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漢中2人因銷售假藥獲徒刑

近日,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法院對僱傭話務員進行電話銷售假藥的被告人林某某以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對被告人莊某某以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莊某某系90後青年。2017年7月,被告人林某某受人指派帶著5萬元啟動資金與被告人莊某某從福建老家來到漢中市漢臺區銷售假藥。被告人林某某冒用已註銷的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名義租賃房屋,並在“58同城網”上招聘六名女話務員,授意話務員謊稱為葵力果康復中心工作人員,按照提供的話術本和客戶資料向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電話銷售來源不明的葵力果、非洲動力源和鹿血片。被告人莊某某負責話務員的日常考勤、銷售資料收集和部分快遞發送。後經群眾舉報被查獲。經漢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所銷售的鹿血片為假藥,葵力果、非洲動力源九個批次產品中有七個批次的產品含有非法添加劑“西地那非”,為不合格產品。據統計,2017年7月至9月,被告人林某某、莊某某僱傭話務員銷售假藥和不合格產品209筆,銷售金額達75302元,被查扣的假藥和不合格產品價值62688元。

法院通過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某、莊某某為謀取利益,明知是假藥而進行銷售,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構成銷售假藥罪。結合被告人林某某、莊某某的犯罪情節、各自作用,認罪、悔罪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漢臺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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