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泰航空重收燃油費 11月旅行團預計要追加費用

中新網9月28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民航處自2016年初停止審批航空公司徵收燃油附加費,民航處在21日宣佈放寬規定,航空公司可於11月起自行決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費。國泰航空27日率先宣佈,將於11月2日起重收燃油附加費,長途及短途每程分別收652元(港幣,下同)及146元,收費適用於所有票種。香港旅遊業議會預計,11月起出發、乘坐國泰航班的旅行團會轉嫁消費者,預計會追收附加費。

據報道,國泰航空網站顯示,所有國泰及國泰港龍航空於11月2日或以後簽發或重新簽發的機票,將包含燃油附加費,長途來往香港及西南太平洋地區、北美、歐洲、中東及印度地區、非洲的航班,燃油附加費為652元,短途航班則收取146元。費用適用於所有票種,按每一個航段計算,幷包含在國泰所有直銷渠道的機票報價。

香港旅議會總幹事陳張樂怡表示,由於油價上升,理解收取燃油附加費的需要。她稱,距離國泰正式實施收費的日子尚有一個多月,不論旅客或旅行社,都有足夠時間瞭解及調整收費,“是可以接受”。

陳張樂怡還稱,燃油附加費是向旅客收費,相信旅行社會調整有關團費,包括向已報11月團的旅客追收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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