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朋友圈
總有幾個微商
XX化妝品瞭解一下
XX衣服了解一下
XX奶粉有需要代購的嗎
……
每天刷屏一樣的存在
不過,請珍惜她們的存在吧
國家出手
我們也許要和她們“say byebye”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以後電商會受到嚴格的監管
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
劃重點
1、不管是什麼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要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費,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別以為自己
平時在朋友圈裡打打廣告就沒事
從現在開始可多了一個
“專業名詞稱呼”
電子商務經營者
什麼是電子商務經營者?
直接點理解就是:
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
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
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
以後怎麼管理代購和微商?
1
必須進行登記
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
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2
必須依法納稅
▼
對消費者來說,是大好事!
《電商法》的出臺
並不是說嚴厲打壓電商平臺
反而給消費者帶來了
更好的消費環境
除了對電商、代購、微商等立法
還有一些新規都很有好處!
1、買到假貨幾率小了!
《電商法》實施以後代購、微信朋友圈賣假貨、劣質商品,恐怕不會那麼容易了。的確,
監管越來越嚴格,我們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幾率也會越來越小。2、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平臺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麼平臺也得承擔責任。這樣以後在那些大型電商平臺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最高罰款50萬!
4、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以後再無“訂了就不給退”的霸王條款了!
網友態度
@Lisa:終於有人管了,天天刷屏不說,還不少都是假貨。
@大牙姜:心情複雜……平時偶爾還是會關注下代購
@蟲蟲:別的不說,賣假貨的微商一定要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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