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毒打87歲老人的18歲小伙,在國慶節被警方移送逮捕,對此你怎麼看?

藍色空間號2018


9月25日下午4點50左右,海寧87歲的張老太拄著柺杖行走時,路遇雲南籍18歲小夥尚某,小夥因為心情鬱悶,把單車摔到路上,張老太向尚某喊話:“這樣要把自行車摔壞的!"尚某喪心病狂一個飛踹將老太踢倒,並用柺杖擊打老太,用腳猛踹老太,後被路人制止,直至警察來到。張老太被送醫院檢查,發現多處骨折。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拘留。



張老太真是飛來橫禍,被18歲的龜孫子暴打致多處骨折,老人本是好言相勸,卻不料這個人渣卻遷怒於她,被暴打致殘。87歲的老太身體多處骨折那是啥概念,意味著老太將不久於人世。就看人渣飛踹她的力度和猛踹她的髖關節的力度,髖關節肯定要骨折!87歲老太髖關節骨折醫生也只能保守治療,醫治不好將會喪命!我就見過幾例老人髖關節骨折,不久就去世的案例。

看來這個雲南籍的人渣尚某國慶節要到局子中過節了,恭喜你成功地被全國人民盯上了,這之後的幾年不出所料應該是在監獄中渡過!也恭喜你邁入18歲,可以不被《未成年人保護法》所庇護。多少小人渣被其庇護,出來後做出更大的喪心病狂的慘案!

在此呼籲法院要嚴懲尚某,對其制罪才能以謝張老太!如果老太有所閃失,生命垂危,更要嚴懲這個人渣。小小年紀竟做出這種惡劣的行為,其家長亦有責任!不知這段時間,其家人去醫院看望了沒有張老太,如果沒有,只能說這一家都是渣人!


行雲流水1437995


前幾天海寧那個無緣無故腳踢八旬老太太的十八歲年輕人被警方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了。


此前這個小夥因心情不好,對老太拳打腳踢,之後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



很多人不清楚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區別,這裡簡單說說。

簡而言之,刑事拘留和逮捕,都不是懲罰措施,都是暫時的強制措施,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跑了或者繼續危害社會,在正式審判前,繼續關押在看守所。



警方公告說,雖然是國慶假期,但還是加班加點工作。

按照程序,警方對被拘留的人,如果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檢察院批註逮捕(警方沒有逮捕決定權,只有拘留決定權),情況特殊,可以延長在七天內提請,如果是重大複雜案件(比如很多非法集資案件),可以三十天內提請。

本案是在9月25日案發,當天該小夥被警方控制,今天就被移送,符合程序。檢察院在收到提請逮捕書後,會在七天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也就是說,檢察院也可能要國慶期間加班加點審查案件。

因此,小夥大概率會在國慶黃金週期間被執行逮捕。逮捕之後,小夥繼續關在看守所,警方繼續偵查,在兩個月時間內結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決定起訴小夥,案件就進入法院階段。

罪名如果沒有發生變化,就是尋釁滋事罪的話,小夥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的作用是什麼?

就是對於於這種違法犯罪行為的懲罰,維持社會正義。當然,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小夥真誠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法官可以從輕處罰。(本文是作者針對相關事實進行的法律分析,以求對司法實踐作出有益的貢獻。未經作者本人曾傑olajie許可,嚴禁轉載,歡迎點贊,留言,私信。)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這個尚某估計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毫無人性,他肯定從來沒有感受過被祖輩疼愛,也根本不懂得何為尊老,這樣的人,活在世上也是悲哀!

87歲的張奶奶好心勸他不要摔壞了自行車,他卻用惡行回報張奶奶,飛踹、腳踢、柺杖擊打……看了視頻之後,尚某的每一下惡行,都看得人心驚膽戰,面對這麼一個孱弱的老人,他怎麼下得了手?真是泯滅人性!

