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集約」破解「執行難」

“法官,蘭某現在在家,能否派人趕緊過來?”日前,一通來自申請人的電話打破了武平縣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的寧靜,申請人李某舉報稱被執行人蘭某已從廣東回到家。接報後,執行法官立即驅車50公里趕往被執行人蘭某家中,將蘭某拘傳至法院。蘭某懾於法律的威嚴,馬上打電話讓家人送錢到法院,該案順利執結。這是該院推進執行攻堅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該院完善“1名員額法官+N名法官助理(執行員)+N名書記員(速錄員)”的執行團隊模式,各團隊分工明確、協同作戰,以“分段集約”模式取代“單兵作戰”模式,全力攻堅“執行難”,取得明顯成效。今年來,該院共執結案件1112件,執結到位標的額5991.26萬元。

“1+N+N”

團隊模式提質效

9月11日上午9時,在武平縣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記者看到執行員小鄒輕點鼠標進入人民法院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這些都是新收案件,我現在要對案件中被執行人的信息進行查詢。”小鄒輸入被執行人信息後,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工商登記、車輛登記等信息就反饋回來。隨後,他又對其他案件被執行人的信息進行查詢。

“執行團隊管理辦法施行後,每個人只負責一個或兩個節點工作,這樣,我就有更多的時間去查控被執行人的財產。”小鄒是查控團隊的執行員,該團隊主要負責第一時間查詢、控制新收案件的被執行人財產,並區分有無財產可供執行兩種情形,分別移送財產處置團隊或終本管理團隊。在採訪中,記者感受到,執行模式中的每個人都專注高效完成節點任務,在促進執行規範化的同時,確保執行工作順利流轉。

9月12日上午8時30分,財產處置團隊劉法官帶領評估公司前往3處即將拍賣的房產進行評估。“下午要去辦理一個公司廠房的移交事宜。”回到辦公室後,劉法官一邊查看查控團隊流轉過來的案件情況,一邊向記者介紹他下午要做的工作。

“提取執行共性事務環節,並交由不同的執行團隊行使,有利於從源頭上消除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和亂執行。”到該院辦理執行立案手續的鐘律師坦言。

執行團隊管理模式實現執行案件的科學分流、管理,使各團隊各司其職,確保每名執行人員能集中精力辦理同類事務,以提升辦案質效。日前,在龍巖法院執行工作情況通報中,該院排名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團隊+法警”

通盤協作強威懾

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人是最關鍵的因素。為此,該院大力推進執行團隊管理模式,組建查控、財產處置和終本管理三個團隊,明確執行法官(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和法警的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團隊整體效能。探索執行警務化改革,抽選6名法警組建執行實施組,專門負責拘傳、拘留、搜查等強制執行措施的實施和執行警務保障工作等。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這麼一個案例。5月14日晚8時21分,剛吃完晚飯的執行實施組法警沒有休息,而是驅車趕往被執行人饒某家中。這他們是第三次前去執行,前兩次去的時候撲空,所以決定再次突擊執行。最終因拒不履行法定義務,饒某將被司法拘留15天。

以前法警只是配合執行,現在拘留、搜查等強制措施都由他們實施,改變了過去僅靠法官執行的疲軟效果,提高了威懾力和執行效率。今年以來,該院司法拘傳303人,拘留145人,搜查106處。該院將繼續對未進行財產申報、涉嫌隱匿財產的被執行人進行“拉網式”排查,繼續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不定期開展清晨、夜間突擊執行,提高執行強制性威懾作用,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

“規範+監督”

陽光執行促公正

“我剛向王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現在要將執行情況錄入系統。”執行員小鐘一邊對記者說,一邊在執行信息系統上進行節點錄入。

規範化的意義,既是為了制約權力,更是將成熟做法形成制度,讓後來者有所參照。該院通過嚴格要求做好案件信息節點錄入工作,隨結隨錄,堅決避免在臨近當月報結最後時限集中、批量錄入,堅決杜絕提前報結、事後補報等錯誤行為。

打好執行攻堅戰役,單有規範還不夠,必須強化監督,以監督促規範。該院強化內部監督,在執行局設立3名兼職廉政監察員,對執行的各個節點進行有效監督,推進陽光執行。

在既是執行員又是廉政監察員的小方的辦公室,記者看到他正在聚精會神地查看終本案件卷宗,檢查終本案件是否符合終本條件、卷宗材料是否完整。在執行工作推進會上,該院紀檢組組長提醒大家,執行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廉潔意識,規範司法行為,守好紀律底線,以防止被“圍獵”。

據瞭解,該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執行團隊管理辦法》的制定,列席執行工作會議,對執行不規範行為提出意見建議。對發現存在案件超節點、標的款分配不及時或分配不公、工作不廉潔等問題的人員,紀檢監察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經查屬實的將嚴肅問責。據統計,該院執行信訪量逐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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