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現在首先要解釋“自然”的問題。目前新興的“比較宗教學”或稱“宗教哲學”,把世界上各地的宗教,如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等等,每一宗教的哲學理論與實況綜合起來研究,相互比較,尋求其中異同和彼此間的關係,已經發現了不少有趣的問題,值得更進一步去深入探討。我們若以比較宗教的態度,拋開那些粗淺的宗教情緒心理,把眼光放在一般宗教教人如何行善做好事的普通倫理層面上,那也個個滿好,滿合於同一的水平。至於再進一步,要透徹各個宗教實際內涵程度的深淺,則問題重重,就不能顢頇籠統,值得仔細研究、體會。

長期以來,有不少佛家的著作,批評道家是“自然外道”。因為他們看到老子講“道法自然”,便自然而然地將二者聯想在一起。其實,印度釋迦牟尼佛在世時,與佛教對立的幾十種哲學思想,尤其當時同釋迦牟尼佛影響一樣大的幾個大學派之一,專講“唯物思想”的“自然外道”,和中國老子所說“道法自然”的自然,並不相關。二者並未結為姊妹道,或者兄弟道什麼的,並無彼此互通聲氣之嫌。

印度當時的自然外道,屬自然學派,其所謂的“自然”,完全從物理觀點而說。但是老子的思想絕非如此。近代中國翻譯西方典籍,把物理、化學等學科,統稱為自然科學,這是借用老子的名詞,我們不能因此便認為老子說的“自然”,就等同物理範疇的自然。將老子的思想硬往上套,這是指鹿為馬,栽贓前人,非常沒有道理的。

雖然老子並未給予直接的定義,但老子的“自然”究竟是什麼意思?我們卻也不可以如法庭上的法官們,審判一個案件,可以採用了“自由心證”,隨便判決學術思想的歸化,亂下斷語,硬是認定老子所說的“自然”也就是印度的“自然外道”;不分青紅皂白地將老子一竿打入“唯物哲學”的案日,這是千錯萬錯,大錯特錯的誤解。這種情況,如借用佛學名稱來說,就是“眾生顛倒”,“顛倒眾生”,這所謂“顛倒”,是指我們在見地觀念上和思想上的錯誤,因此而形成見惑、思惑。由於我們一直被這見惑、思惑兩種認識上的不清所障礙,因此不能成道,無法徹見宇宙天地間的真諦。

那麼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個“自然”的確實含義又是如何呢?答案很簡單,“自然”二字,從中國文字學的組合來解釋,便要分開來講,“自”便是自在的本身,“然”是當然如此。老子所說的“自然”,是指道的本身就是絕對性的,道是“自然”如此,“自然”便是道,它根本不需要效法誰,道是本來如是,原來如此,所以謂之“自然”。

我們如果將大乘佛學徹底貫通了,必然不會對於宇宙本體和現象的哲學問題,感到左右為難。佛家有一個名詞“法爾如是”,它是說明諸法本身本來就是這個樣子。人生來怎麼會成那個樣子?人就是那個樣子。你怎麼會是這個樣子?我就是這個樣子。一切本來就是如此,一切法便是一切法的理由,更沒有什麼其他原因不原因的,這樣就叫“法爾如是”。從“法爾如是”來看“道法自然”,最清楚不過了。“道法自然”,而“自然”自己本身原來就是如此這般,沒有別的規範可尋,再也找不到一個東西可以另為之主,“道”就是“自然”,“自然而然”,就是“法爾如是”,古人翻譯佛經,怕與老子的“自然”混合了名詞,只好另創一詞,便叫“法爾如是”。

講到這裡,我曾經一再強調,我們後世之人讀古人的著作,常常拿著自己當代的思想觀念,或者現代語言文字的習慣,一知半解地對古人下了偏差的註解,誣衊了古人,這是何等的罪過。讀什麼時代的書,首先自己要能退回到原來那個時代的實際狀況裡去,體會當時社會的文物風俗,瞭解當時朝野各階層的生活心態,以及當時的語言習慣,如此掌握了一個時代文化思想創造的動源,看清這個歷史文化的背景所在,這才能避免曲解當時的哲學思想和文藝創作,並給予正確合理的評價。

比如,我們研究釋迦牟尼佛的經典,也要退回到二千多年前的古印度的農業社會,設身處地替當時的人民想一想。那時的印度是一個貧富差距極大,極不平等,到處充滿愚昧和痛苦的世界。假若你讀歷史,真能“人溺己溺,人飢己飢”地將自己整個投入,身歷其境,於那種痛苦如同親嘗,那麼方能真切地瞭解到釋迦牟尼佛何以會提倡“眾生平等”,何以會呼籲人人要有濟度一切眾生的行願,才能體會到當時的佛陀真正偉大之處。如果天下太平,世界本來就好好的,大家生活無憂無慮,什麼都不虞缺乏,汽車、洋房、冷暖氣,樣樣俱足,日子過得滿舒服的;即使比這種情況差一點,那也還甘之如飴,又何必期待你去救度個什麼?幫助個什麼呢?

