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透露,2018年福州城區連片舊屋區計劃改造51個項目,佔地約16755畝,涉及舊房約1041萬平方米,徵收戶數約38189戶。快看看有你家嗎?
一
鼓樓區9個項目
仙塔街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一)、過洋壋舊屋區改造項目、福大怡山校區周邊地塊(一)、歐冶池至城隍廟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人民日報福州印務中心及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鼓屏路86號舊屋區改造項目、火巷及一附小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程厝裡舊屋區改造項目、嘉達紡織及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選址面積約503.89畝,徵收房屋面積約34萬平方米,戶數約2188戶。
二
臺江區8個項目
院後村周邊舊屋區改造,舊西客站及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雙浦頭地塊),華威客車公司危房地塊,廣達路93、95號小區舊屋區改造項目,新港路舊屋區(二期),中選舊屋區改造項目,南公園周邊地塊舊屋區改造,竹排埕舊屋區改造項目。涉及舊房面積約11.06萬平方米,戶數約695戶。
三
倉山區21個項目
海峽體育中心項目周邊收儲地塊三舊屋區改造項目,清富片棚戶區改造項目一、二、四期(D、E地塊),東昇新苑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浦下週邊舊村莊改造項目(二期),原東部2#農民新村用地(含地鐵補徵地、湖地裡地塊三),蘭花苑周邊舊屋區項目,江邊村舊屋區改造項目,公建3#地二期舊屋區改造項目,北園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郭宅周邊舊屋區改造(躍進舊改一期+二期東地塊),躍進郭宅及周邊舊屋區改造項目二期、三期,馬尾大橋以北、福廈高速連接線以東項目一(二期),東部3#地二期舊屋區改造,冠洲村周邊舊村莊改造一期,冠洲村周邊舊村莊改造二期,海峽體育中心項目周邊收儲地塊一舊屋區改造(奧體12號),鳳山小區二期舊屋區改造(奧體1#地),鳳山小區一期項目B舊屋區改造(奧體3#地),樟嵐一、三地塊舊屋區改造,東部新城1#、9#地西側舊屋區改造,臚峰雅苑及周邊舊屋區改造(臚雷新城二期+收儲地鐵項目用地)。
涉及徵地7504畝,舊房約430萬平方米、戶數12514戶。
四
晉安區10個項目
省拖片區及周邊地塊舊屋區,湯斜舊屋區改造項目一期,八一雨洪公園安置地西莊地塊舊屋區改造,橫嶼山周邊城中村改造,前嶼、後嶼片區舊屋區改造,井店新苑周邊舊屋區,園中村、東山村舊屋區改造,嶽峰村舊屋區改造,鬥頂水庫周邊舊屋區改造地塊,溪口北組團舊屋區改造(含二化小區)。徵收房屋總面積約436萬平方米。
五
馬尾區10個項目
上下德片棚戶區改造(一期),朏頭片棚戶區改造,上下德片棚戶區改造(二期)。涉及徵地面積24.7畝,戶數 198戶。
徵收補償方案(以仙塔街徵收補償方案為例)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福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福州市房屋徵收補償實施細則》和《福州市房屋徵收補償實施細則補充規定》的相關規定,福州的徵收補償方案一般如下:
一
徵收補償的原則
1、貨幣補償:具有合法產權的被徵收人按確認的房屋合法建築面積實行貨幣補償,由被徵收人自行解決安置用房。
2、產權調換:住宅產權調換安置房型為45㎡、60㎡、75㎡、90㎡、105㎡、120㎡、135㎡,具體安置面積的計算方式可由被徵收人從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一種:
方式一:
根據被徵收房屋確權面積的徵收補償總金額(僅限按實際情況選擇確認的住宅合法建築面積的區位補償、搬遷獎勵、異地安置獎勵、舊房補償和公攤補償、成套房基礎設施配套費補助)除以產權調換房對接價所得面積就近上靠標準房型安置;
方式二:
根據被徵收房屋確權面積增加10%的公攤面積(最多不超過10平方米)後就近上靠標準房型安置;就近上靠標準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築面積不足7平方米的,可增房15平方米進行安置。
3、營業性店面的徵收補償:
(1)被徵收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性質或用途為營業性店面的,可按營業性店面進行貨幣補償安置;
(2)被徵收房屋改作營業性店面未經規劃部門批准、產權登記機關確認,持有有效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初始營業證明或稅務登記證明,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並搬遷的,對沿街底層第一自然間(進深按房屋的結構確認,但最多不超過6米)可依據下列規定進行補償。在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的,一律按原房用途進行補償;
①在1984年1月5日《城市規劃條例》生效前,將沿街底層第一自然間(進深按房屋的結構確認,但最多不超過6米)非營業性店面改為營業性店面,可按營業性店面給予貨幣補償,其它部分的房屋面積按原房用途給予補償;
