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歷朝歷代的皇帝選老婆對比

歷史上歷朝歷代的皇帝選老婆對比

古代皇帝

東漢 東漢制定法令,命令每年挑民間良家女子入宮。其過程大體是:每年農曆八月,朝廷派遣專人領著精通相術的人員,一起到洛陽鄉間,閱視良家童女。挑選的標準是,年齡在十三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姿色秀麗、容貌端莊,面相符合相法“吉利”的女子。選中者當即坐上車,載入後宮,然後再從中擇優,讓皇帝“登御”。凡有幸受到皇帝恩寵,就有可能立為妃嬪。由於八月初是朝廷向農民徵收算賦之日,故稱其製為“算人”。可見所謂採選乃是百姓向帝王奉獻的一種有生命的特殊賦稅。

三國 三國時期吳主孫皓荒淫無道,他令人在各地選取文武官員家中的女兒,尤其是那些高官的女兒,凡十五六的姑娘都得參加“簡閱”,一個不得落下,“ 簡閱”不中,才許出嫁。

晉朝及十六國 晉武帝滅吳後,雖把吳國後宮中的五千餘名宮人全部佔為己有,但猶不滿足。又效仿孫皓所為,下令:“詔聘公卿以下子女,以備六宮。採擇未畢,權禁斷婚姻。”結果許多大臣之女被選入後宮,充當妃嬪,庶民之女則充當宮女。

十六國時,後趙暴君石虎採選民女萬餘人以充後宮,在一次採選中,為奪民妻而將其夫逼死的竟達三千餘人。他在鄴城西3裡營建桑梓苑,以美女充之,供自己淫樂。在襄國至鄴城途中,每隔40裡建一行宮,每宮置一名夫人和數十名宮女,共建行宮40餘所,石虎往返於襄、鄴時,隨時遊幸於各宮。每次出行,他還讓女尚書、女鼓吹尾隨而行。更為暴虐的是,北齊皇帝高緯下令:凡國內“雜戶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對高緯的行為,百姓無不切齒痛恨。

隋朝 隋煬帝即位後,後宮妃嬪御嬙位在正七品以上者即達120餘人,其餘“趨待左右,並無員數”。但是,縱慾無度的隋煬帝並不滿足。“大業八年,密詔江淮諸郡閱視民間童女,姿質端麗者,每歲貢之。”隋煬帝遊幸西苑,常有宮女數千騎隨從,巡遊江者時,“從行宮掖,常十萬人”。由此可見,隋煬帝採選宮女數量之多。

唐朝 唐朝採選之風與前期相比亦無絲毫遜色。唐玄宗在天寶年間公開派遣宦官強行採擇公卿百官及庶民之家的美貌女子,將她們納入後宮,專幹這種差使的宦官名叫“花鳥使”。玄宗下詔,官民之家如有隱匿其女,不應徵選者,即處死刑。開元初年,太常卿盧崇道為他兒子聘娶了崔姓女子,還未及迎親,崔氏就被“花鳥使”看中,馬上由內給使指定入宮充才人。在窘迫情急的時候,盧崇道只得送給內給使大筆財物,內給使見錢眼開,答應移花接木,另選一個崔氏女子入宮。誰知此事很快敗露,盧崇道和他的兒子都以欺君之罪被玄宗下令杖殺了。這個以“復振貞觀之風”自詡的皇帝,在荒淫好色上,和歷代昏君並無二致。唐代的採選亦搞得民怨沸騰。

元朝 元朝雖是蒙古族統治的政權,但在統一天下以後,昔日“只識彎弓射大雕”的馬上天子正在不斷漢化,為了追求奢糜淫樂的生活,也和漢族帝王一樣,制定了採選秀女制度。據記載:太宗時,有人向皇帝進言,選天下美女充後宮,但也有人勸阻,令皇帝十分不高興。勸阻的人說:“向擇美女二十八人,足備使令,今複選,恐擾民。”這件事才作罷了。另外,元朝時還將高麗女也作為遴選範圍。

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建國伊始,即規定:“凡天子親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後多采之民間。”後來,朱元璋敕諭浙江、江西等地官府:“民間女子年十三歲以上、十九歲以下,婦人年三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無夫者,願入宮備使令,各給鈔為道里費,送赴京師,蓋女子以備六宮,而婦人則充六尚也。”六尚是古代官職名、官署名,負責掌管帝王之物。明朝一代,都以這道命令選民女入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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