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新規「五一」實施 未經同意不得入櫃

快遞代收站和智能快遞櫃的普及,解決了家裡無人收件帶來的苦惱。然而,也引發了新問題——家裡明明有人,快遞員卻不願送貨上門。快遞是否一定要送貨上門呢?在未與收件人商量的情況下,把快遞放在代收站或快遞櫃,然後短信通知,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規定呢?

快遞新規“五一”實施 未經同意不得入櫃

賈先生也遇到過同樣的麻煩。“我現在多用微信,很少看短信,結果沒注意到提取碼,直到次日快遞員來電提醒,有個快遞在代收站沒取。”賈先生提出,手機裡垃圾短信太多,提取碼很容易被埋沒其中,快遞員應該先跟收貨人通個氣,再確定送上門還是放代收站。

快遞不簽收,丟了、壞了,誰負責?

“沒經過收件人同意就把快遞放在代收站或快遞櫃,丟了、壞了,誰負責?”吳小姐就有過不愉快的取件經歷。“當時在代收站拿快遞時發現外包裝有破損,拆開一看,裡面的盒子溼了一角。”因為東西是買來送朋友的,吳小姐立即找代收站的工作人員,對方卻說跟他們沒關係,聯繫快遞員後又被告知送來時是好的。雖然最後賣家給換了貨,但是折騰了半天,吳小姐心裡很不舒服。

市民張先生也曾遭受過類似的問題。當時由於代收點快遞多、取件的人也多,他的一件快遞被人錯拿了。幸好對方發現後,還回代收點。

現在的快遞都不需要收件人簽收了?記者詢問申通、中通等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小哥瞭解到,現在快遞一般都是放在快遞櫃或代收站,沒有要求收件人簽收,除非是特別大件的或是收件人要求才會送上門。

快遞是否一定要送上門?各執一詞

快遞新規“五一”實施 未經同意不得入櫃

對於快遞放快遞櫃或代收點,有人覺得沒什麼不妥。蔣先生所在小區門口就是一個“菜鳥驛站”的快遞代收點。晚飯後蔣先生都會在小區裡散個步,順便拿一下快遞,他覺得很方便。“我的快遞都是去豐巢、速遞易等快遞櫃取的,不過快遞櫃只免費放24小時,超過時間就要收費了。”住在城中某老新村的陶女士表示,小區安防不是很理想,白天只有老人和寶寶在家,快遞小哥敲門,老人都不敢隨便開,放到快遞櫃,反而放心。

但也有人認為,如果是自己選擇放快遞櫃或代收點,那沒關係,但如果是快遞小哥自作主張,就不太好。這樣的做法會讓消費者的購物風險增加。一些消費者購買的物品,是需要當面驗貨才能簽收的,而一旦快遞員選擇了快件自提,物流就會顯示已簽收的字樣,這樣一來,一旦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消費者會很被動。

最新規定,未經同意不得入櫃

據瞭解,《快遞暫行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中有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也就是說,快遞小哥有義務將貨物送到收件人指定的地點,當面驗收。如果快遞小哥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要先徵得收件人的同意,未經收件人同意將快件放入快遞櫃和代收點,屬違規行為。

如此一來,無論是習慣送貨上門的,還是喜歡去代收點或快遞櫃拿的,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收貨方式,而快遞小哥可以更加規範地進行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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