②在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生效前,將沿街底層第一自然間非營業性店面改為營業性店面的,可按底層第一自然間(進深按房屋的結構確認,但最多不超過6米)建築面積的80%確認營業性店面建築面積給予貨幣補償,其它部分的房屋面積按原房用途給予補償;
③在199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生效後至2004年10月26日福州市《關於加強違法佔地建設查處工作及責任追究的實施意見(試行)》發佈前,將沿街底層第一自然間非營業性店面改為營業性店面的,可按底層第一自然間(進深按房屋的結構確認,但最多不超過6米)建築面積的60%確認營業性店面建築面積給予貨幣補償,其他部分的房屋面積按原房用途給予補償;
(3)店面補償款可用於購買住宅安置房,但購買住宅安置房的面積最多不超過認定的營業性店面面積的3倍。
4、非公益性用房的附屬物實行貨幣補償,不作產權調換。
5、被徵收房屋屬於以下情形只作產權調換,不作貨幣補償:
(1)被徵收房屋的共有人或被徵收公有房屋的各使用人,對補償方式的選擇達不成一致意見的;
(2)被徵收房屋產權有糾紛、權屬不清或產權人下落不明的;
(3)被徵收房屋設有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設立抵押權或抵押人未清償債務的。
6、被徵收房屋屬歷史遺留私租房的,被徵收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被徵收房屋實行產權調換,安置房由原使用人繼續使用。
7、經國有房產管理部門確認後,住宅公房承租戶在簽約期內簽訂協議並搬遷的,可由公房承租戶自行選擇安置方式;住宅公房承租戶在簽約期限內拒絕簽訂協議搬遷的,保持原租賃關係,安置地點由國有房產管理部門選擇;非住宅公房實行貨幣補償。
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
【私房、單位房】
被徵收房屋有合法產權的,建築面積以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
【國有公房】
被徵收房屋屬國有公房且未辦理所有權證的,按公房租賃憑證記載的建築面積,或計租面積×1.3計算
徵遷補助補償方法
對於徵遷範圍內的住戶,也有一系列的補助補償及方案
【搬遷補助辦法】
1、對被徵收人或其直系親屬為五保戶、低保戶、孤寡老人的,給予30000元/戶的裝修補助;
2、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在簽約期限內搬遷的,按其確認的合法住宅建築面積一次性給予50元/㎡的安家補貼;
3、住宅搬遷補助費按確認的合法建築面積為15元/㎡,非住宅搬遷補助費按確權建築面積為20元/㎡,搬遷補助費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計算;
4、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並自行過渡的,按確權的住宅建築面積向被徵收人發放過渡費,其過渡費每月10元/㎡(原面積不足30㎡的按30㎡計算);
【住房保障辦法】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我市保障房申請條件的,可按省市相關法規規定申請辦理。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
因徵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助標準,根據經營者近3年平均淨利潤確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期間平均淨利潤確定。
淨利潤根據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後利潤額證明材料確定;稅務部門無法出具證明的,根據具備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年度審計報告確定。
實行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期限按照實際停產停業期限計算;實行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停產停業補償期限按照6個月計算。
若無法確定淨利潤的,經營性店面可按確認的合法店面建築面積給予一次性100元/㎡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助。
其它非住宅房屋可按確認的合法建築面積給予一次性50元/㎡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助。生產經營者承租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其與被徵收人的約定分配停產停業損失補助。
【無產權房屋認定補償辦法】
對無產權房屋的徵收補償原則上以福州市勘測院歷年的航拍圖(矢量圖)為依據,經權利人具結並經村(社區)、街道確認並公示無異議後,根據建設年限區分處理。
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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