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毒品,一男子獲刑10年

近日,一男子因販賣毒品被掇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8萬元。

今年46歲的男子姚某是沙洋縣馬良鎮人,無固定職業。去年11月初,姚某在掇刀大泉路賣給王某2顆麻果。11月16日16時許,姚某在大泉路一酒樓門前又賣給王某3顆麻果和一袋冰毒,17時許,姚某在酒樓門前被民警抓獲。民警從姚某的褲子口袋及上衣口袋搜出疑似毒品的紅色藥片和白色晶體,淨重共計29.46克。經荊門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驗,從現場查獲的紅色藥片和白色晶體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姚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合計約30.1克。(記者 劉國鋒 通訊員 王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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