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對社會的責任

夫妻對社會的責任

在現代化的生活條件水平下,為保證社會公共的正常生活,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應該對整個社會負有一定的責任。這是一個國家文化和價值的基本體現,是一個社會的思想基礎。家庭是構成社會最終的部分,也是日常生活中應有具有的組織形式。家庭的變化從一個側面折射出社會的變遷。作為社會倫理重要組成部分的婚姻倫理,不僅關涉到婚姻的和諧幸福,還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穩定發展,而夫妻則是一個婚姻的核心,更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1、減少社會問題的責任

在夫妻的生活中,由於二人生活的家庭背景、性別、思想、人格、喜好各個方面有著或大或小的差異,因此二人之間的衝突以及矛盾都可能會經常發生。那麼夫妻二人需要進行不斷的磨合以及採用相應的方法來進行改善。夫妻倫理對此是非常有效的。從某個方面來說,夫妻倫理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夫妻生活以後前進的方向。它不僅可以促進家庭的和諧,而且可以進一步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我國傳統文化認為,一個人如果想要做大事,首先要修身養性調節自我的品格,擁有良好的家庭關係,從細微之處著手,方可一步步走向成功。家庭的和睦是一切事情順利進行的保證。家庭是事業的後方,一個人的成功也必定要有和諧幸福的家庭為其提供後盾。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家庭的和諧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和諧。夫妻倫理建設搞好了,就能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的發展。

夫妻對社會的責任

2、維持人類繁衍生息的責任

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續,而社會的發展則需要這一個個小家庭中生命的延續。這些眾多生命的存在、發展,構成了社會興旺發達的動力以及支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第一版序言中指出,人類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有二:一是物質資料再生產,二是人口再生產,即生育和繁衍。其實就是人類自身的生產,目前來說人類的自身生產還依賴於婚姻家庭的生育功能。我國現代化進程要由眾多的中國人前部後繼的進行努力。下一代人,是祖國未來的希望。對於一代人的培養,是一個國家應該著重研究的課題。

夫妻對社會的責任

​我國古代社會往往將人口數量作為國家是否強大的重要參考標準。現今,隨著我國計劃生育的發展,人口數量有所控制。但是我們應該看到計劃生育的目標是少生、優生,少生是過程,優生才是最終目標。將子女培養成為社會需要的人才、為祖國未來的發展有所貢獻才是養育子女的最終目的。家庭具有培養子女最基本的權利以及義務。首先,經過婚姻構建家庭的夫妻雙方所生的孩童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也只有婚生的子女才最有可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以及完整的人格培養。我們很難想象一個非婚生子女從小的生存環境,在眾人輿論的壓力下,孩子的成長很可能受到影響。其次,孩童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同父母在一起的。在學會走路或者說話之前更可能的是同母親呆在一起的時間較多。甚至當孩童未出世猶在母親肚子裡時,他已經開始受到家庭環境的影響。對於孩童的成長來說,家庭環境是非常重要的。不過我們應該看到,當今社會的離婚率愈來愈高。不是每個家庭都能保證在良好的家庭條件下撫育子女。不過我們還是應該看到婚姻家庭對於社會進步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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