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微腐敗」咋治?寧波有四招

“違反議事規則,擅自決定重大事項;非法佔用土地,未經審批及招投標,違法建設村級重大項目;項目資金及集體收入未入村集體賬戶……”2018年7月19日,寧波市奉化區江口街道倉基村原黨支部書記馬漢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治理基層‘微腐敗’,要強化督查考核,倒逼基層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改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村民說事等制度,方便群眾監督;推動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形成嚴密的監督網;深化紀檢信訪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微腐敗’問題線索排查力度。”日前,寧波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傅祖民在深入寧海、象山等地蹲點調研基層“微腐敗”治理工作時概括總結了“四招”。

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嚴懲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去年以來,寧波市共查處農村黨員違紀違法案件1127件,共有1080名農村黨員幹部被處分,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

強化督查考核 倒逼主體責任落實

慈溪市橫河百姓自來水管道安裝有限公司原出納孫某犯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謝炳元身為黨員幹部、公司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發生單位工作人員挪用資金案件並造成鉅額損失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寧波市積極探索構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履責體系,推動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主體責任落實三級聯動,健全完善專題報告、定期約談、述廉評議等機制,層層傳導壓實責任。

同時,強化督查考核,嚴格“一案雙查”,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或不落實的,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從小微權力清單入手 聯查聯督聯防

近日,鎮海區澥浦鎮監察辦公室向該鎮保潔服務中心下發了《監察建議書》,事情源於該中心違規將9600元垃圾清運費用於單位食堂開支。經查實,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自7月底全市154個鄉鎮(街道)監察辦設立以來,寧波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探索實踐基層監察權運用的方法與途徑。日前,寧波市監委專門印發了《寧波市鄉鎮(街道)監察辦公室工作辦法(試行)》,為監察辦公室履職畫出了“路線圖”,明確對所管轄的公職人員和其他人員進行監督,可以採用收集分析廉政信息、開展監督檢查、督促“村民說事”制度落實、督促農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落實、提出工作意見建議等方式,提升日常監督實效,從嚴監督、有效制約基層權力運行。

今年以來,寧波市把落實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納入主體責任內容,同時與落實“村民說事”制度,嚴格執行黨務政務村務財務公開,做到決議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方便群眾監督。寧波市紀委監委還會同農辦、民政、審計、農業等職能部門,開展“聯查聯督聯防”行動,形成監督合力,對深化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村民說事”等制度工作不力、問題較多或被媒體曝光的地區和部門,及時下發《監督提醒通知書》督促整改,嚴肅查處問責相關人員。

探索片區協作開展精準巡察

“這4萬元的低收入農戶住房補助款,為何發放清單上有領款村民和村幹部的共同簽名?”前不久,餘姚市委巡察組在核查大嵐鎮某村賬目時發現了一處疑點。

帶著疑問,巡察干部開展了實地走訪,並將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至餘姚市紀委。通過深入調查,最終查實大嵐鎮某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某將低收入農戶住房救助補助資金挪作他用的問題,王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退繳。

這是餘姚市紀委瞄準扶貧及幫扶領域,發揮巡察“利劍”作用的一張“成績單”。據悉,今年以來,餘姚市紀委對山區片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單位低收入農戶扶持、“內聚外遷”、村莊整治、助房、助學、助醫、基本生活保障等扶貧及幫扶重點單位、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開展“精準巡察”,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5月中旬,象山縣啟動扶貧及幫扶領域專項巡察,針對幫扶搞變通、資金截留挪用、揮霍浪費等問題,對扶貧項目實施、惠農資金落實等情況進行一次大起底。據悉,此次專項巡察延續至今年12月中旬,涉及扶貧及幫扶領域的所有單位、部門將列入此次巡察範圍,尤其是鶴浦鎮、泗洲頭鎮、新橋鎮、高塘島鄉等4家區域幫扶鄉鎮,以及履行區域幫扶工作職責的單位和幫扶資金面大量廣的單位,將列為重點巡察對象。

江北區探索實施“開巡報告”制度,要求巡察組在巡察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圍繞被巡察單位政治紀律、作風建設等方面深入研判,梳理出其可能存在的問題,對巡察工作進行預判。隨後,巡察組要與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面對面就巡察內容、方式方法等進行深入討論。

鄞州區針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人手不足、熟人監督難,探索推行片組協作模式,將四五個鎮(街道)紀(工)委編入1個片組,4家派駐紀檢監察組織編為1個片組,全區共劃分為10個片組,10個片組兩兩結對,對監督職責、監督內容進行合理分工,使得基層紀檢監察力量得到強化,履職能力明顯提升。

督辦地點下移加大問題線索排查力度

“在環境整治中,多名村幹部曾參與套取資金……”去年,寧海縣茶院鄉某村村民實名舉報。隨著調查的深入展開,多名村幹部套取資金用於村務開支的違紀案件逐漸浮出水面。今年7月,寧海縣茶院鄉黨委對管某、岑某作出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對徐某、胡某、羅某、潘某、孔某作出嚴重警告處分。

北侖區大碶街道紀工委根據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查實轄區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在分紅髮放中,沒有嚴格按照規定核實,導致多發放12人累計96544元,最終對時任經濟合作社董事長樂某和文書丁某作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慈溪市紀委在排查問題線索時發現,橫河鎮某村書記楊某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擅自與人簽訂山地承包合同,並在合同中虛構承包面積,隨後楊某又通過作假手段,使得承包商違規獲得設施農用地批准,造成不良影響。今年6月,楊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以來,寧波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開展農村基層紀檢信訪專項整治行動,夯實主體責任,展開實地督辦,將督辦地點下移到信訪矛盾突出、問題線索集中的鄉鎮(街道),通過件對件議、一對一督等形式,加大問題線索的排查力度,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至7月底,全市已立案61人,談話提醒或批評教育31人,組織處理4人,黨紀政務處分54人,移送司法4人,挽回經濟損失250餘萬元。

鎮海區紀委緊抓源頭,一方面,將村級小微權力規範化運行列入主體責任清單,並出臺“底線40條”,進一步加強對村幹部的監督制約,規範其履職行為;另一方面,聚焦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展開線索排查,消除信訪苗頭隱患。

海曙區洞橋鎮探索“三診”模式,構建起覆蓋全鎮、上下貫通的信訪預警網格體系,通過網格化“出診”,及時排摸信訪苗頭和各類不穩定因素;隨後根據問題類型、成因等進行程序化“導診”,篩查分析、辦理核查;對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則從相關部門抽調專業力量,科學化“會診”。(寧波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楊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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