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有些明星是如何大發橫財的?

吉祥盛寶


要問是誰影響了娛樂圈的風氣讓明星大發橫財,答案是:資本。

在說明娛樂圈之前要先說足球圈。為啥要說足球圈?第一,它比娛樂圈更典型。第二,兩個相同的結果,但是娛樂圈造成的影響比足球圈更甚。

中國足球墮落至今世人有目共睹,如此差的水平卻能拿著鉅額薪金,如此大的反差世間少有。

歐美豪門聚集著頂尖的球員,擁有頂尖的聯賽和大量的球迷才能有鉅額的財富。相比之下中國足球有什麼?國內聯賽有人看嗎?俱樂部發行的周邊產品有人買嗎?

沒有水平,沒有球迷,然而中國足球卻如同空中樓閣一般展現著它的金碧輝煌。

中超聯賽可以沒有觀眾,球隊可以沒有球迷。可俱樂部的收入從哪裡來?

這就是資本運作的結果,聯賽只不過是一個平臺,讓資金通過這個平臺流動就可以了。所以這個平臺究竟是金平臺還是銀平臺或者是個木頭平臺無關緊要。

資金流量越大參與的人員得到的利益越多,不然那麼大的資金流量很難解釋。

所以足球運動員的水平,足球隊的水平上不上得去無所謂,錢絕對不會少。

娛樂圈的狀況也是如此。這些年神劇滿天飛,用於創作的錢極少,用於演員的巨多。一部除了主題愛國實際上稱不上經典的《戰狼2》狂攬50多億票房說明了什麼?

為什麼演員要加入外籍?還不是蹭紅毯方便!如果不是被爆出那些演員不過是蹭紅毯,吃瓜群眾還真以為他們的演技獲得了世界的承認。

相對來說娛樂圈比足球圈容易造假,畢竟中國足球早就沒了觀眾,體育場的上座率怎麼都假造不來。

而電視臺、網絡的收視率和電影院的上座率卻可以造假。而且發發文章捧紅一些人更容易。

比如某人一覺醒來掙了480萬,說實在的,在沒有這篇報道之前誰知道那個人是范冰冰的弟弟。可惜當時稅務局沒有追查,不然早就原形畢露了。

然而娛樂圈給整個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極為深遠,這也不是補繳多少個億稅款就能彌補的!


我的團536


其實這跟社會科技的發展分不開的。舉個例子,以前的梅蘭芳大師,紅吧?但是他再紅,也賺不到全國大江南北的錢。他在北京,也只能賺到去聽他戲的那百十號人的錢而已,在戲院門口喝茶的群眾,也是他的粉絲,但是這喝茶群眾的錢,他賺不到口袋裡。再到了二十幾年前四大天王的時代,也沒聽說哪個爆發到欠稅幾個億的程度。那個時候網絡還不發達,他們也只能賺到賣唱片和開演唱會的錢。至於拍電影神馬的,那時候的票房也沒現在那麼多。可如今呢?網絡那麼發達,全國十幾億人口,聚錢就容易多了。我和我媽說,比如某某,拍個電視劇,你在家看數字電視,捏,人家要收費,幾塊錢你不覺得很多,二維碼一掃,錢就過去了,全國像你這樣的人多了,這錢就嗖嗖嗖的過去了。前幾年我還在想有什麼辦法讓很多人一人給點錢給我?一人一塊,對他們來說無所謂,但是一萬個人每人給我一塊,我就有一萬了。這不,眾籌出來了,但是眾籌是要有產品的,我正挖空心思想有啥好的發明讓人心甘情願為我眾籌的時候,直播出來了。尼瑪這個真的是空手套白狼。賣個萌都能聚錢。幾十年前想聚個錢還得上街去賣藝,現在直接對著攝像頭就行了。所以說,這跟科技的發展是分不開的。信息時代,網絡時代,是高速發展的時代,也是快速聚錢的時代。國家就應該拿出當年打土豪劣紳鬥地主的幹勁來,把這些暴利行業壓制下去。這明顯就是不利於國家的危險因素。


水路韓風_


我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最主要原因有三個方面:不健全的制度、乏力的監管和缺乏信仰的追星族。

從制度層面來看,明星們能夠拿這麼高的報酬,還能偷稅漏稅,還能與一些企業和利益集團勾結,毫無疑問都與這些方面的制度不健全,甚至缺失有關。如果制度健全,沒有漏洞,那麼,明星們也就不敢如此膽大妄為,不敢拿法律當兒戲,相關的企業也不敢與明星串通一氣,甚至與明星們做錢色交易。所以,堵住制度漏洞,才是解決明星們膽大妄為的關鍵。

從監管層面來看,范冰冰事件已經非常明顯地告訴我們,在監管方面,還是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的。這些問題。應當不是能力,而是責任,不是難度,而是態度,不是技術,而是使命,是沒有把應當承擔的責任承擔起來。所以加強監管,切實擔負起監管責任,當個法律的守護神,是關鍵。

