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謀殺案》的書評:這個殺手演技了得

《ABC謀殺案》的書評:這個殺手演技了得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英國女偵探小說家、劇作家,三大推理文學宗師之一。

她被譽為舉世公認的偵探推理小說女王。其著作英文版銷售量逾10億冊,而且還被譯成百餘種文字,銷售量亦逾10億冊。

她的創作生涯持續了五十餘年,一生創作了80部偵探小說和短篇故事集,19部劇本,以及6部以瑪麗•維斯特麥考特的筆名出版的小說。著作數量之豐僅次於莎士比亞。

她完美地演繹了這一句話:明明可以靠顏值,偏偏還要靠才華。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她的粉絲都親切地稱她為“阿婆”。

奇蹟的是,阿婆幾乎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教育,只是平時酷愛閱讀,尤其痴迷福爾摩斯的故事。我本人也喜歡閱讀,從小學開始看福爾摩斯的故事。這麼大的差別,讓人情何以堪,先讓我捂臉哭一會。

女人眾所周知,是比較感性的生物。這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中還是看出一些端倪。一進入寫作的角色,她好像就在男人與女人之間的身份自由轉換,時而感性,時而理性。她的推理妙不可言。《ABC謀殺案》的書評:這個殺手演技了得

最近我看的就是這本阿婆寫的《ABC謀殺案》。在看了那麼久的偵探小說和推理小說後,我總結了一下:為財殺人的兇手比為情殺人的兇手多。

古人云: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那麼為了物質而殺人,這就是偵探小說作家比較常用的做法。而不管是為了什麼動機,有人物為了劇情而犧牲,是很自然的事。

所以看偵探小說有一點不好,就是你看的時候一直在期待,會死個把人了吧,到底死的是誰。

阿婆的巧妙之處在於,這部小說中她一共設置了明線和暗線兩條線,明線就是繼續波洛偵探的故事,這個人物在阿婆的筆下,已經成為一個傳奇。

但在這本書中是黑斯廷斯上尉這個以第三人稱敘述的另一個人。通篇小說呢,是明暗兩條線交織在一起,最後構成了完整的故事情節。

可以這麼說,阿婆的伏筆做得很好,看似不經意地一筆帶過,我以為這就是線索了,但是線索也有為真正的線索而鋪墊的假線索,無疑就加深了讀者猜測的難度。

偵探小說只要找到犯罪動機,可以說一切就迎刃而解。但這本書中,受害者之間是沒有聯繫的,殺人犯不分性別、年齡、職業進行了無差別作案。

讀者很容易會跟著阿婆的思路走,以為是單純的殺人狂魔。但是阿婆筆下的波洛神探可沒有讓粉絲失望,他認為和死者有關係的朋友或者親人,知道一些看似毫無意義的事情,只要將這些事拼湊在一起,也許就會發現受害人之間並非是孤立的,而是存在某種聯繫。

最後,波洛將這些人聚集在一起,進行詢問,發現三起命案的一個共同之處,都出現了一個推銷長筒襪的男子。

看到這裡時,我在自己推測的兩個犯罪嫌疑人之間搖擺。在看過阿婆的好幾本書後,深深覺得阿婆筆下的犯罪份子不可能那麼容易被人找到才對。

但是寫作的人,一定也不喜歡老是把自己固定在一個模式。所以這個推銷長筒襪的男子,讓我費神去想他是不是兇手,猜測了很久。

兇手如果殺了一個人之後就銷聲匿跡了,這倒不是特別可怕,恐怖的是他會按某種特定的順序去殺人。這樣對整個社會而言,都是災難性地,會搞得人心惶惶。因為誰也不知道自己會是下一個被害者。

兇手按什麼順序來殺人呢?這本書的書名就可看出端倪,就是按被害人的姓氏的第一個字母A、B、C為順序,而巧的是,被害地點也是以城市的第一個字母A、B、C為順序。兇手接二連三得手之後,會在每個被害人的屍體旁邊,放著一本《ABC鐵道指南》。

