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公诉 法检“两长”同庭审案

9月26日下午,由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在西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庆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西乡县人民法院院长余家武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这也是今年以来法检“两长”第二次同庭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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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公安机关将黄某某涉嫌盗窃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按照轮案机制,该案由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庆承办。作为案件承办人,王建庆检察长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并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了讯问,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仅在短短七天内就审结了案件,并撰写了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将案件快速起诉到西乡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王建庆检察长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某某,并分组出示了所有证据,有力地指控了黄某多次通过微信盗窃工友银行卡内钱款的犯罪行为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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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辩论阶段,王建庆检察长围绕犯罪构成、案件事实、社会危害等方面进行客观分析,证实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结合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悔罪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提出了量刑建议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最后,王建庆检察长还当庭对被告人黄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告诫黄某某要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谨记任何人的财富都来之不易,尤其不能将手伸向同乡钱袋,任何人想要获取财富,唯有凭借辛勤付出和汗水,除此别无捷径可走。黄某某听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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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理,西乡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予以刑法处罚,并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依法进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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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司法责任制改革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所有员额检察官均回归一线办案,检察长更是率先垂范,编入轮案组进行轮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多次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不仅有力指控了犯罪,更对该院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文字:刘红波

审核:张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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