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精心策劃的「姐弟戀」,如何擦亮眼睛看渣男

一個姐弟戀分手後產生糾紛的案子,涉及很多人關心的男女朋友之間分手後的分手費的問題,很有意思,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場精心策劃的“姐弟戀”,如何擦亮眼睛看渣男

案情這樣:當事人是大美女,人長得漂亮,170身高,身材又好,成都本地人,家底比較殷實,追的人自然也就多了。

美女家庭比較殷實,又是家裡的獨女,人又漂亮,對於男朋友人選,自然就很挑了,很多介紹的,主動追的人家都沒看上。

美女挑的多了,年齡也大了,就想安心找一個人結婚了。0幾年的時候流行姐弟戀,當事人的朋友給當事人介紹了一個男朋友,說是未婚,比當事人小6歲,農村的,是某大學畢業的,在石油部門工作,工作還可以,人也長得比較撐展,對當事人開始狂轟濫炸式的追求。

剛開始當事人還是不能接受比自己小那麼多,慢慢的被這種狂轟濫炸式的追求給打動了,也就接受了。

男的是石油工作,經常外地出差,每次回來兩個人才能見面,這樣耍了一兩年,當事人覺得機會成熟了,自己年齡也大了,應該結婚了,男方給他講了自己的如何抱負,大有匈奴未滅,何以家為的架勢,讓當事人再等一下。當事人覺得男朋友這樣有進取心,當然要支持了,兩個人在一起又過了一兩年,男方每次出差回來,在當事人家裡住一兩天,然後回自己農村的家裡。期間當事人都懷孕了,當事人又提出自己年齡大了,結婚把孩子生下來,男方說自己正在爭取什麼崗位,讓當事人先把孩子打了,等過了那段時間就結婚,女方也相信了。

轉眼間,女方和男方耍朋友都快過6年了,當事人實在覺得自己年齡太大了,馬上快奔四了,男方經常在自己家裡住,鄰居親戚都覺得該結婚了,也勸當事人,當事人也急了,就數次催男方結婚,男方還是老生常談的找理由拖著當事人。

當事人實在沒法等了,覺得應該到男方家裡去看看,到底怎麼回事。當事人按照男方身份證的地址找到了那方農村的家裡,以同學的身份說是順路問問他在不,見到了男方的父母和姐姐,男方的父母和姐姐也說明了男方早就結婚了,孩子都早有了。

當事人聽到後,感覺晴天霹靂,不知道怎麼辦了。反應過來後,馬上去找男的要說法,男的也承認騙了他,故意隱瞞了已婚的事實。女方覺得自己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要求男方賠償。

男方沒辦法,給女方寫了一個賠償承諾,承認自己隱瞞已婚的事實已經7年了,給女方造成了嚴重的傷害,願意補償女方30萬元,並分期於某年某月付清。

自那以後女方受的打擊太重了,醫院診斷是重度抑鬱,一天不想出門,不想說話。一直放不下自己被騙的這件事。男方給了點錢就不付了。

女方雖然家裡有錢,但是咽不下這口氣,就找律師諮詢,很多律師說,分手費法律上是不支持的,說是當事人無法證明自己的是損失,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沒辦法,當事人就是也出這口氣,輾轉通過其他朋友找到我這裡來,我們給當事人的答覆是這是可以要求支付承諾的費用的。

本案涉及到以下幾個問題。

1、本案的法律關係是什麼?

2、侵權賠償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後,能否按照協議的約定起訴要求侵權人支付該賠償款項?

3、本案與男女朋友之間分手費的區別是什麼?

先來說說第一個問題,本案的法律關係是什麼。

本案中男方刻意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與女方交往,明顯就是違背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規定,明顯就是違法的。男方刻意隱瞞已婚的事實與女方交往,女方感情被玩弄,造成其精神痛苦、抑鬱,男方的這一行為對女方構成侵權。既然對女方構成侵權,就應該給與賠償。因此本案的法律關係就是侵權法律關係,按照侵權法的規定,將精神損害賠償歸於人身損害賠償的範疇,本案也就是人身損害賠償中的精神損害賠償。

在本案中,男方在賠償承諾中自認了自己隱瞞已婚事實長達7年之久,對女方造成精神傷害,願意賠償女方,說明本案的侵權事實清楚,侵權行為也是明確的,侵權人也是明確的。

第二個問題,侵權賠償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後,能否按照協議的約定起訴要求侵權人支付該賠償款項。

在本案中,男方對自己的侵權行為是自認的,承諾賠償女方,女方也接受了你賠償承諾,明顯雙方達成了賠償協議。

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後,就賠償已經形成了合同法律關係,當事人既可以以侵權之訴起訴男方,也可以合同之訴起訴男方要求賠償。在本案中,當然是以合同之訴起訴對於女方更有利,畢竟侵權之訴,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是很小的。

第三個問題,男女之間的分手費與本案的賠償費用的區別。

一般單身男女之間約定分手費,法院判決一般都是不支持的,畢竟男女戀愛關係是個道德問題,不屬於法律的調整範疇。

在本案中就不同了,男方故意隱瞞已婚事實,與女方生活,違背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規定,其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其玩弄男方的感情,給女方造成了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了,女方當然可以要求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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