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興滅繼絕」的衰亡

春秋戰國—“興滅繼絕”的衰亡

《樂記》中記載:“武王既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後於薊,封帝堯之後於祝,帝舜之後於陳;下車而封夏后氏之後於杞,投殷之後於宋”。武王攻克殷商,問鼎天下之後,之所以要分封堯舜禹商的後人,源自於“興滅國繼絕世”的制度。

春秋戰國—“興滅繼絕”的衰亡

“興滅繼絕”出自《論語·堯曰》:“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古代之所以有“興滅繼絕”的制度,其一是因為古時迷信“鬼猶求食”,人死了之後也和活人一樣需要衣食住行,如果失去了封地,則生無以為養,死不能盡葬祭之禮,舊貴族需要封地來供養自己和先人。其二,雖然新興王朝通過武力擊敗了舊王朝,但舊的制度和利益群體未必服從新王朝的管理。通過“興滅繼絕”的方式可以安撫舊貴族的勢力,也可以向天下彰顯新王朝的仁德,從而穩固自身的政治地位。其三,“興滅繼絕”也算是各貴族之間的相互迴護。《尚書大傳》中說:“古者諸侯始受封,必有采地,百里諸侯以三十里,七十里諸侯以二十里,五十里諸侯以十五里。其後子孫雖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其子孫之賢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

春秋戰國—“興滅繼絕”的衰亡

然而這種制度到了春秋戰國時期,越來越難以為繼。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兼併頻繁,大國吞併小國的事件不絕於耳,兼併戰爭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奪取人口和土地,又怎麼可能從已經得到的土地中,割讓采地。另一方面,這一時期士族階層興起,舊貴族的勢力不斷被削弱,貴族特權也相應的不斷被削減。而到了秦始皇時期,天下諸侯被掃滅殆盡,分封制也變為郡縣制,“興滅繼絕”的制度也基本衰亡。後世雖有效仿者,也不過是為了獲取美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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