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購買交易對價支付及協議履行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根據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萬方發展”)與易剛曉簽署的《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易剛曉關於成都信通網易醫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及易剛曉出具的《聲明》:1、由於本公司未能按照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額向易剛曉支付現金對價,每逾期一日,應當以應付未付金額為基數按照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易剛曉。本公司存在向易剛曉支付上述違約金的風險;2、由於本公司未能於2018年6月1日付清交易款項,存在易剛曉主張解除《股權轉讓協議》從而導致撤銷本次交易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27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重大資產出售及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等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議案。內容詳見2017年1月17日、2017年2月28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董事會根據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及相關協議,積極組織實施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工作,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資產出售及重大資產購買標的資產過戶。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於2018年3月2日披露了《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實施情況報告書》,內容詳見2018年3月2日公司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2018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關於重大資產出售及重大資產購買的交易對價支付及履行情況的公告》,內容詳見2018年3月21日公司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於重大資產出售及重大資產購買的交易對價支付及履行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7)。

一、本次重大資產購買交易對價支付情況

1、資產過戶情況:

公司以現金方式收購易剛曉持有的成都信通網易醫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通網易”)60%股權,以評估值為基礎確定交易作價18,738.60萬元。信通網易已就易剛曉將其持有的該公司60%股權轉讓給萬方發展於2017年8月4日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公司已支付的交易對價情況:

(1)公司已按《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易剛曉關於成都信通網易醫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的約定由指定第三方於2016年8月5日前將交易價款人民幣5,580萬元支付至易剛曉指定賬戶;(2)在本次交易獲得萬方發展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且在標的股權交割前,萬方發展應向易剛曉支付9,369.30萬元至其指定賬戶。萬方發展實際分別於2017年4月7日支付3,000萬元、2017年4月10日支付3,000萬元、2017年7月19日支付3,369.30萬元至易剛曉指定賬戶;(3)根據《補充協議》的約定,標的股權完成交割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萬方發展應將3,789.30萬元支付至易剛曉指定賬戶,萬方發展實際於2018年1月19日支付1,000萬元。

2018年2月13日,由於公司資金流動性較為緊張,公司出具了《關於成都信通網易醫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60%股權轉讓款的支付說明》,計劃在2018年6月1日前付清剩餘款項2,789.30萬元。

二、協議履行情況

《股權轉讓協議》中與延期付款相關違約責任的主要條款包括:“15.1 本協議簽署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時、不適當履行本協議項下其應履行的任何義務,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應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15.2 本協議簽署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解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次交易對價20%的違約金。15.3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不適當履行本協議項下其應履行的任何義務,導致本協議的締約目的無法達成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其他雙方造成損失的,應足額賠償損失金額。15.5 本次交易實施的先決條件滿足後,上市公司未能按照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額向乙方支付現金對價及股份對價的,每逾期一日,應當以應付未付金額為基數按照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但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逾期辦理標的股份交割的除外。15.7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約定的承諾與保證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2018年3月13日,易剛曉出具聲明,主要聲明內容為:“1、萬方發展由於流動資金緊張的原因,目前仍有人民幣2,789.30萬元尚未支付給本人。現本人同意萬方發展推遲至2018年6月1日完成前述交易款項人民幣2,789.30萬元的支付。2、若萬方發展於2018年6月1日前付清交易款項,本人承諾不主張解除與萬方發展簽訂的《信通網易股權轉讓協議》與《信通網易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但保留根據《信通網易股權轉讓協議》與《信通網易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的約定向萬方發展追償違約金的權利。但若萬方發展未能於2018年6月1日付清交易款項,本人有權依照上述協議約定追究萬方發展全部違約責任。”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及易剛曉出具的聲明:(1)萬方發展未能按照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額向易剛曉支付現金對價,每逾期一日,應當以應付未付金額為基數按照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易剛曉(每日違約金=3?*應付未付金額)。萬方發展存在向易剛曉支付上述違約金的風險;(2)萬方發展未能於2018年6月1日前付清交易款項,存在易剛曉主張解除《股權轉讓協議》從而導致撤銷本次交易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剩餘款項支付情況

1、公司分別於2018年7月13日和2018年7月20日向易剛曉指定賬戶支付股權轉讓款220.00萬元和240.00萬元,剩餘2,329.30萬元尚未支付。內容詳見2018年7月21日公司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於重大資產購買交易對價支付及協議履行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7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分別於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0日及2018年8月17日向易剛曉指定賬戶支付股權轉讓款220.00萬元、190.00萬元、150.00萬元及300.00萬元,現剩餘人民幣1,469.30萬元尚未支付。公司通過非公開發行定向融資工具的方式籌措股權轉讓款,由於近期市場資金面整體偏緊,募資進度較慢,公司正與易剛曉協商本次剩餘股權轉讓款的後續支付方案。截至目前,易剛曉並未向萬方發展提出履行違約責任的要求。

根據《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公司將及時披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後續事項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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