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犯」8年發明10項專利,減刑三次,還有公司幫他推廣發明


“浪子回頭金不換”,在8內年發明10項專利,而發明人是重慶監獄的一位曾經被判死緩的犯人胡遠明。這件事情發生在2007年,當時重慶淘寶知識產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專程到監獄看望胡,並稱無償幫助他推廣專利發明。

胡遠明入獄前曾是四川省某地質隊一名工人,1999年因販毒被判死緩。從小就對機械特別感興趣的他,因為擁有一技之長,被派去當鉗工。2003年開始,他無意之間想到,現在的汽車都是利用汽油、柴油等的燃燒來驅動,不但不環保,而且浪費能源,能不能創造一種用電動機驅動的機車呢?於是,胡開始趴在床上製圖。

半年後,圖紙畫好了,“電動車”進入實驗階段。胡將修理時廢棄的小齒輪組裝成車的結構模型,又用硬質木料做成車輪,還將收集到的刮鬍刀、錄音機等的廢舊電動機,安裝在每一個車輪上。接通電源,車輪在電動機的驅動下轉起來,車子也動了起來,實驗成功了。就這樣,利用白天勞動後的自由活動時間以及晚上室友們的休息時間,胡靠頑強的毅力和專注,接著發明了鈉硫蓄電池在內的十項產品,都已獲得專利證書。


據監獄警官介紹,由於他表現好,以及在發明創造中讓政府看到犯人改過自新的舉動和決心,當時胡遠明已經被減刑三次,還有12年半的有期徒刑就自由了。胡遠明說,一次做錯事情不要緊,重要的是有改過的勇氣。知識產權公司的到來使胡深受鼓舞,以前申請專利的錢都是向親戚朋友多方求助得來的,面對經濟上的窘迫,胡遠明說,仍然會堅持走下去。

知識產權公司董事長孔先生說,這是重慶市第一次有知識產權公司願意為在獄犯人做專利推廣,主要是被胡遠明上進的精神感動,也確實看到他的專利產品有一定的市場潛力,況且在這樣艱苦和受限的環境中仍然不放棄夢想,是很難得的。

“我們從接到他的信件開始,就決心全力幫助他推廣專利了。”孔說,因為環境限制,胡的設想和實驗只能簡單地操作完成,很多外面的資料、書籍都是獄警幫忙買回來的,但是他發明的東西卻和人民息息相關,確實不易,值得人學習,所以要全力免費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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