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萬榮、河津法院對20名犯罪人員進行了宣判

9月20日,運城市萬榮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賈某平等8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案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賈某平與黃某峰、楊某波(另案)、買某斌形成以賈某平為首,黃某峰、楊某波、買某斌為骨幹成員的惡勢力團伙,實施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賈某平、黃某峰犯聚眾鬥毆罪和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四年,買某斌等人犯聚眾鬥毆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刑罰。


運城:萬榮、河津法院對20名犯罪人員進行了宣判


9月21日,運城河津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崔某某等5人非法拘禁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4年4月以來,被告人崔某某在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又陸續糾集被告人米某某、張某某等共5人,非法發放高利貸、暴力討債,非法拘禁五次五人,期間,採取讓被害人趴水坑,對被害人實施毆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歸還債務。據此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對五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九個月不等的刑罰。

9月21日,運城河津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某某等7人強迫賣淫、強姦、介紹賣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7年11月份以來,被告人王某某、任某某糾集李某等共7人,採用要活埋等威脅手段,強迫申某賣淫、介紹賣淫,期間,被告人李某對申某實施強姦。

據此,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某、任某某犯強迫賣淫罪、介紹賣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七年,並處罰金;李某犯強迫賣淫罪、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其餘四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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