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基層”不是工作不到位降低標準的理由

“基層”不是降低標準的理由

筆者到基層調研,當地領導為某項做得不到位的工作圓場:“我們這種小地方嘛,標準、要求肯定沒有上級機關高,再說基層工作千頭萬緒,很不容易,請多理解、多支持!”

地方小、隔得遠、條件差,工作標準就該低一點兒,要求就要松一點兒,水平就可以差一點兒,現實中持這種觀念的人並不罕見,不僅一些基層幹部用“基層”為自己開脫,而且部分上級機關的幹部也因此認為“情有可原”。照此邏輯,政策規定、紀律要求、工作落實,從上到下的過程就是逐層遞減的過程,這也是造成“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現象的重要原因。

在實際工作中,有時上面的要求與標準是“一頭羊”,而經過層層遞減“瘦身”,到了最基層就變成了“一隻鵝”。有的一把手把責任傳給“二傳手”,“二傳手”傳給“三甩手”,責任被逐級弱化;有的在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和決策部署時,“缺斤少兩”,不少政策“下不了鎮、進不了村、入不了戶、到不了人”,弄得面目全非;有的在作風上也搞“遞減”,上緊下松,故意設阻力,陽奉陰違,利用信息不對稱搞“中梗阻”。甚至,有一些基層幹部法紀意識淡薄,覺得“石頭投進湖面,自己在波紋的最外邊”,自以為“天高皇帝遠”,以致有恃無恐,對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置若罔聞。

凡此種種,層層遞減執行政策規定、落實工作,對確保政令暢通影響極大,若不糾正解決,就會導致政策初衷“失真”、規定要求“瘦身”、安排部署“變形”,“層層落實”也就變成“層層落空”。

從上到下,應當是一個不斷落實、更加具體的過程。政策規定、工作落實越往下,越要細;越到基層,越要增強看齊意識,同上面保持高度一致。如果對上只是應付,對下只是安排,在辦公室安排工作、在會議上落實工作,落實就成了“落虛”,就會陷入形式主義的窠臼。如果黨的政策和要求不是層層傳導而是如同層層遞減的漣漪,不能“一竿子插到底”,那麼真正惠及群眾就無從談起,老百姓的獲得感就會大打折扣。落實不到基層、惠及不到群眾,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就會失真錯位,群眾就會直觀地得出“雷聲大、雨點小”的負面結論,直接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

缺失了“我”的責任,“我們”這個鏈條便少了一環。從上到下的各級組織和崗位,都不可或缺,一環扣一環,嚴絲合縫,正常的運行當是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絕不能讓政策規定、紀律要求、工作落實層層遞減,出現不到位、搞形式、走過場現象。(陳軍)


分享到:


相關文章: