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內賣“假藥”!南康“微美美容”店經營者等3人被判刑!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美容產品也是五花八門

不知,愛美的你們

知不知道鑑別產品的真與假呢?

這不,就有美容店利用了這種“無知”

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為廣大愛美女性“美容”

日前,由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以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的南康區“微美美容”店的經營者林某、蘭某以及假藥提供人員蘇某3人,均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刑罰。

undefined

案情回顧

自2015年8月21日起,被告人林某在南康區蓉江街道辦事處接官亭某租住房四樓經營“微美美容”店。經營過程中,林某通過微信認識了被告人蘇某,兩人在明知其銷售的藥品沒有取得批准文號或藥品批准文號或藥品進口批准的情況下,仍由蘇某提供“肉毒素”、“美白針”、“溶脂針”等藥品給林某在“微美美容”店售賣。蘇某先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收取林某的藥品貨款,後轉賬貨款給“蜜糖”、“日不落”等人訂購藥品。蘇某本人或“蜜糖”、“日不落”直接將藥品發順豐快遞給林某,蘇某從中賺取差價。林某將進購的藥品放於“微美美容”店內對外銷售,併為多名顧客注射藥品。

經營前期,蘭某借款7萬餘元給林某開辦“微美美容”店,但林某無力及時償還借款,便口頭約定劃分美容店的50%股份抵債給蘭某。自2016年1月起,該美容店便由林某與蘭某倆人合夥經營,經營過程中蘭某知道了林某從蘇某購買和銷售的藥品沒有取得批准文號或藥品批准文號或藥品進口批准的情況下,仍將“微美美容”店交由林某負責日常管理,並從該美容店獲得經營分紅近8萬元。

經贛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鑑定,林某銷售的“BOTOX(保妥適)”、“肉毒桿菌毒素A型(白毒白肉)”等藥品均為假藥。自2015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蘇某銷售給林某未經批准生產的“BOTOX(保妥適)”、“肉毒桿菌毒素A型(白毒白肉)”等假藥金額共計13萬餘元;林某在“微美美容”店內銷售肉毒素、美白針、溶脂針等假藥的金額共計16萬餘元。

售賣藥品必須取得取得國家規定的藥品批准文號或藥品進口批准。廣大愛美女性,要擦亮自己的雙眼,慎重選擇和使用美容產品,愛美還需到正規醫院,切勿盲目追求美容效果而輕易使用不符合國家藥品管理規定的國外美容產品,造成不可挽回的人身損害後果。

lh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