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將人生選擇的權利交給別人!

不要將人生選擇的權利交給別人!

​在做心理諮詢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這種情形:我究竟要不要跟他/她分手呢?你幫我分析一下這個決定是否正確?幫我分析一下孩子究竟是怎麼想的嗎?這些其實包含了兩個方面的信息:第一就是試圖去分析別人的頭腦思維,第二個信息就是試圖讓別人給自己做決定,把決定權交給別人,這樣做的目的其實是想避免由於決定導致的一系列的負向情緒,是另外一種逃避的形式。

有時候面對難以做出抉擇的時候,我們會保持沉默而不選擇,也是一種被動消極的選擇,無論何種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最後都可能以痛苦作為結束,選擇或者不選擇就是一組二元對立,是把選擇權和兩難困境一起交給對方,是不負責任,是躲避傷害,是尋找一種心安理得。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不要把自己選擇的權利交給別人。那樣意味著心理依賴,當選擇後的事件並沒有按照自己的預期,就一定產生負向情緒,這些情緒直接指向當初做出決定的那個人,你一定會怨恨他,哪怕這種怨恨不會馬上表現在你的臉上,但是會深入你的潛意識,形成你對當初做出這個決定人的看法!

情緒到一定的階段就會爆發,因為他們沒有其他的地方可去,很多反目成仇的閨蜜好友親人等身邊親密的人都是出於這種原因,你可以在生活中驗證這個觀點。

一定不要幫別人做選擇,也不要將自己的選擇權拱手相讓,把選擇權交給了自己,當你將選擇權交給別人,意味著你在邀請別人來干涉你的個體性,失去自己的邊界意識,這種對個體性的干涉跟我們去分析別人的頭腦思維也是同樣的道理,別人沒有經歷你的經歷,他是按照自己的頭腦思維為你做的決定,他們並不用為選擇導致的結果負責,基於此,很多人也樂此不疲!

頭腦思維是最具有主觀性的,頭腦思維夾雜了我們的限制性信念,所以當一個人處在頭腦思維當中的時候,是一種失真的無意識狀態,當你重複並試圖還原別人的思維狀態的時候,就已經加入你的限制性思維,再次失真了,人只會相信自己選擇相信的事物,為什麼那麼多人追捧成功學!究其原因大家沉浸這種頭腦思維裡,把別人的成就想象成自己的罷了!

父母見到自己的孩子出現注意力不集中逆反或者抑鬱情緒焦慮情緒學習成績下降的時候,想當然的給孩子貼上抑鬱症焦慮症等標籤,當他們因此來求助的時候,會根據自己的限制性思維加入到主觀理解中去,我一般會要求孩子來表達自己感受,因為通過轉述的事物都是不客觀的,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分析更是海市蜃樓!

如果孩子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那麼轉而讓父母試著從自己的身上去尋找答案,在《了凡心療愈》裡提到,原生家庭帶來的傷害有神經症,如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這種狀態下的孩子會自責自罪,因為他違背了父母的限制性信念,讓他們的期許落空。另外一種傷害就是人格失調,人格失調往往意識不到自己的問題,基於這種意識不到,療愈也無從談起。

心理諮詢師是不會參與到任何人的思維或者選擇中去的,只會引導你解決任何決定導致的負向情緒,每個人都應該這樣,意識療法裡提到自我療愈的核心就是覺知,唯有當你覺知,你才能超越,超越一切二元對立的事物,這包含你的選擇和不選擇,理性或者非理性,以及各種各樣的情緒!

覺知意味著洞悉,意味著帶有意識的來和看,跳出你的頭腦像是第三人一樣來看自己,這就是觀照,自我療愈的步驟就是:意識到-接納-臣服—覺知—超越—當下,看清這些二元對立後的真實,轉變成為無選擇的,唯有當你是覺知的你才能夠成為無選擇的,否則你將會再次掉進選擇的圈套,每一種選擇都會以不幸和痛苦作為結束。無選擇就是喜樂,無選擇就是放開來,頭腦總是想選擇。頭腦通過選擇來生活。如果你不選擇,頭腦就放棄了。

當你經由覺知抵達這種當下的狀態,就是我們療愈的終極目的,那就是一種觀照的狀態,我們就成為了一面鏡子,一面反射所有情緒思維慾望的鏡子,在鏡子面前,這些混合而成小詭計小把戲就會纖毫畢現,時間到了他們就走了。

當你觀照什麼,你就能自所觀照的對象中超越,如果你觀照痛苦,那麼你就會從痛苦中解脫,我們觀照的對象往往都是由於情緒慾望跟思維結合導致的稱之為痛苦的東西,當你觀照它,你就會解構它,看出它的可笑看出它的滑稽,我們每個人都有過觀照的體驗,是以一種更高維度的眼光去看待低維度的事件!

前來做諮詢的女孩,為了一個男人墮胎跳樓,那個男人還是離她而去,她接受不了這個現實割腕了幾次,她坦然的展示了她手腕上的傷疤:我當時真不知道為什麼認為離開他就活不了,現在感覺自己當初太傻,居然為這個人去傷害自己的身體。

儘可能早的去達成觀照,要不斷覺知,不要等到明天再去覺知,用當下去覺知思維,思維只能存在過去跟未來,用意識去覺知情緒,看清楚情緒背後的思維模式,用意識去覺知你的限制性信念,意識是感知的能力,覺知是感知的過程,而觀照就是覺知能達成的狀態,是從心身合一到知行合一再到天人合一,最終出離頭腦安在當下享受當下,這也是我們生命本應該存在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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