據說,尚某今年18歲,雲南人,跟隨父母在浙江海寧打工,既不讀書,也不工作,就是一個二流子,父母前腳剛回雲南,他後腳就捅出這麼大的簍子來。從新聞描述來看,他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事發後,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尚某刑事拘留。不過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既構成尋釁滋事罪,又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時,那麼以處罰較重的犯罪進行處罰,所以最終該男子以故意傷害罪被定罪量刑的可能性比較大


據當地公安機關披露,此案已經移送檢察機關提請逮捕了,從效率上來講,確實比較高,希望早日將這尚某繩之以法,他將為他的惡行付出自由和經濟上的雙重代價!


打虎拍蠅


沒什麼說的,這孫子必須嚴懲!

老人不過是善意提醒丫別把自行車摔壞了,卻招來一腳當胸飛踹和倒地暴打,造成多處骨折。男子的行為實在太過惡劣,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足以讓他長記性。


老人已經年過八旬,別說她的提醒是善意的,沒有錯,即便是真有什麼錯,你一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也不能對其大打出手。

這其實就是我們很多人常說的典型的垃ji人。這種人,也只能在體格比他弱小的人面前逞逞威風,遇到旗鼓相當或比他強的,大概率就會變成慫包一個。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人,如果怕髒了手,最好儘量遠離;如果正面遭遇實在躲不開,那就把他揍服,一次性解決問題。別看他打老人時那麼牛叉,真碰上拳頭更硬的,他百分之九十以上會躲著走。

從目前的情況看,判刑並作民事賠償已經是板上釘釘,丫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去監獄吃免費牢飯了。

順便說一句:那裡邊可沒有八旬老人讓丫出氣,希望丫足夠扛揍。


冀彥偉GG


非常憤怒😠,怎麼能對87歲張奶奶下此毒手!飛踹,腳踹,棍打,父母怎麼教出這樣的畜牲!必須曝光這個人渣!還好年滿18歲,必須嚴懲!

只是因為心情不好,就把怒氣發洩到87歲張奶奶頭上,真是可惡至極,從他那加速助跑飛踹的那一腳,看得真讓人心疼!老人走路都靠柺杖,被尚某飛踹後仰倒地!

老人最怕跌倒,只要能走路,一般身體沒什麼大礙,一旦臥床,一般生命就開始倒計時了,所以說老人第一危險就是跌倒!這個尚某還加速飛踹張奶奶,跌倒肯定嚴重受傷。

這個尚某事後還想騎著自行車逃離現場,被周圍的鄰居阻止,還和鄰居理論少管閒事,直到警察的到來!

這個人渣必須曝光,請給點贊、相互轉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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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界之外886


先來說說逮捕和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一種暫時性的措施,但是一般正常的辦案過程中都是先有拘留,根據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的輕重以及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等情況決定是否逮捕,簡而言之逮捕是在刑事拘留之後所採取的一種措施,兩者之間存在先後關係。

其次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而逮捕是由檢察機關決定公安執行,所以兩者的決定機關也不相同。

結合本案的情況來看該案件已經提交至市檢察院提請逮捕的情況來看,這也就意味著小夥子的行為情節嚴重,行為惡劣,而且從事發至今的事件來看,迅速提請批捕可以表明案件事實基本已經查明,想必等待小夥的將是嚴懲。

小夥子的行為是尋釁滋事還是故意傷害?

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由此可以判定目前初步定性為尋釁滋事而非故意傷害,所以需要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進行區分:

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 1、刑罰力度不同:尋釁滋事罪頂格判罰也就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而故意傷害罪頂格判罰可以達到死刑。
  • 2、動機不同:尋釁滋事基於打人取樂發洩或者顯示威風、無端尋釁之動機;故意傷害往往產生於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 3、行為方式不同:尋釁滋事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而故意傷害主要是通過一定方式達到侵害他人健康並不要求破壞社會秩序。
  • 4、行為對象不同:尋釁滋事的行為對象通常是不特定的,而故意傷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關係人。

基於此尚某毆打行為雖然是發生在公共場所,但是考慮到當場人員不多的情況下,其實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並不嚴重,相反其侵害老人的行為本身通過動作可以看出其侵害的行為目的是故意傷害,雖然也有隨意毆打的性質,但是我個人更傾向於認定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


