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

鹽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

為切實增強困難群眾實際獲得感,實現城鄉困難群眾在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社會救助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待遇公平,近日,鹽城市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縣(市、區)為單位實現城鄉一體化。

鹽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

通知要求:從2018年7月1日起,鹽城市以縣(市、區)為單位實現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一體化。大市區(含大豐區)2018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的標準,確保2018年提標後城鄉低保對象實際領到的補差水平不低於每人每月330元;各縣(市)同步實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鄉一體化。

鹽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

據瞭解,今年是鹽城市自2006年建立低保自然增長機制以來第13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13年間,該市城市低保標準增長2.2倍,農村低保標準增長6.3倍。

據悉,鹽城全市各級財政將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確保提標落實到位。同時,加大宣傳力度,使社會廣泛知曉,確保低保對象生活質量有更實的獲得感,努力把好事做好、實事做實。(據鹽城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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