“念天地之悠悠”話說回來,老子說“人法地”。人如何效法地呢?人要跟大地學習很難。且看大地馱載萬物,替我們承擔了一切,我們生命的成長,全賴大地來維持,吃的是大地長的,穿的是大地生的,所有一切日用所需,無一不得之於大地。可是,我們回報它的是什麼?只不過是死後一把又髒又臭的腐爛掉的膿血和敗壞了的朽骨頭罷了。

人活著時,不管三七二十一,將所有不要的東西,大便、小便、口水等等亂七八糟地丟給大地,而大地竟無怨言,不但生生不息滋長了萬物,而且還承載了一切萬物的罪過。我們人生在世,豈不應當效法大地這種大公無私、無所不包的偉大精神嗎?其實中國傳統文化,一直非常強調此一精神。《易經》的“坤卦”,形容大地的偉大為“直”、為“方”、為“大”,指出大地永遠順道而行、直道而行。包容一切,不改其德。佛家對此的看法也是一樣,後來翻譯《華嚴經》,冠以“大方廣佛”為經題,也可以說是受“坤卦”卦辭影響的關係。

再者,我們效法大地,除了上述的道理之外,同時還要了解大地自久遠以來運動不止的意義。地球永遠在轉動。地球一天不轉動,甚至只消一分一秒停止,我們人類和其他萬有的生命,都要完結。

地球的轉動,人們以為是近代科學知識,其實中國上古早已知之,只是我們自己不加詳察而已。又有人根據中國若干書籍上說的“天圓地方”,便一口咬定古人的觀念認為地球是方的。這種不明究里人雲亦云的說法,非常錯誤,孔子的弟子曾子,就曾講過地是圓的,不是方的,而且一直在旋轉,所謂:“天道左轉,地道有旋”的觀念,早已由來悠久。我們人慾效法大地,就應該如《易經》卦辭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行健”,是天地的運行轉動,永遠是健在地前進,所以人要效法它的勇往直前的精神,一分一秒絕不偷懶,時時刻刻向前開創,永遠生機蓬勃,永遠靈明活潑,這才是合乎大地所具有的“德行”。

但是,宇宙間日月星辰與地球,究竟是誰使它在轉動呢?由哪個作主呢?是上帝嗎?是神嗎?是佛嗎?老子卻不採用這些具有人神造作化的名詞,他只是根據上古傳統文化中固有的名稱,無以名之,仍然稱之為“道”,稱為“自然”,最恰當不過了。所以便說“天法道,道法自然”。抽象而言,道是自然地具備無究盡的功能,擁有不可思議的“生滅”力量。這股力量,在佛學而言,便叫它做“業力”,業力並不一定不好,有好有壞,壞的叫“惡業”,好的叫“善業”。其實,天地本身這股力量在運轉,本無善惡,所謂善惡,都是人類自己附加上去的價值判斷而已。

道的力量,生生不息,源源而來,生天生地,神鬼神帝,都是由道的自然功能所分化。但是,它又為什麼要生長了這些萬有的存在呢?有時我們不得意時,實在很埋怨這個道,為什麼它要生生不已,而又轉化不已呢?道不轉化便不會生成你和我,不生你和我,又何來這些糾扯不清的恩恩怨怨、痛苦煩惱!這個道,何必跟我們如此過不去呢?生了大地,又生了我們的爸爸媽媽,再生下我們,以及後代的子子孫孫,然後為了一個小問題,都痛苦得不得了,一下成功,一下失敗,時而悲傷,時而喜樂,究竟這個道、這個上帝、這個主宰,在開我們什麼玩笑呢?如果亙古“不生不滅”,我們能夠平平靜靜、安安詳詳地休息,那該多好啊!

像這一類的疑問,不消說我們一般的凡夫俗子弄不清答案的真相,就是千古以來,許多人窮盡畢生精力,追究這個問題的哲學家、思想家,也都困在這個窮求“第一因”的謎題裡,東奔西竄,尋不著出路,愈陷愈深,不能自拔。現在的科學家們,也正為這些問題向前直衝。

老子呢?他說道就是道,自然就是自然,此外再也沒有一個由來,既沒有為什麼,也不是為了什麼,本來就是這樣,原封未動;無始無終,無前無後,不生不滅;而由這個不生不滅中,本然而創造了宇宙天地和萬有生命的生生滅滅的現象,產生了時間、空間前前後後的無意識的意識。我們研究道家思想,“自然”這個名詞,是一大關鍵。而佛家的終究處也是“法爾如是”,這兩者值得相互參究。一般修煉道術的學道者,若無法直識本來,看透這層“法爾如是”的事實,即便是在靜坐禪定的工夫上如何了得,那還似依舊僕僕風塵,流浪生死,有家歸不得的遊子,前途一片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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