你就應該把自己的狗送出去,不在小區裡養狗,在小區裡養狗,影響鄰居,自己也會非常的不幸福,如果在小區裡養狗弄的鄰居都會很反感,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相互之間非常的陌生,甚至有仇視,那麼這樣的生活也會非常的沒有意思。
文明養狗,珍惜鄰居之間關係,大家和諧相處,這是多麼好的事。
平原春秋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大多數養狗主人不講社會公德沒有教養在家裡把狗當成兒子女兒出外遛狗不拴繩隨意大小便沒有人敢說一聲這個不對行為這是對我們人來說在這個社會是一個倒退。寧波發生殺人事件起因就是養狗一家人對狗視做兒子女兒長期影響他人生活,人家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殺人殺人償命觸犯法律沒有理由可說,但是,反過來人家把主人的狗殺死了那不得聊了犯了天下大罪,起碼狗主人家全部出動會肯定把人家打傷和打死這個例子實在太多了不一一例句了,因而,養狗的主人心態徹底改變了他們會把狗和人平起平坐同享清福視為寶貝兒子和女兒。話也不多說了我是一針見血看清了養狗主人的內心本質老聲上臺說了也沒用他們就是這樣任性做我要幹什麼就幹什麼。
戲迷阿德1
這個問題的角度不錯,值得回答。
如果王某某持刀衝進鄰居家沒有殺人而是殺狗的話,後果恐怕也不理想。
試想一下,當時王某某已經和鄰居陳某多次協商無果了,持刀進門就是要用暴力解決問題的。
而陳某一家顯然更看重自家養的狗,如果王某某當時去殺狗,那麼陳某一家人估計也不會袖手旁觀。最終結果不是王某某殺人,就是陳某一家打傷甚至殺了王某某。
假如陳某一家當時認慫,沒有阻攔王某某殺狗,那麼隨後一定會報警處理。闖進別人家裡當眾殺狗,王某某完全處於劣勢,除了賠錢估計還要承擔法律責任。這還沒完,兩家人的矛盾從此升級,指不定什麼時候就會釀成更大的慘案。而且,到時候受害者是誰就不好說了。
再說了,狗是活物,一般人拿把刀要殺狗還真不容易。萬一被咬傷了,可是有患上狂犬病的風險。
慘案已經發生,不是我們通過假設就能挽回的。王某某持刀殺三人傷一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陳某一家人因為不文明養狗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雙方因為一條畜生最終弄得家破人亡,這個教訓值得所有不文明養狗的人銘記。
當今社會,為人處世要學會換位思考,不要總以自己為中心。倘若不顧別人的感受,任性肆意地生活,遲早會引來災禍。
夜雨如書
大頭哥來談談想法:
如果這個事件中殺死的是狗,我覺得會有以下幾種結果:
1、養狗的陳某某家受到威懾,兩家人言和
很多事情沒有解決就是因為沒有嚴重的後果發生,都以為是嘴上說說,不會有什麼過激的行為,所以第一種可能就是王某某忍無可忍之後,刀刃了狗狗,會讓陳家人感到威懾,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從而採取冷靜處理,從此再無狗叫,王某某也能休息好,事情就這樣解決了。
2、狗如家人,狗死後陳家報復
眾所周知,現在很多家養的狗狗都跟親人一樣,因為相處久了感情都很深厚,就跟孩子一樣愛惜,所以如果王某某衝動後將陳某家的狗狗殺了,不排除第二種可能,就是陳某家人也採用極端方式處理此事,不排除王某某及家人受到傷害的可能,或者雙方大打出手兩敗俱傷。
3、緊追不放,索要賠償
好種類的狗狗價格也很貴,再加上親如家人的話,被別人殺了自然不會善罷甘休,肯定會大吵大鬧索要賠償,甚至會報警解決,最後肯定要警察介入調解賠償,也許雙方會就賠償達成一致,也許會扯皮很久,總之會很鬧心。
現實已經發生,如果也沒用了。
生活中存在很多瑣碎有矛盾的小事,鄰里之間還要多理解多包容,有問題及時溝通,找居委會或警察協調,莫讓小事最後變成了大事,造成嚴重的後果。
東北大頭哥哥
首先,殺人是不對的,還是有很多其他的辦法。其次,文明養狗很重要,不要因為一己之私損害他人權益,以為別人不能耐你何…
回到本問,殺了人,我們一般不吃,殺了狗,一般都是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