從人的信仰來看,像范冰冰們,有些追星者,很正常但是,追成目前這樣的星,也足以看出,我們的追星族們,實在是太沒有什麼信仰了,太沒有愛好,而把這個當精神食糧,從而給了范冰冰以及炒作范冰冰們的幕後推手越來越大的空間,尤其是謀取利益的空間了。所以,加強信仰教育,讓追星族有信仰,也十分重要。 當然,媒體的瘋狂造星,而不講社會責任也是需要重視的問題。 閱讀量42


譚浩俊


娛樂圈的不正之風和亂象,已經到了必須下決心從嚴治理的時侯了。娛樂圈的種種亂象:吸毒、嫖娼、天價索酬、偷稅逃稅,花天酒地、生活糜爛、道德敗壞……己經嚴重敗壞社會倫理道德,與實現中國夢的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這些亂象的產生和滋長,誰之過?我認為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缺乏一個完善的管理制度,對歌唱演員、影視演員等從藝人員建立一評級標準,如:一級歌唱(影視……)演員,二級……,不能隨意稱為“明星”。評定藝員級別後,按級別付酬:

二,影視公司應按級別付酬,主管部門應盡職盡責,嚴格監管

三,傳媒(包括央視)應嚴格嚴格按藝員等級付酬,嚴禁隨意把某藝員稱“明星”和任意提高酬金:媒體更應該負起責任多宣傳法制和應遵守的社會公德,提高藝員的道德水平和守法意識

四,宣傳正能量,宣傳先進典型的好人好事,做到依法依章辦事,獎懲分明,逐步改善社會風氣。


天朗37


現在的文藝界不為工農兵服務了!她(他)們在為錢服務o希望管理文藝界的黨政部門要對他們徹底整頓:領導們和被整頓的都要認真學習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0要實實在在地回到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軌道上來!


用戶4993819325644


我認為讓明星們發財和助長娛樂圈不正之風的主要人不同。

先說讓明星們大發橫財的,讓明星們發財的主力就是消費者,當然也有各家娛樂公司和影視公司。

現在是一個流量的時代,且不說明星,一個微博上的大V年入百萬也不成問題,一個比較火的主播賺個幾十萬也不奇怪。更何況明星算得上是大流量了,一個生活微博就有數萬評和數萬贊,這就催生了粉絲經濟。粉絲為明星花錢,明星流量大,就自然有更多的廣告影視劇找上門,而影視劇和廣告又可以增加粉絲,讓粉絲為明星付電影票買商品,進一步提高明星流量,這可以說是一個循環。

另一方面,明星的收入很大程度也是炒起來的,爆火之後有多家廣告和影視劇找上門,接哪個自然就看出價了,娛樂公司和影視劇為了收入必然會去找有流量比較火的明星,大家都去找自然就要一番競價,於是明星的收入就被炒高了。

要說是誰在縱容娛樂圈的不正之風,那就是藉著明星賺錢的那些人,影視劇製作人,娛樂公司...明星賺錢,這些人就賺錢,而且很多時候他們都是要從明星收入中抽成的。就拿偷稅來說,對於影視公司,已經花大價錢請流量了自然要省錢,所以真的是明星想偷稅還是製作方想偷稅都還未可知。要不為什麼那麼多公司最近為了避風頭註銷。娛樂圈裡的人大多有錢,有錢之後就會惹事,看到別人惹事的時候又不敢言語怕得罪人,想要接到好廣告好影視劇還得陪人家一起玩,這風氣就慢慢起來了,等到大家都開始這麼做的時候,那些有實力有背景的明星還可以潔身自好可是一般也不會去管圈裡的不正之風,而對於一般小明星就只能隨波逐流了。


那個小可愛呀2333


文化、宣傳領域在導向上出了問題!文藝界出現了造“星”運動,無論企業廣告、還是年輕人的了狂熱崇拜!都圍繞著“藝人”展開!所以在文化、藝術領域造就了無數的億萬富翁。這不僅引起人們對收入不公的不滿!它還惡化了社會風氣!因為演藝界醜聞不斷,負面消息層出不窮!


風輕雲淡0415


呵呵,影視劇就是一種產品,這種產品是通過製片人的策劃,編劇的安排,導演的管理,演員的生產,剪輯的檢驗。

工廠的產品是通過董事會(工程部)的策劃,總經理的安排,現場經理的管理,工人的生產,品管的檢驗。


不可否認,影視劇的“生產工人”帶有很強的技術性的,演員功力不夠,影視劇就會有硬傷。而很多企業的產品也一樣,如果技術人員的功力不夠,產品就會不合格,遲早被市場淘汰。


但是,這兩個性質一樣的東西,卻走了兩條不同方向的道路:

