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在车站乘车要凭本人身份证
实名购票
严禁携带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然而有些人却心存侥幸
认为自己的一点“小聪明”不会被人发现
企图蒙混过关
等到事情败露
被人“亮穿”时
这才觉得后悔不已
8月23日上午,江苏籍女子孟某到普陀城北车站购票,售票员接过现金和身份证准备出具车票时,却发现系统无法读取其身份证信息,随后售票员引导孟某到车站警务室出具身份证明。
值班民警仔细查看后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确系孟某本人,但证件上的字体却明显存在异常。正是这一小小的差别,让民警意识到,这是一张伪造的身份证。进一步核查后,民警发现人口系统里显示的照片也与现在的孟某有些细微差别。
原来,孟某去年5月整过一次容,按照相关规定,她需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但孟某却贪图方便,竟托人办了张假身份证使用,不料被民警给识破了。
因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孟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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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中午,游客施某同家人到城北车站乘车,在过安检时,工作人员发现施某随身携带的行李内放置了一把弹簧匕首,后移交车站警务室处理。
据施某交代,自己为了在旅途中方便削水果,顺手将家里的这柄弹簧刀放进了包里,并没在意这是管制刀具。
目前,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施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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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 ★
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在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器具都是违法行为,市民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追悔莫及。
供稿:巡特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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