兇手的這一點很好的掩蓋了兇手真正的殺人目的,感覺他沒啥目的,就是變態。也是對著名偵探波洛的挑釁。

第一個受害者A,她的生活不幸,丈夫酗酒,這條線索相當簡單,兩人的婚姻維持了好多年,丈夫一直沒有殺死她,而且對她的丈夫而言,被害者是有利用價值的,她持續經營著開一間雜貨鋪。所以沒過多久,警察就排除了受害者的丈夫殺人的嫌疑。

第二個受害者B是一個迷人的姑娘,儘管她有個很愛她的男朋友,但是她骨子裡有點水性楊花,她徹夜不歸家,父母等到警察上門才知道她在外已遇害。這就把讀者不知不覺地引往了一個方向。覺得有可能是因為這個姑娘的性格原因,而引起的情殺。

第三個受害者C,性格溫和,社會地位比較高,財力雄厚。妻子患重病,他與護理他妻子的護士比較曖昧,但沒什麼實質上的證據顯示他是否有出軌。而他是散步途中遇害,讓人驚詫於人生無常,出去順便走走都會禍從天降。當兇手在A城殺了A,在B城殺了B……以此類推,這讓人不得不懷疑,如果兇手變態到了極致,會不會殺到26個英文字母的被害者,都被他幹掉。

如果這部小說拍成電影,再配合一些音效,估計就會感覺比書本上更恐怖,感覺是犯罪分子一直隱藏在你的周圍,不管你是身處哪一個城市,他要找個人來沒事殺一殺,你是無論如何逃不掉的。

就這樣慢慢一點一點的敲碎你的那種恐怖。

一般來說,殺人兇手一定是為了得到某種利益而決定殺人,但是殺人償命,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兇手必須運用非常高的智商,來極力逃脫法律的制裁,那就說那就必須找一個替死鬼, 這個“有幸”被兇手選中的人,是一個患有顛癇病的人物卡斯特。

精彩在於,替死鬼不知自己扮演的角色,他只知道他找到一份好的輕鬆的工作了。對於身體一向不太康健的他來說,這是天大的好事呀!

但是他肯定沒有殺人的動機,既不為財,又不為色。所以兇手相當聰明,他讓卡斯特以為自己就是在病態的情況下殺的人。

當兇手在全城戒備的D城某電影院殺了D後,(後來發現名字頭個字母不是D,警察猜測兇手殺錯了),卡斯特落網。

連卡斯特自己都不敢肯定自己沒殺人,讀者中包括我,都會有過這樣的想法吧:“阿加莎為什麼要把卡斯特特地寫出來嘛,這樣不是讀者很容易就猜出來兇手了嘛,為什麼不能再隱藏一下!”這麼簡單的情節,顯然沒有挑戰性。而了阿婆為了增加緊張的效果,甚至讓書裡的其他人物,比如:黑斯廷斯、警察以及特殊團隊成員,都認定卡斯特是兇手,以為捉住他就萬事大吉了。

但不要忘記,波洛不是一般的拿多少錢就辦多少事的偵探。他身上有一股追本溯源的精神。

當兇手已被緝拿歸案,證據確鑿(包括帶血的被卡斯特清醒時藏起來的刀),並且波洛對卡斯特八月二十五那日不在現場的證明進行了合理的解釋時,波洛心裡一直有一個問題沒有得到圓滿的解答——動機。

所有人都以為真相水落石出時,波洛還在與“殺人動機”較勁。

而狡猾的真兇則為了隱藏自己,把自己巧妙地隱身於受害者家屬這個受人同情的小團體裡。好像不能劇透太多了,每一部作品都有它自己獨特的魅力與美感。

特別是推理小說,得讀者一邊看一邊絞盡腦汁去破解真相才好玩。

所以,開啟閱讀之旅吧……

後記:阿加莎`克里斯蒂創造的小鬍子偵探波洛和老處女偵探馬普爾小姐為讀者津津樂道。阿加莎`克里斯蒂是柯南`道爾之後偉大的偵探小說作家,是偵探文學黃金時代的開創者和集大成者。一九七一年,英國女王授予克里斯蒂爵士稱號,以表彰其不朽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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