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新起征點將實施!9月的工資10月發,該咋算?

新的個稅起徵點將於10月1日起實施,很多人關心,如果是9月份工資在10月份發放,是按照新的5000元起徵點計稅嗎?

這個問題有了權威答案。

个税新起征点将实施!9月的工资10月发,该咋算?

工資條。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財政部、稅務總局7日印發《關於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明確了關於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減除費用和稅率問題。

根據上述通知,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按照通知所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執行。

小新(cns2102)諮詢了多位業內人士和專家,他們均表示,10月1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即不管發放的是哪個月的工資,只要是在10月1日後發放,就可以適用5000元起徵點。

个税新起征点将实施!9月的工资10月发,该咋算?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近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提示,10月1日以後,發放工資的時候,各企業單位財務人員在扣繳個稅時一定要記住,別忘了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這樣可以讓員工們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小新(cns2102)注意到,上一次個稅調整,也就是2011年9月1日個稅起徵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時,也曾引發相應的疑問。

當時,稅務總局在解讀中舉例稱,比如某單位在8月份向員工發放工資、薪金並代扣稅款,不管發放的是哪個月份的工資、薪金,均應適用舊稅法規定的減除費用標準(2000元)和稅率表。同樣,該單位在9月份發放工資、薪金並代扣稅款,不管發放的是哪個月份的工資、薪金,均應適用新稅法規定的減除費用標準(3500元)和稅率表。

顯然,如此操作,對於老百姓來說是一個利好,可以提前享受到減稅的紅利。

个税新起征点将实施!9月的工资10月发,该咋算?

資料圖:銀行工作人員正在清點貨幣。中新社記者 張雲 攝

那麼,起徵點提高後,能省下多少錢呢?

我們來算一筆賬。以月入1萬元(均為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簡略測算,假設“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那麼:

起徵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稅;

起徵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每月只需繳納90元個稅。

也就是說,每月可以少繳納255元個稅,降幅超過70%。

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也曾舉例稱,假如某個納稅人的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按照現行稅法,每個月需要交稅1870元,按照修改後的稅法計算,他只需要交稅790塊錢,現行稅法和修改後的稅法計算交稅比較以後,每月少交稅1080元,稅負減輕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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