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监察委移送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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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监察委移送第一案

“我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和90多岁的婆婆需要照顾,希望法院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宋某阳在庭审现场悔恨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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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监察委移送第一案

10月23日,松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由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某阳涉嫌贪污犯罪案。该案由县法院院长游洪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才文出庭支持公诉,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人员约8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还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全程网络直播。

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监察委移送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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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阳在担任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自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虚列、虚增陈某、徐某、夏某等人工资、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奖等42万余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虚增机关事业工资表总额及领款凭证总额8万余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私自截留刘某等退休人员过节费、死亡抚恤金等8000余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收取真某承租该局位于县河东乡电线杆厂房二年租金3.8万元,并占为己有。数额共计55万余元,用于其日常赌博、买彩票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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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就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庭审,心灵受到一次洗礼,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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