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電魚被抓現行,修復生態獲得輕判

夫妻在禁漁區使用電捕魚被當場查獲,因主動悔過並修復受損生態環境,被從輕處罰。經湖南省漢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馬某、邱某罰金各1000元。

夫妻電魚被抓現行,修復生態獲得輕判

馬某、邱某是一對夫妻,兩人原靠捕魚為生。為了賺錢補貼家用,2017年11月的一天,他們到漢壽縣西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域進行捕魚。結果,使用電捕魚的兩人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民警從二人手中查獲非法捕獲魚類5斤,並查扣電瓶和電網等捕魚工具。

到案後,經過檢察官耐心細緻地宣傳、教育,馬某和邱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同意向案發水域投放3萬尾魚苗修復受損環境,並向司法機關出具悔過書。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及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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