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衆籌行業研究報告(上)

2018年眾籌行業研究報告由中哲研究院提供

報告分為word版本和ppt版本,將結合word和ppt版本一起發佈。如果大家對報告有興趣的話可以在文章最下面留言區與作者進行互動,會及時回覆你的哦。

本期報告內容包括:股權眾籌介紹

下期報告內容:政策解讀、市場研究、思考與展望、中哲視角

WORD版本

股權眾籌是什麼?

股權眾籌是指,公司出讓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資者,投資者通過出資入股公司,獲得未來收益。

這種通常基於互聯網渠道而進行融資的模式被稱作股權眾籌。另一種解釋就是“股權眾籌是私募股權互聯網化”。

2018年眾籌行業研究報告(上)

股權眾籌的政策環境

關鍵詞:從一味封殺到規範引導

由於2015年下半年互聯網金融風險事件頻發發生,政策採取一刀切的方式管控風險,給高速發展的股權眾籌行業重重地踩了剎車。

  • 眾籌納入“十三五”規劃綱要

第七章“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明確指出:“完善監管制度,規範發展實物眾籌、股權眾籌和網絡借貸。”

眾籌納入“十三五”規劃綱要之中,意味著頂層設計為眾籌預留了充分的發展空間。

  • 股權眾籌信息披露規範初步成型

2016年3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所擬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規範》(初稿)公開,對於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提出了明確的披露要求,讓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平臺走出監管的真空地帶。

  • 網絡借貸與股權眾籌業務被政策隔離

2016年8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接受委託從事股權眾籌業務,有助於杜絕以股權眾籌名義所做的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

  • 股權眾籌整治大幕開啟

2016年10月,證監會和發改委先後發佈《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互聯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第一批試行版)》。

行業有望迎來一個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向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邁進了一大步。

股權眾籌的邊界何在?

關鍵詞:排除非法集資嫌疑

中國《公司法》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超過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超過200人。

小結:眾籌投資人以200為上限

證監會《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以“股權眾籌”等名義從事股權融資業務;

以“股權眾籌”名義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平臺上的融資者未經批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股票;

通過虛構或誇大平臺實力、融資項目信息和回報等方法,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等。

小結:慎重宣傳,名副其實

國家發改委《互聯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第一批試行版)》

非公開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自然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形式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小結:嚴管宣傳對象和宣傳途徑。

股權眾籌的通常步驟

篩選Selection:投資人篩選出安全性高、投資回報穩定的優質項目

推介及投資Investment:啟動股權眾籌,進行宣傳推廣,確定領投人和跟投人,協助項目完成融資

投後管理Management:對融資企業的日常經營情況蒐集彙編、財務規範管理、公司治理結構、未來戰略規劃、項目再融資等方面提供諮詢服務

退出Exit:股權轉讓、融資企業回購、被投企業IPO或被兼併收購等方式

啟示:我們提供的服務主要是處於第一階段,對股權眾籌項目進行梳理和包裝。相比傳統的商業計劃書,眾籌計劃書除了對項目可行性和優越性的必要分析外,還應該具備更多的眾籌框架/制度設計,因為比起管理模式相對成熟的傳統股權融資,眾籌管理的靈活性更大,因此,周密的制度設計能夠有效增強投資人的信任感。

股權眾籌的適宜人群

  • 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

對於普通的投資人來說,必須要充分的知悉股權眾籌項目的風險,並有承擔風險的能力。

不然,一旦項目失敗,股東們就會容易心理失控,從而導致很多不可控的局面發生。

  • 較強的項目把控能力

投資人可以進行實地考察,或者對相關行業調查,分析項目的收益狀況及盈利優勢。

在制度設計中,亦可考慮邀請意向投資人參觀考察的環節。

  • 較強的學習能力

各位投資人在項目運營過程中,可以對企業的發展運用相關知識進行客觀研判,為企業提供價值。

既然發起股權眾籌,就一定要剔除掉“一切向錢看”的潛在投資人,這是對發起人和投資人的雙方保護。因此,計劃書中一定要著重闡明項目理念和投資人選擇原則,同時財務測算可以遵循保守原則。

股權眾籌的適宜項目

關鍵詞:契合發展需求

上限測算

在我國,股權眾籌人數上限為199人,按照每人投資3萬元計算(考慮到中國眾籌參與者素質處於較低水平,風險承受能力有限),融資上限為597萬元。

按照每名股東持股1‰,則眾籌出讓股權為19.9%,則公司/項目估值上限為3000萬元。

一:消費類項目

測算出的融資額可滿足小型初創企業的實際需求,但對於許多初期投入較高的科技類、製造類企業來說,顯得力不從心。

一般來說,股權眾籌更加適合對硬件和技術要求較低,對社群質量要求高的消費行業。

二:融資初期

只適合從未進行過融資、或者只進行過少量對外融資的企業。

若此前已經接受過風險投資,往往會對後續股權擴充和轉讓附加一定約束。

事實上,很多公司都是通過天使投資獲得少量啟動資金,再去眾籌平臺進行新一輪的宣傳和融資。

股權眾籌的回報測算

關鍵詞:增值和退出

跟投人實際收益 = 【項目增值① - 管理費②】 *80%

①項目增值 = (退出時估值 / 初始估值) * 本金 - 本金

②管理費 = 本金 * 管理費 * 時間

說明:

本金:指合夥人向本合夥企業繳付的資金。

估值:即投資人或眾籌平臺給予項目公司的整體價值。估值=融資金額/出讓股份比例。

管理費:指領投方作為管理人向本合夥企業提供管理服務的對價,而由本合夥企業向管理人支付的報酬。

投資人收益:項目增值部分扣除管理費用後,乘以一定的比例,通常這一比例為80%。

股權眾籌中,規避股東人數限制的方法

1、委託持股(代持股)

一個實名股東分別與幾個乃至幾十個隱名的眾籌股東簽訂代持股協議,代表眾籌股東持有眾籌公司股份。

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公司法司法解釋已經認可了委託持股的合法性。在這種模式下,眾籌股東並不親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個實名股東持有,並且在工商登記裡只體現出該實名股東的身份。

2、持股平臺持股

比如,先設立一個持股平臺,50個眾籌股東作為這個持股平臺的投資人,把資金投入持股平臺;然後,持股平臺把這筆款再投入眾籌公司,由持股平臺作為眾籌公司的股東。這樣50個眾籌股東在眾籌公司裡只體現為一個股東,即持股平臺。

持股平臺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夥企業。現在,很多眾籌發起人開始傾向於把有限合夥作企業為持股平臺。眾籌股東作為有限合夥人,眾籌發起人作為普通合夥人。按照合夥企業法,通常有限合夥人不參與管理,由普通合夥人負責管理。這樣,眾籌發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夥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臺,進而控制持股平臺在眾籌公司的股份,也就實際上控制了眾籌股東的投資及股份。

股權眾籌中的那些坑

  • 實際股東身份隱晦
  • 股東難以介入經營
  • 入股方式隨意化

股權眾籌中的現實難點

需要意識到,在中國,股權眾籌處於非常初期的階段,國內的眾籌平臺很多,但做股權眾籌的不多,股權眾籌成功的項目也不算多。

那麼,主要是哪些因素制約著股權眾籌的發展?

建議:下一步輸出方向

投資人教育:面對大眾投資人,在眾籌計劃書中清晰易懂地揭示出項目回報和風險

發起人教育:幫助發起人選擇項目適合的融資方案,即股權眾籌還是傳統股權融資

股權結構設計:幫助發起人合理設置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達到合理、可持續的目的

PPT版本

2018年眾籌行業研究報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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