影視劇的演員們聽說變成了“票房”的保證了,於是天價片酬就越來越上天了。當影視劇的投資被演員拿走了大部分,所剩無幾的資金只能粗製濫造出一些越來越差勁的產品了。

但是製造產品的企業就不是這樣了,技術人員的薪酬往往是跟隨社會大勢在走,無論產品有多麼的暴利,好像跟他們關係不大,除非他們擁有企業的股份。

這是一種悄悄的轉移注意力的神操作:

把影視劇的票房保證,從影視劇的品質悄悄的轉向了“粉絲經濟”,因為只有粉絲經濟,才能衍生出各種各樣的利益鏈條,這個利益鏈條上捆綁著無數人的榮辱。當然,那些水軍、刷粉、刷播放量、粉絲託們只不過是利益鏈的最低端的“勞務工”。

真正的大神,絕不會看上這些小錢,這些小錢都是大神們派發出來的任務。因為大神們懂的錢怎麼樣來的最快,與其把一個產品精雕細琢之後在市場銷售賺錢這麼辛苦,還不如直接“賺取”現成的錢的一部分,因為這種錢旱澇保收。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產品的銷量保證應該是取決於產品的品質。而當營銷概念逐漸被突破以後,產品的銷量保證被營銷套路所取代。

產品的盈利保證是取決於產品的溢價空間與銷量。而影視劇當神操作逐漸被研發出來以後,很多人的收益不再依靠真實的播放來獲取了。

最後再說一句:發橫財的不光是明星,他們大部分只是“代言人”。言盡於此,言多必失。


老龔說勢


悟空的這個問題很複雜,涉及到多方面,所謂的多方面,也是一個共同體,合力推動了明星們的畸形天價。

在當今社會,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世界上就是爆發一萬個經濟危機,只有一種人不受波及,那就是所謂的戲子明星,露一個臉(臺上),說一句話(廣告)成千上萬的銀子就裝進包包了,現實就是這樣戲弄人生。

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進步,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可以這樣說,每個領域都是文明社會不可或缺的鏈條,任何一個環節斷裂,文明社會就將不完整。

一定意義上,每個社會成員所做的工作,都應該得到社會的相對公平的認可,即價格應與所貢獻的社會價值相一致,社會才能相對和諧,愉悅。

所謂明星(演戲的)是文明社會分工的一部分,屬於精神層面的,按照價格與價值相對一致的原則,其社會價值與其對社會的貢獻,相對於科學家,軍人,教師等行業,並不一定比他們高。

那麼,明星們(演員)是如何大發橫財的呢?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資本有錢,想給演員(明星,媒體叫的)多少,是市場行為,粗看,有理由。

所謂的市場經濟規律,如果偏離了正常軌道,嚴重的能使社會處於無序的狀態,阻礙或遲滯文明進步發展。

房價是不是市場經濟行為?可是看到的是,國家不定期的對畸高房價調控或遏制;

租房的是不是市場經濟行為,可是北京有關部門多次出臺限制租房價格的額度;

每逢節假日或某些重大節日,有關部門都要出臺政策、措施,限制某些商品的變相漲價;

所謂的市場經濟是相對的,當市場經濟無序時,遏制或調控就是必然。

顯然,光是資本力量不足以使演員大發橫財。

錯誤的輿論導向,是演員大發橫財的又一個且是重要的,最大的推手,媒體利用它可以發聲的特權,把演員美名為"明星",文人們把漢語中所有能讚美,美化的語言,毫不吝嗇的都給了演員(媒體稱為明星)。

媒體的力量是強大的,輿論可以讓社會風向或社會認同感任意轉向,常常公佈演員收入排行榜,久而久之,演員上億在社會就成為自然,成為正當,成為理所當然。

沒有哪個會質疑演員上億收入是否與社會貢獻相一致,是都合理。

既然對房價遏制、調控;既然對租房限制最高房價;既然對哄抬物價的稀有商品遏制,甚而打擊,為什麼不對演員畸形的天價片酬,出場費,廣告遏制,調控呢?

一集80萬,一個季度1000萬,橫向對比所有領域的社會成員,演員對社會貢獻是不是這麼大?如果不是,那麼,雖然好像是對演員限薪,實際上是變相承認演員天價片酬的合理性。

悟空的問題有答案了:資本,媒體,監管不力共同讓演員大發橫財。

如果想把演員的天價片酬真正降下來,媒體把報道演員的資源,用於報道科學家、軍人,教師等等社會其他成員,"追星"的自然就少了,他們在社會的認知度,相對少了。

廣告,出鏡,代言也許就是科學家,軍人,教師等等,全社會就處於相對平衡,社會文明和諧,何樂而不為?

遺憾的是,輿論追星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存在,粉絲將在輿論的引導下,"成長壯大",演員(媒體成為明星)大發橫財是個大趨勢。

媒體什麼時候轉向了,演員大發橫財的機會就沒有了。


pulaoda627


一查到底,是誰給了娛樂圈這麼多金費?推手是誰?中國的錢百分之15都讓戲子拿走了,娛樂圈就是改良站有幾個名星的人性化,和心裡素質能達到他(她)們所拿到的錢?別說和科學家作比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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