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再提交公證文件 以後台灣同胞來浙江投資更方便

記者10日從省工商局獲悉,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准同意,來浙江投資的臺灣同胞,只需提供所在地的主體資格證明,即可辦理登記,無需再提交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文件了。

按照現行規定,臺灣同胞來浙江投資申辦公司,除了向登記機關提交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外,還應當提供臺灣地區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而臺灣同胞投資者在臺灣地區向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時,既花費時間又要支付一定公證費用,給來浙投資創業帶來不便。

浙江是臺資企業集聚度較高的省份,一直以來,臺資企業為浙江經濟發展、促進兩岸關係作出了積極貢獻。截至2017年底,我省累計批准臺資企業8645家,實際利用臺資210億美元。為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覆同意簡化臺灣同胞赴浙投資主體證明或身份證明手續,可憑其返鄉證、入境手續等有關身份證明或投資主體資格證明等有效材料辦理登記,無需經臺灣地區公證機構公證。這項舉措的推出,無疑為來浙投資創業的臺灣同胞帶來更多便利。

(浙江在線記者 黃瑩 通訊員 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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