麋鹿說法


竟然還有這樣的人。人家老人家好心問你,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車摔壞了,你呢,卻惡語相向,還動手打人,這樣的人,簡直是罄竹難書了。

這個小夥子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牽連他人,這樣的人是怎麼樣在這個社會上存在的?真的很想知道他的父母,他的老師都是怎麼教育他的?難道沒有教他尊老愛幼,沒有叫他什麼叫遵紀守法?人家老大娘好心勸告,你卻如此對待,還大打出手,這樣的人確實應該去看守所好好的受教育一番了。

先不說別的,你一個這麼年輕的人,打一個87歲的老大娘,人家還拄著柺杖,這樣你也能下去手?真的是想不明白。就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你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人家說你是為了你好,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車摔壞了,就不是罵人,又沒說你啥。這也要抱負?這不是沒有天理了嗎?


難道平日裡,這個小夥子你的父母在旁邊說你的時候,你不高興了,也打他們?還是說你覺得自己打了人沒人知道,不用負責?那這也太無知了。


看了視頻真的是想把這個小夥子暴打一頓,老大娘都倒在地上了,還要用腳來踢來踩,這真是太可惡了。這樣的人,必須受到嚴厲懲罰。


老王偵查記


不是海寧本地人,那天老奶奶走路去看曾孫還是曾孫女是否放學,然後路上看到這個小夥子在扔自行車。然後說了幾句土話,問他幹嘛這樣做,小夥子以為是罵他,就把老奶奶打了。老奶奶多處骨折,不過萬幸沒有生命危險。我感覺這個人心理變態,自己生活可能遇到困境,就拿年邁的老人出氣,我是海寧本地,不過在杭州讀書。當時朋友圈都在轉發譴責這種行為,真心希望重判。


父母教育欠妥,孩子任性,內心的莫名積怨倒置他為星點小事就摔自行車,再嚴重就會自殘。可將內心積怨撒向好心的老奶奶身上,不可思議,飛腳杖擊。沒人性的痛下殺手,若是我兒,堅決不肯與其同室食寢,搞不好他會弒父虜母。成人了,啥不懂?這種對社會有害的物種不重判仍會給人類帶來更大的災禍,誰與我賭?


這件事是85歲的老人,小夥子還飛起來一腳用力氣很大,罕見的事情,沒有一點人的本性,非常惡劣後果很嚴重,是故意傷害,希望法律嚴懲不貸,以還百姓心中的怒火。



小蝦趣事兒


值此國慶佳節之際,老鬼先祝所有人:國慶快樂!

至於此事件,老鬼認為:又是一件因對社會不滿,或者心理亞健康報復社會的事件。

從視頻中,我們不難看出,如果沒有其他前因,那麼這個小夥子就是無緣無故的對老人進行了毆打。

也不難猜測,小夥子無非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的心情不好,然後看著拄著柺杖的老人看不過眼,就進行了毆打。

又是一起心理眼健康的惡性事件,一定要嚴懲不貸。要不然很有可能演變成類似“米脂學校慘案”和“上海世外小學”慘案之類的案子。

拘留屬於暫時扣押,有時間限制。

而逮捕令一旦簽發,那麼就是一直羈押等到起訴開庭。

這是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老鬼只想說:“對於社會人員的心理亞健康現象,需要引起重視了,否則危險,就在我們身邊。不要說老鬼危言聳聽,事實如此!”


我是老鬼,我們的觀點影響我們的社會!

謝謝您!


老鬼雜談


拘留和逮捕都是強制措施,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有法定的某種緊急情形。

2.逮捕的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採取、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逮捕。

拘留轉逮捕的法律規定

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延長1-4日,重大案件30日。

9月25日,18歲小夥在浙江海寧毆打87歲老太太,今天提請逮捕符合法律規定。


觀點陳列:

1.作惡之人終將受到法律追究。

2.時刻保持清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3.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任何時候都不要失德。

4.值此國慶,祝福我的祖國繁榮昌盛,國泰民安,法治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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