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過節提醒」省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中失職失責典型問題——有責要擔當 失責必追究


「廉政過節提醒」省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中失職失責典型問題——有責要擔當 失責必追究


黨的十九大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釋放 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背後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嚴肅追責問責。9月10日,省紀委通報3起典型案例。

一、通許縣人民法院黨組、紀檢組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通許縣人民法院先後有16名班子成員以燃油、維修、通訊等票據衝抵報銷的方式違規領取補助117.12萬元。該院黨組書記、院長王生祿自2012年12月上任後,對於上述問題雖提出糾正且本人沒有違規領取補助,但並未堅決制止,導致該問題長期存在,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該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明新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2018年4月,王生祿、張明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新密市教體局黨組、紀檢組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問題。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新密市教體局下屬單位職教中心校長李宏偉存在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組織公款宴請、濫發津補貼、公車私用等多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及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市教體局副局長李書建、職教科長魏永軍違規參加職教中心組織的公款宴請,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密市教體局黨組書記、局長盧長水,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潘中濤對班子成員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存在的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監督處置不力,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2018年5月,盧長水、潘中濤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 汝州市衛計委黨組、紀檢組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問題。2018年4月,汝州市骨傷科醫院院長吉向陽大操大辦兒子婚宴,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2018年5月,汝州市衛計委分管市骨傷科醫院的黨組成員李瑞先因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衛計委黨組書記、主任徐洪波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被誡勉談話;衛計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郭俊霞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汝州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張平懷被約談。

「廉政過節提醒」省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中失職失責典型問題——有責要擔當 失責必追究

上述3起案件,有的漠視責任、缺乏擔當,對分管領域、分管幹部存在的“四風”問題疏於監督整治;有的明哲保身、當“老好人”,對身邊同志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提醒、不制止甚至袒護、包庇,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全省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切實從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訓,充分認識作風建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在抓常抓細抓長上狠下功夫,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不斷增強抓作風、改作風、轉作風的內在自覺和持久動力。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作風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和“一崗雙責”,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對身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動輒則咎,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監督對象存在的問題要敢於亮劍、敢於較真,同時要堅持“一案雙查”,在直接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同時,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疏於整治“四風”的典型事、典型人嚴肅追責問責,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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